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饭后消食,在河堤上遇到了朋友林子。她刚好结束了跑步,脸颊赤红,满脸挂满汗珠。
我知道林子有跑步的习惯,从六年前开始,她每天雷打不动地跑五公里。天气好,就在室外跑,天气不好,就在家里跑步机上跑。
林子曾经说她一天不跑够目标,心里就难受,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
我们聊起跑步,我很钦佩地说:“你能坚持跑步多年,真是了不起啦!”
林子爽朗一笑,连连摆手:“哈哈,别说坚持这两个字,用得太隆重了!姐,你知道我为什么能每天跑步吗?”
我连忙说:“因为你有毅力,有恒心呗。”
林子扁扁嘴,翻我个大白眼:“瞧瞧你用的词,毅力和恒心,都太有正能量了,显得很鸡汤。我爱上跑步,仅仅是因为喜欢汗水淋漓的感觉。
每次跑完步,感觉每个毛孔都打开了,像盛开的喇叭花。汗水呢,则像从花心争先恐后钻出来的花蕊。汗珠滑过皮肤时,就好像热恋时情人的指尖轻抚过你,让人有微微的悸动。”
我看林子说得一脸陶醉,两眼都在放光,就故意调侃她:“”哟哟,不就跑个步流个汗嘛,被你说得这么销魂?”
她侧过脸,很认真地看着我:“我老觉得用上了“坚持”这两个字,总有些不情愿的成分在里面。
你看,我们不会说自己坚持刷手机,坚持睡懒觉,坚持打王者荣耀吧?
这么一说区别就出来了:通常我们认为需要坚持的事,总是看得太高大上,没有从中享受到乐趣,为了坚持而坚持,实在无趣。”
咦,小妮子的这个论调蛮有道理也似曾相识。是谁,也说过类似的话呢?
我突然想起了白岩松曾在«白说»中提起过——坚持往往意味着你不好奇了,不从中享受乐趣了,为了坚持而坚持,怎么可能带来胜利呢?
白岩松在书中提及,中央台有几年都在做读书的公益广告,推广读书。他很纳闷:对于我们的精神来说,不读书难道不也是跟不吃饭一样,是活不下去的一件事吗?
对于要全社会去推广阅读这件事,白岩松觉得“当你用坚持这样的字眼去说读书时,已经坏了,读书本是一种乐趣。”
想想也是,不管是读书、跑步还是早起,凡是我们想要用到“坚持”二字时,总觉得这需要割裂人性中天然的惰性,与安逸舒适的状态作撕扯,潜意识里有勉为其难的成分。
一个好习惯的持久延续,应该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渴了就要喝水,饿了就想吃饭一样,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是必然而又寻常的事。
我想到自己说要坚持一件事时,总是咬着牙握着拳,仿佛要去干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这就人为地夸大了事情的难度,首先就在心里设限了。
有段时间,我参加一个群的早起活动,每天早上5点要打卡做排行,倒数五个人都要被惩罚。
刚开始时我还蛮有热情,晚上都早早溜上床睡觉。因为惧怕那睡眼惺忪,满脑混沌的痛苦状态,我就告诫自己,坚持早睡才能早起。
于是我一脸悲壮地去睡觉了。
早起这件事,我骨子里是不情愿去做的:早晨的睡眠时间多金贵呀,多睡一分钟都是赚了的。
而早起的不适则被我刻意放大,自认为这消耗了可贵的意志力。在最初的热情消散后,我下了定义:早起,不是一件惬意的事。
打卡活动一完,我就长长地松了口气,有种高考结束想扔书欢呼的感觉。
我为了坚持而坚持,没有从中感受到乐趣,也就没有了新的能量驱动力,没法来维持这个早起循环。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酷爱跑步。他从33岁开始,每天凌晨四点起床,写作四小时再跑十公里。
他这个习惯迄今为止已经36年了。在我们眼中,村上的这个习惯太苦逼了。而对他而言,却是他生活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并且乐在其中。
村上在«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坦言:我觉得跑步这东西和意志没多大关联。我所做的,只是在自己炮制的惬意的空虚和怀旧的静默中不断奔跑,这是一件很美妙的事,不管别人怎么说。
换而言之,村上每天长跑不需要动用到“坚持”二字,他很享受跑步的时光。
他的文字透露出,跑步是他与自己相处的时刻,他与自我碰撞的体验,美妙而舒适。
村上在常年的跑步中,有时释放天马行空的想象,有时与自己真实地对话,有时脑袋放空,什么也不想。
想与不想,都让村上在跑步中找到了自在。他把袒露的内心当成一块镜子,照见深浅不一的褶皱,也照见流光溢彩的斑斓。
跑步带给村上很多乐趣,那是他的自由世界,可以尽情翱翔——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珑的空白中,在令人怀念的沉默中,一味地跑个不休。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
村上在跑步中挖掘到的乐趣,带给他美好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又促使他继续跑步,形成了良性循环。
好习惯成了自然,就有了水到渠成的轻松。
于宙曾在Ted演讲中说:“在现实生活中,付出和结果之间往往没有那么立竿见影,一旦短期内看不到效果,很多人的付出都是浅尝辄止的。”
我想,他的这段话道出了我们很多人的心声:我们急于得到结果,没去享受过程,自然无法体会到其中的乐趣,浅尝辄止成了必然的结果。
这才是我们动不动就说“坚持”的根本原因吧!
所以,以后我们要持久做一件事,还是别用“坚持”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