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众多政策对民营企业予以支持、帮扶,助力其化解困境、推动房地产市场趋向稳定与回暖,同时要求各地政府采取切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近两年来,贵州毕节威宁发生了一起关联到贵州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程升普的事件。该事件源起于公司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围绕土地出让金补缴事宜产生的民事争议,然而,最终却出现了将股东程升普个人予以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的情况,并且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处其11 年有期徒刑。
一、事件起始及早期推进状况
2010 年 9 月,贵州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凭借公开的招挂牌出让方式,顺利取得奥体花园 C 区土地,并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依照合同规定缴清了土地出让金,自此,该块土地成为奥力房开的开发建设用地。
随后,当地政府提出对奥体花园C 区的土地容积率实施调整变动,并下达了相关文件。在原本双方并未约定土地容积调整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形下,依据该文件要求,奥力房开需按照相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在补缴标准尚未明确之际,当地土地部门依照既定流程,委托了六盘水土源地价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评估工作。贵州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该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于2011 年 4 月 20 日完成了当时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缴纳。至此,这一阶段相关事项看似已依据规定完成了当地土地部门安排的补缴工作,却未曾料到,此事在 10 年后竟演变成引发争议的源头。
二、十年后的变故情形
时间推移至十年后的2021 年 2 月 23 日,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给出一则审裁意见,指出 “六土地评字(2011)第 021 号《土地估价报告》估价程序不规范,存在原则性的技术问题,该技术报告无效,不能使用该报告”。
此后,威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先后两次委托不同的评估机构针对相关事宜重新开展评估作业,并分别向奥力房开发出了缴款通知文书。这两次通知所要求补缴的金额存在颇为显著的差异,其中一次要求补缴的金额为203.89 万元,另一次则高达 773.87 万元。如此明显的金额差距,使得整个事件瞬间陷入重重迷雾之中,进而引发了各界的诸多探讨与思索。
那么,奥力房开是否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呢?如果需要补缴,又应当补缴多少呢?按照一般的法律认知,此类问题应由民事诉讼来进行判定解答。
三、奥力房开公司土地出让金纠纷中个人被刑事追究状况
在这一事件中,出现了一个案件存在三个评估报告的情况,究竟该采纳哪一个报告呢?在此过程中,刑事立案从受案登记环节起始,所涉及的相关主体指向、事项界定等关键内容,与后续针对贵州奥力房开老板程升普开展的调查工作指向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形。
立案决定与后续的侦查、提起公诉、判决罪名等环节均缺乏紧密的关联性。传唤程序存在疑似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的现象,且对当事人程升普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连续询问(讯问)操作,当事人陈述也缺乏相应证据予以印证,从法律层面来看,所指控的罪名依法明显不能成立。
然而,令人惋惜的是,一审、二审法院在查清的事实根本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对奥力房开老板程升普判处了11 年徒刑。
程升普在威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进程中着实贡献显著。多年来,他凭借自身的努力与投入,积极推动着当地房地产项目的建设与发展,为提升威宁的城市居住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不仅如此,在过往的业务往来中,程升普所负责的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之间还存在着一些尚未结清的账目事宜。
可如今为何一份曾经被认可的评估报告会在10 年以后突然被行业协会审裁为无效?是否存在有人在背后动用某种权力对奥力房开及程升普实施不当行为致使其被诬告陷害的情况?从当地司法机关在明显不构成刑事案件却动用刑事手段进行错误追究的情况来看,不排除当地存在某些不法势力介入并推动错案发生的可能。
重新评估后的补缴金额为何会出现如此悬殊的差异?奥力房开是否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应当补缴,应当补缴多少?这些问题依旧应由民事诉讼来进行判定解答。
我们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对这一事件予以关注,程升普及其家人以及所有知晓此案的各界人士,都希望上级法院能够尽早对本案启动再审程序以进行纠正,从而恢复公众对法治的信心,还当事人以清白,让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早日被宣告无罪。毕竟,要为其翻案,最终还是要依靠党和人民群众,依靠法律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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