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找东西,翻出我高中、大学时期的手抄本,那里面抄写了很多我喜欢的文章、诗歌。看着笔记本上已经褪色的墨迹,勾起了我无数的回忆。
其中有几页,抄了四首徐志摩的诗,《再别康桥》,《偶然》,《云游》(原名《献词》),《客中》。

抄这些诗时,我还在上大学,暗恋着一个学长。有一天学长在聊天的时候随口引用了徐志摩《再别康桥》中的几句诗,被我暗暗记在心。回去之后我就从图书馆借来徐志摩的诗集,在我的手抄本上摘抄了几首徐志摩比较有名的、流行的诗,默默背熟,只为了将来有机会再和学长聊到这些时,能和学长相和。
往事如烟,学长已不知何处去,唯有我的手抄本记录下了当时我的这一段心境。而现在的我,对徐志摩,对他的诗,有了更多的了解之后,不再是单纯的欣赏了。
徐志摩有两段著名的感情经历,一是以有妇之夫的身份追求林徽因,一是追求有夫之妇陆小曼。
徐志摩爱慕林徽因,但因为自己的已婚身份,受到了林徽因父亲的拒绝。徐于是坚决要和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当时徐志摩和张幼仪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且张幼仪正在怀着另一个孩子。徐让张打胎,张说:“这是有危险的呀。”徐冷冷地说:“坐火车有没有危险?难道你就不坐火车了?”(后来徐死于飞机失事,不知道当年他说出这句绝情冷漠的话算不算是一种宿命,一语成谶。)
徐志摩为了离婚,钻研民法,成为民法史上第一个运用法律自由离婚的人。在这段婚姻中,张幼仪没有任何过错,徐的理由只有一个“我不爱”。当然,这样的理由在当时也受到一些崇尚自由与爱的新潮人士、特别是新潮文人的赞同。
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曾经劝徐:“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婚姻不但要讲情,还要讲义。然而,徐对结发妻子恰恰是既没有情也没有义。
徐对劝说他的老师梁启超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后来成了被很多有情人奉为经典的一句话,可谁知这句话后面的故事其实这么不堪呢。
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后,最终还是未能如愿携手林徽因。后来,他遇到了好朋友王庚的妻子陆小曼,又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陆小曼。一介武夫王庚自然抵不过风流倜傥的才子徐志摩,王庚忍痛退出。据说王庚答应和陆小曼离婚之前,还特意找过徐志摩,请徐在婚后好好对待陆小曼,并在徐、陆结婚时,送去一份厚礼。王庚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啊。
胡适曾经对徐志摩有一个评价:“他的一生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然而徐志摩追求的爱与自由是自私的爱与自由,是“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
然而也可能正是这种单纯的快乐,才使得他写出的诗歌具有一种单纯的优美浪漫吧。
在我的青春时代,我被徐志摩的诗歌所打动,徐志摩在我的想象中是带着光环的才子诗人。
但当我的人生过半,在我详细了解徐志摩的生平之后,我对他的诗只止于文字上的欣赏,却不会再有因欣赏文字而对作者产生的那种好感与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