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做饭怀有一种由衷的热爱,原因很多很多。首先,在如今飞速发展的科技时代,会做饭的人的数量大不如前,会做饭的男孩就更少了,因此,我觉得这是一件彰显魅力的事情。当然啦,可以彰显魅力的事情太多太多,做饭也只是效果不太显著的一个,可是,亲手烹饪属于自己的美食,自己或者邀朋友品尝,是一件非常令人愉悦的事情。最最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我个人挺喜欢吃的,人嘛,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如果活着不能吃得开心,实在是缺乏了许多趣味。
出于对做饭的热爱,大概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尝试亲手做饭了。对我而言,学习做饭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因为我有一个特别会烧菜的妈妈。我的妈妈大概是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开始给家里人做饭了,像大盘鸡,酸菜鱼,啤酒鸭这种饭店里的硬菜,烧得非常美味,该酥的酥,该脆的脆。可惜啊,我好像没有继承我妈妈这种做饭天赋,我最开始做的饭,是炖鸡蛋羹,这种我妈妈经常给我做来当早饭的东西。在观摩过一次炖鸡蛋羹的过程后,我觉得还挺简单的,跃跃欲试,第二天便开始了。先把鸡蛋打碎倒在碗里,再加一点水,洒一点盐,搅拌、直到鸡蛋清与水混合得均匀,然后在锅里加一点水,把碗放在锅里,开火,等待,等炖好后,再滴两三滴香油,一碗香喷喷的鸡蛋羹就出锅了。流程上的问题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动起手来也做得还行,结果,出锅的时候,炖出来的鸡蛋羹上层呈稀饭状,好像炖得时间不够长。好,继续炖,又过了一会儿,再次掀开锅盖,鸡蛋羹呈现出浅浅的灰色,炖老了……
由于是初次尝试失败,我至今印象深刻,后来又进行了多次尝试,最终的结果还是不错的,鸡蛋羹可以拿来吃,味道也还可以。然后,我就把眼光放在了我至今最喜欢的菜品之一,红烧土豆。具体过程其实也挺简单的,先把肉用油炒熟,再把切好的土豆放进去,加一点盐、鸡精,再加一点酱油染色,加一点水,便可以盖上锅盖慢慢烧了,中间再掀开锅盖翻几次,也就差不多了。然而啊,理论的东西很少很少,可对时间,用量的把握还挺麻烦的。我第一次尝试同样以失败告终,原因是酱油放得太多,理论上出锅后,土豆应该是一种金黄色的,猪肉是棕色的,事实上,酱油把土豆,猪肉都染成了黑色,味道也挺咸的,心累啊心累。
就在今天,我中午炒了一个花菜,晚上炒了一个土豆丝,这两个菜炒起来挺简单的,炒出来的味道也还行,颜色也还不错。接下来的放假时光,准备每天都做做饭,锻炼自己的厨艺。慢慢来吧,总有一天,我要在我的好朋友面前,当场表演做饭,当场品尝,听听他们的夸奖,再故作谦虚地谦虚谦虚。想想就很美好。
谈到做饭,就不得不谈洗菜切菜,以及刷锅洗碗了。对于一般的蔬菜,洗起来挺容易的,切菜也很简单,比较难处理的就是各种肉类了,比如想要烤新奥尔良鸡翅,就得提前半小时腌一下,像河虾之类的海鲜,都挺难处理的。不过也没有太复杂,只是我更喜欢烧的过程罢了。至于刷锅洗碗,我也不太喜欢做,饭店里大厨都不用刷锅洗碗的,以后肯定要买个洗碗机的啊。
地处阜阳,厨房的设施一般不太完善。大多数人家的厨房里,都没有制冷设施,导致在夏天的时候,一桌子大餐做下来,往往大汗淋漓。所以啊,制冷设施,比如空调啊,冷霸啊,还是很有必要的。做饭应该是一个愉悦的过程,我要努力清除一系列制约因素。
做饭呢,应该是享受生活的方式之一。做饭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许多美味,都需要用小火慢慢地煎,慢慢地熬,有些菜肴更是需要提前一段时间便开始准备。这种时间的花费,对于一些现代人,尤其是大城市的人而言,应该还是比较奢侈的吧。像朋友小聚啊,平时请客吃饭啊,很多人都选择去某个饭店里去,吃完饭还可以去唱K。这样固然不错,简单方便,还省时间,可我还是觉得,如果能精心在自己家里准备一桌饭菜宴请朋友,吃完饭聊天说话,玩玩桌游什么的,体验应该也挺不错的吧。可惜,我的朋友大多数都不会做菜,看来这个光荣的任务,只能落在以后的我的头上了。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没事做做饭,还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