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夔扬州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是《月亮与六便士》里的原话,是缭绕在我脑子里的话。
斯特里克兰是个冷血无情、怪异、偏执而又携带人性和兽性两面性的活生生的人,是一个死也要抓住内心那个吞噬他灵魂恶魔的人,他不顾一切去毁掉一切,对所有安分守己和舒适安全区的全盘排斥,拼尽全力去捍卫他内心的欲望的人。
从他终于找到他的塔里提岛,在那里和爱塔过上那种伊甸园般原始的生活,那才是真正的他在复活了。全心全意投入画作,然后瞎掉,再然后得了可怕传染病麻风,到最后死在了破败不堪的屋子里。
这是我第一次读一本书,读到起鸡皮疙瘩。
后来我知道,那是一种名叫敬畏和感动的搅拌综合剂在作祟。
我们多少人能成为像斯特里克兰那样,一生只为一个目标苦苦追寻,一生只为活得像自己而活?
相信很多人在给出自己的答案之前会语塞,而或是皱皱眉,头上掠过一片阴影。
或许每个人穷极一生,就是想为了这样的结果吧。
当我走在偌大的校园,郁郁葱葱的树叶在大风中沙沙地飞舞旋转下来,前面几个长发及腰的女孩子回过头来,轻叹了一声,我抬起头看见苍茫的一片白光,不是蓝天。
恍惚间是一个光年的静止。
我是谁?
我要做什么?
一种巨大的恐惧,将这两句话用无数的问号编织成网包住我,我在芸芸众生里面,我在人生最年轻气盛的年纪,只会去上课,做作业,上网,吃饭,睡觉,玩,社团工作,然后因为一些小事情,因为一切的力不从心和无能为力,尽情发挥我作为一个人类与生俱来的各种各样情绪。
我不喜欢。
骨子里本就不甘平庸,生命里本就不想随波逐流,思想本就不愿愚钝。
斯特里克兰是幸福的,他的性格由他的灵魂掌控,他可以由着性子无所谓一切,他的双腿听思想使唤,妻子儿女算是屁,他想走马上就走。他的手听心脏跳动,就算成为了瞎子,他也可以用画笔创造艺术的天堂。他想怎样说话就说话,看不起就嘲讽骂娘,他觉得他自由,没有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所言。
这样想想我还真是羡慕他。
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
活得不像个社会人,却又像个真正的人。
我是不是也能和他一样?
心无旁骛,目空一切,深深地挖内心的窑洞,让那棵火苗再热烈一点,再剧热一点,然后任由它撕扯我的肌肤,侵蚀我的灵魂,引领我走,燃烧我的全部,大声告诉我:
“就是这!这就是你!快去!”
我不知道。
生命总是平常,生活总是喜怒无常,我们一生都在不停地匆忙奔波,活着活着都忘记要活着的意义。做那份不是很喜欢的工作,将它作为一份标志自己是社会人的职业,用它换取利益来兑现我们对身边的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自己呢?为什么我要面对这样千篇一律的压力和问题?为什么我要遵循着每个成年人的生存规律?为什么我要做那些一切我不愿意,不喜欢的事呢?
因为你只是个普通的人啊。
毛姆说:“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我庆幸自己。
我知道,在内心深处,一直都有那簇火苗。
它时隐时现,它在期待重哺,期待重生。
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到一座叫塔里提的岛,头顶是深蓝色的苍穹,脚下是青绿色的水,我看着波光粼粼的海面,闭上眼睛,有一股热流在我心里缓缓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