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很多新变化。
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时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刚性要求;
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各地各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上一年度基础确定;
对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替代证明,切实减轻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负担。
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实行跨校评聘;
按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上,并及时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要加强聘后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教师,可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