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上夜班,上下午3点到晚上11点下班。有幸看到一个早产儿抢救。
有个产妇28岁,第二胎,29+4周早产,宫口已经开全了,检查宫口已经看到水囊,但是没有破水,之前一直在妇科安胎。一直用着安胎药,因为胎儿待在妈妈肚子里面一天,比待在保温箱7天好。
现在产妇送到产房待产。我一直看着产妇,带教老师也在旁边看着她,她睡在产床上,一直说要打无痛。我们跟她说,你这个情况不适合打无痛,宫口已经开全了,已经有宫缩了,宝宝可能过十几分就出来了。
带教老师就跟我们说,如果我是这个情况,我就不保胎了,不抢救了。虽然书本上28周早产的新生儿可以通过抢救存活。如果家里面没有经济实力,要准备好十几万仅仅是保住生命,还没算上早产儿身体会有其他并发症,长期吸氧引起视网膜脱落,青光眼,还有可能出现脑瘫这些情况。如果是这样,你要一辈子去看着他。还有一些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法国、英国,他们最早可以抢救24周的新生儿,他们定义早产是24周,我们国家资源和技术没有他们那么好。
可能产妇心里面不是这样想的,这个我的宝宝,我要去抢救他,这个是出于对生命尊重。
后来过了半个多小时,产妇跟我们说,突然破水了,我们检查一下,可以上台准备接生了,产妇分娩出一个1.2公斤的女宝宝,已经提前跟新生儿科打电话了,十个医务人员到场。
女宝宝出生后,擦好身体,延迟断脐带,抽脐带血判断宝宝缺氧情况,宝宝呼吸急促,然后抱到保暖台上面罩吸氧,新生儿科医生给宝宝气管插管,包好保鲜膜保暖,盖上衣服送到新生儿科住院了。现场跟打仗差不多了。
后来我的带教老师,帮产妇检查宫口,产道看一下出血多不多。检查完之后,出血不多。带教老师一直在交代产妇,如果你下次再怀孕的时候,一定要去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才能怀孕,不能再像这次这样了。知道吗? 产妇回答说好的。
其实我挺同意产妇的做法,因为生命是值得尊重的,她一个个体,不管她以后什么情况,作为父母尽到全力就好,这样才不会愧对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