小组内关于会议记录的问题有些分歧,表现出了程序猿的优秀品质——冷静思考,都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大家一直以来的沟通方式有些“简单粗暴”,但是大大节约了沟通成本,不得不感叹小伙伴的心理素质都棒棒的。
1.会议记录的定义、作用、特点和类型
会议记录,是开会当场把会议的情况如发言人姓名、会上的报告内容、讨论的问题、与会者的发言、通过的决议等如实地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它是由会议组织者指定专人,如实、准确地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内容的一种应用性文书,要求真实、全面地反映会议的本来面貌。
作用:依据作用、材料作用、备忘作用
特点: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
具体参见《会议记录的定义、作用、特点和类型》
2.记录实践的阶段
大学期间曾在法院实习,最初是承担书记员的工作,经常要进行开庭笔录、调解笔录的记录。当时内地的法院并没有要求书记员用速录机来记录,我进行记录也经历了几个阶段。
2.1有闻必录
最初进行记录时,担心漏掉一些内容,总是想着要把全部的谈话内容都记录下来。但是打字的速度与说话的速度差异太大,而且当时打字的错误率很高,所以总是会有几个人的发言是空白,不得不庭后留下当事人,问他们发言的内容,然后把笔录补充完整。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效率太低。
2.2简要记录
经历了上一个过程后,指导老师说没有必要记录全部内容,选择重要的内容来记录。于是将注意力放在了发言的开始、总结性的语句上,通常就是一、二、三的内容,后面的解释说明就不记录了。这样虽然能够跟上进度,但是过于简略,一段时间后可能会想不起当时这条内容的具体意思。
2.3理解记录
为了避免太过简略的问题和有闻必录跟不上的情况,后面根据自己的理解记录发言内容,尽量将语言精简,又不改变发言者的原意。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自己的理解与说话人的原意容易产生差异。于是在笔录完成后确认签字前,会让每个人确认记录是否与本意相符,如果不相符再进行调整,然后确认签字。
3.实践的思考
当然,这样的记录也有其他的解决办法。有律师出庭的,可以复制律师的辩护词;可以根据视频,补充精简记录的解释说明,用于备查,但是时间成本很高。同时发现一般律师在出庭笔录上签字时,都比较谨慎,会更改自己的发言,而且在实际发言时,与发言稿都是有差异的。
工作后偶尔进行会议记录,不用各部门确认签字的会议记录,很少涉及修改;一旦是要签字的,大家一定会在会后修改自己的发言内容。通常改完后,发言内容的条理更清晰,更书面化,也更谨慎。
小组会议记录其实也可以采用大家提前思考议题中的问题,然后记录下来,发给负责当场记录的,但也不能避免临时想到其他引申话题的讨论。上一篇博客《鱼?熊掌?——由“早睡”引发的思考》中,有分析写博客与口述的区别。写下来与口述之间隔了一个仔细思考的过程,特别是在思维碰撞比较大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表述的内容没有经过仔细思考或者来不及仔细思考就已经说出来了。这种情况下的发言,会后经仔细思考,肯定会有与当时不一样的表述方式,或者与记录员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异。有这种现象的,可以自己进行会议记录的修改。
4.下一步行动
为了保证会议记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大家会后尽量去阅读一下会议记录,如果有记录的内容与自己的表述有差异,记得及时修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