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关在卧室里,除了不能出去,一切如常,日常饮食都有丫鬟送来。但我一点儿也没动,这样,阿爹才能知道我的决心。
第五天时,我已经没力气起身了,就连摆摆手让丫鬟把晚饭原样端走的动作,都做不出来。我索性把头扭向床里面,闭上眼睛。小丫鬟低低抽泣着离开了,她会因为我受罚,但我管不了。
儿女与父母的战争,总是以父母的投降而告终,我的武器就是阿爹的疼爱。他终究不忍心看我饿死自己,沉着脸去了何家,跟何家老爷子谈了两个小时,回来告诉我:“去何家做客吧,住三天,看一看何二少现今的样子。如果三天后你还没改主意,就给你们定婚。”我并不意外,阿爹这是给我留了足够的余地。
我开始吃饭养身体,不过三五天就已行动自如。揽镜自照,除了清减些,依然眉目如画,还多了些达成所愿的志得意满。我对镜中的自己调整表情,低眉敛容,挂上担忧与愁绪,带些东西去了何府。
对何家而言,何应谦这种情况还有人愿嫁,是意外之喜。时下讲究的人家,尚未婚嫁的年轻男女若是夭亡,还要给配个阴婚,以免亡魂不安,何况何应谦只是昏迷不醒。常规做法是从乡下买个女孩子来嫁给他,唤作“冲喜”,抱着公鸡拜堂,若婚后他醒了便皆大欢喜,若不醒,这女孩子就是他的贴身看护,生养死葬,一份聘礼买断一生。
这样买来的女孩子对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怎么会上心?而我又不同,我主动要求嫁过去,照顾何应谦自会尽心尽力,更何况何家与朱总督的关系刚刚疏远了些,我爹官制虽不如总督,也是堂堂五品实职守备,而且手下有兵,结了这门亲,何家生意场上能得不少助力。
何应谦的母亲接待了我,她似乎已经接受了她儿子醒不过来的现实,憔悴得很平静。我这样一个对她儿子痴心不改的女孩子,颇得她好感,但我与何夫人并没有什么话说,寒暄几句就提出要见何应谦,何夫人犹豫一下,带我进了内室。
纵然已有心理准备,见到何应谦时,我还是惊着了。这才几日功夫,原本丰神如玉的少年公子就变了样,他的短发被剃掉了,头上裹了几圈白色绷带,青色的发茬刺出苍白的头皮,双眼紧闭,眼窝塌陷下去,嘴唇是一种黯淡的苍白,佣人刚给他喂过水,一层水渍薄薄地浮着,衬得整张脸气色灰败。然而在病态的皮相下,他的下颌清晰而优美。
我扑坐在他床前,颤抖地握住他的手,凉凉的毫无反应。记得他教我跳舞时扶着我,年轻男性的热量透过层层衣服,仍能熨烫我腰间的肌肤,这样的生命力难道就此流逝了吗?
身后何太太啜泣着:“李小姐,应谦知道你来看他,会高兴的。”我肚里叹息:“他若知道是谁害他这样,说不定能跳起来掐死我。”口中却低低回道:“伯母叫我阿萝就好。我也想多陪陪他。”
在何家的三天,我始终守在何应谦身边,跟佣人学着照顾他,给他喂水,喂饭——那应该不能称之为饭,而是该叫糊糊,替他翻身,按摩,甚至清洗秽物。何太太十分感激我不嫌弃何应谦,许诺等我嫁过来要送我很多珠宝,其实她不必如此,这个男人即将完全属于我,我怎么会嫌弃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