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关于海德格尔的第二部分,“现象学与人的存在”。
可以说,基本不知所云。客观上说,今天比较忙,中午也没有睡着,脑子有点糊。但实际上,这部分内容太深奥,看不懂。
试着梳理一部分内容。
海德格尔使用了从他的老师埃德蒙德·胡塞尔那儿借来的工具:现象学。但是,在采用这种工具时,他赋予它以不同于胡塞尔的意义和方向。
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是这样一门学问,它企图不带任何使人糊涂的预设概念或假设性的思辨推想,去描述经验给予我们的东西。他的格言是“面向事物本身”,而不是面向我们预先造好了的概念。
在海德格尔看来,现象学的意思就是试图让事物替它自己讲话。他说,只要我们不强迫它穿上我们预先造好的概念的“紧身衣”,它就会把它自己显现给我们。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他反驳尼采的最后根据:尼采认为,知识说到底是力量意志的表现,然而,根据海德格尔的观点,我们认知对象,不是通过征服它,而毋宁是通过让它成为它所是,并且在让它成为它所是的同时,允许它如它所是地显现它自己。同样,我们自己的人的存在,只要我们注意听取它的诉说,也会以它最直接最内在的细微差别把它自己显现出来。
海德格尔提出的重大主张是:真理首要地并不属于理智,而是恰恰相反,理智的真理其实只是一种更基本的真理观念的派生物。
正是由于回到埋葬在希腊语言里的真理的原始意义,海德格尔使他的理论一跃而超越胡塞尔现象学的框框。胡塞尔依旧扎根于笛卡尔的观点,这是近现代哲学的流行观点,然而,海德格尔思想的全部意义却在于努力战胜笛卡尔。
海德格尔一举摧毁了笛卡尔式的人的形象:他说,人的本质特征在于他是“在世界中的存在”。莱布尼茨曾经说过,单子没有窗户;而海德格尔却回答说:人并不是从他的孤独自我透过窗户去看外部世界的,他本已站在户外。他就在这世界之中,因为他既生存着,他就整个地卷入其中了。
根据海德格尔的看法,存在本身意即站在自身之外,超越自身。我的存在并不是某种发生在我的体肤里面的事件(也不在那体肤里的某种非物质实体之内);毋宁说,我的存在扩展到一个领域或地带,也就是它所牵挂的世界。海德格尔的人的(以及存在的)理论可以叫做人的场论(或存在的场论),类似于爱因斯坦的物的场论;我们当然只能把这看做一个纯粹的类比,因为海德格尔会认为,从高度抽象的物理学理论推导出哲学结论,是一种假冒、伪劣的哲学思维方式。但是,爱因斯坦把物质看做一个场(比如说,一个磁场)——这同牛顿的物体概念正相对立,牛顿是把物体看做存在于它的表层界限之内的——照此方式,海德格尔也把人看做是一个存在的场或域。如果设想有一个磁场,它的中心没有磁石这样一种坚实物体,人的存在就是这样一种场,不过,在它的中心也没有任何精神实体或自我实体向外辐射。
海德格尔把这种存在的场称作Dasein。Dasein(在德文里从字面上讲是“在那儿的在”、“此在”的意思)是他用来指称人的一个词。海德格尔能够说出他想要说的关于人的存在的一切而既不用“人”也不用“意识”,这意味着在主体与客体之间,或者说在心灵与肉体之间曾经为近现代哲学挖掘出来的鸿沟,要是我们不挖掘的话,本来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他的术语概念一点也不武断,而是经过充分深思熟虑制定的,很精明。
要花费一些时间才能习惯于海德格尔这个场的概念;但是,一旦熟悉了,它就立刻变得无法规避,十分自然,从而整个地改变我们看人的方式。诚然,这种存在总是“我的”;它不是一个不具人格的事实,像一张桌子的存在只是桌子这个类的一个个别实证那样。然而,我的存在中的“我的”(mineness)并不在于我的场的中心有一个“我—实体”(I-Substance)这个事实,而毋宁在于这“我的”弥漫于我的存在的整个场里。
海德格尔是个难啃的骨头。但既然啃了,便多啃几天,尽力去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