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外面晃荡了一下午,然后二流子一样蹿回来的时候,时间确实不早了,肚子开始咕噜噜直叫。
乌石是个繁华的乡旮旯,正因为乡旮旯,所以治安不及市中心严格,以至一到夜晚,街道两边便会占满了小贩,如此热闹非凡,使得我这个已经居住本乡半年之久的老村民司空见惯。
最醒目的便是烧烤摊。
烧烤摊有烤生蚝的,不过我不喜欢吃那个东西;也有做手抓饼的,不过那东西我已经吃得腻味。
烤羊肉串倒是不错,虽然那肉未必真来自于“模拟山羊”身上,反正眼不见未净,我也没那么强的舌功,能够鉴别出吃进嘴里的是羊肉还是死猪肉。
不过我今天并不想吃肉,因为下午在华贸汉拿山吃过了烤肉。
我此刻只想吃一点韭菜。
我为什么喜欢吃韭菜?
其实我年轻的时候,既不吃韭菜、葱花,也不吃姜和大蒜。因为那东西吃进嘴里,总有散不掉的气味。年轻的时候,精力亢奋,荷尔蒙旺盛,总是渴望能谈个恋爱,总以为没个准儿之时,就会有一名白马王子从天而降,然后对我一见钟情,然后看着我那圆圆白白的胖脸又情不自禁要搂住我跟我拥抱亲吻,那时,倘若我满嘴大蒜臭,那岂不是一个吻只亲了一半便要出糗?
一个吻亲了一半就要出糗?这问题只要凭空想一想,我就会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起码有三年的空档期,其寂寞难耐之嫌疑,一根韭菜就能窥出端倪。
可想而知,我很想谈恋爱,所以我绝不吃韭菜。
不吃韭菜又怎样?我照样三年没有谈过恋爱,原因是,那时的我,胖得叫人无奈。
我想起了我的青春期。
那时期,我不自信,从不主动去追求男孩子,纵使,那个期间有两年,我生活在三哥的军营里,那里青一色的男兵,可能会有年轻的士兵曾想过要去接近我,但我总是规规矩矩地守在老板的店里,对工作以外的交往不敢越雷池半步。
根本原因是因为我自卑。
不过那时还是特别喜欢阅读和写作。但因为胖,总穿不了花枝招展的漂亮衣服,只能穿朴素的衣服,我就穿着黑白相间的朴素的衣服站在柜台后面,有人来,我会招呼客人,没有人来,我又退到门市后面的一张桌子上,那里放着一本我从《贝塔斯曼书友会》买回来的新书-《减肥指南》,那里还有一个日记本。
那张桌子稍高一些,将书和本子平铺在桌子上,站着看书,站着写东西都刚刚好。
我很少坐,因为潜意识里,会自欺欺人地以为,站着干活,会容易瘦。
但其实在我20-23岁之间的青春岁月里,我吃得再少,站得再多,却依然胖得像个白馒头。小嫂子(那时还只是小哥哥的女朋友)是广西人,广西姑娘大部分偏瘦,我与她站在一起的时候,通常都会自惭形秽,因为她确实小巧玲珑,而我,胖得叫人难堪。
等我晚上下班回到家里,我拼命地做运动想要减肥,想要瘦得跟我嫂子一样。我在《减肥指南》里看到了一些减肥知识,它有一些有氧运动和无氧运动的指导,也详细介绍了食物对减肥的辅助性。
我就是从那本书上学到了几条规则:
那就是:节食加运动是减肥的不法二门,但运动要结合有氧和无氧,此外,食物的辅助性也不容忽视,胖的人应常食:韭菜、笋,因为可以助食物消化,也即食物热能分散得较快;黄瓜和冬瓜可以降糖分,使人不容易发胖。
我一看书上有韭菜二字,顿时恍然大悟,因为小嫂子就特别爱吃韭菜,她煮面喜欢拌上韭菜,包饺子,一定要用韭菜作馅,平时还特别喜欢用韭菜来做主菜,不是炒小虾仔,便是炒鸡蛋和炒肉。
因为她喜欢吃韭菜,小哥哥也跟着她一起吃韭菜,唯有我不吃,所以那时,她要是包饺子,考虑我的口味,就会做成两种馅:一种是肥肉白菜,一种是瘦肉韭菜。
原来玄机真藏在食物里,她喜欢吃韭菜,所以她瘦得那么可爱,我不喜欢吃韭菜,所以我胖得这么失败?自从看到这一条常识以后,从那以后,我开始吃韭菜,学着小嫂嫂的模样,正儿八经地吃韭菜。
因为吃上了韭菜,发现它的味道并不奇怪,以后也开始吃葱花和大蒜,后来这些食物都成了我的大爱。
当我越来越喜欢吃韭菜,终于有一天,我瘦得比当年小巧玲珑的嫂子还要厉害。
我的目光重又回到摊位上的韭菜来。
我向老板娘点了三束韭菜,又点了两串烤鱿鱼。
但我现在吃韭菜,并不是为了让自己更瘦,是因为韭菜确实很美味,它有一点辛味,却不刺激,它有一点香味,能给饭菜最好的点缀。它细细长长的,绿莹青翠,摆在那里,像苗条的女子的身形,看着顿觉好美。
然而烤韭菜,更有一番特别的风味,它就是将那一段段新鲜的韭菜,串在竹签上,然后放入油锅焯成七分熟,再平摊在烤板上,刷上配料,配料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放辣味和原味,孜然粉不少的情况下,味道更是沁人心脾。
虽然一不留神,吃到满牙齿的绿菜渣,但是黑夜里,又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早已不是青春妙龄,食物只要自己喜爱,吃什么都行;哪怕口腔里会存有辛辣味,但早已不再设想下一刻会否跟哪个王子亲嘴,当然也请放心,我睡前那一刻肯定会洗嘴;而最大的好处是,韭菜可以放心大胆地吃,吃得再多也不用担心身体会复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