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顿·休斯,这是二十世纪美国一位著名的诗人,大家应该对此并不陌生,他还是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的旗手,美国的黑人桂冠诗人,他的诗歌吸收了黑人文化传统,尤其音乐部分,为当时的美国诗坛注入了一股新鲜爽朗,清秀,自然不一样的诗歌文风,得到了一众拥趸着的追捧,尤其他的黑人同胞。二十世纪黑人普遍在美国受到歧视,这时候休斯的出现给与了他们希望,这好像就是在黑暗之中看到了一束光一样,让更多的黑人加入到了人权的追求,维护上,尤其在文学创作上,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文学运动,这也就是著名的“哈莱姆文艺复兴”。为什么在进入正题前我会介绍这个背景?这很重要,因为这里面涉及到我昨天讲的“纯诗”话题,在这里我还是先简单的谈谈休斯的诗歌。休斯诗歌其实很简单,通俗易懂,他充分吸收了黑人的音乐,民谣以及传统文化,形成了一种清新的诗歌文风,我们现在去阅读他的诗歌是毫无难度的,尤其在理解上,当然,我们去看一个诗人的诗歌成就是并不是说停留在懂与不懂之间的,因为太肤浅了,换句话说判定一个诗人的重要与否并不是他的诗歌的简单与否,这个我想大家都清楚。那么休斯是不是一个一流的诗人,能否与当时美国一流的诗人相提并论?显而易见,单纯从诗艺角度去谈,不能,休斯只能算是一个二流的诗人,但,为什么他的名声如此之大,在这里声明,名声和诗艺没有直接的关联,尽管,休斯给当时的美国诗坛注入了一种新的力量,但更多还是以一种非诗的声音,这就是为什么休斯的出现没有引起当时美国诗坛那些一流诗人的很大关注,我想当时美国主流诗坛应该是以一种异域文风之音来理解休斯们的创作的。今天看来,我想这是正确的,尽管休斯在诗歌创作上吸收了传统文化,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诗风,但这和本质上的诗歌没多大的关系,本质上来看休斯们的创作更多的像一场政治运动,裹挟着意识形态登上的美国诗坛,带了很强的讨巧性,当然,从民权来看休斯无疑是伟大的,但单从诗艺角度去认识休斯,那我只能说他的诗歌言过其实了。这就回到了我前面说的“纯诗”那个话题。我想任何一个真正爱诗的或严格意义上的诗人都对诗艺有一定的追求或野心,因为作为诗人我们最终只能回归到诗歌。时间太公平了,会随着往前推移会把一切非诗的东西洗刷掉,这就是会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在质疑休斯等人的诗歌,而那些真正在诗艺上有所追求,探索的诗人却越来越伟大,因为始终诗歌都是本质的。如果我们不深入诗歌内部,就无法理解其孕藏的力量,就好像一直徘徊在门外而无法真正的去理解诗歌,就像我以前说的,诗歌就像一颗树,我们必须不断的深入树根,而不是只摘得几枚叶子。
谈话录(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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