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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我们指出,互惠原理的威力大到了这样的地步:其他人、不管有奇怪、讨厌,只要先给我们点小恩小惠,就能提高我们照着其要求做的概率,然而,该原理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人靠着硬塞给我们一些好处,就能触发我们的亏欠感。当然了,倘若我们是先提出要求的,我们的偿还的义务感则会更强烈,但这里,我想要说明的关键点是:要让我们产生亏欠感,不一定要这样。哪怕是被人硬塞了好处,我们也会产生亏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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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首先阐述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心理现象——当一方有求于另一方时,倘若施与另一方一定的恩惠,就能提高对方满足一方需求的可能性,而这个现象的内在原理就在于施与恩惠能够让对方产生偿还感,从而满足一方的要求,这就是通常理解的互惠原理。
然后,这段文字将互惠原理的威力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该原理的另一方面——被施与恩惠的一方,无论这个恩惠是我们主动请求的,还是被强加的,只要是被施与恩惠,则很大概率上都会产生偿还感,而通常我们会忽略掉被动情况下,被施与恩惠,同样会产生相当的偿还感。
因此,当我们有求于他人的时候,不必太过纠结自己是否能够为对方先带来有价值的恩惠(这里的有价值即指能够满足对方的某个主动需求的恩惠),而是只要施与恩惠,无论对对方有没有价值,都会让对方产生偿还感。不过文章后面还是指明——有价值的恩惠会使偿还感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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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做得不好的一次经历就是我参加了一个竞赛,需要朋友在朋友圈点赞,于是我到各个微信群中发链接,请好友点赞,但往往这种集赞的请求都很少有人愿意费时间去做。当时我就忘记了互惠原理的重要性,也许我发了10块钱的红包,无论对方抢到多少,哪怕只有1分钱,也许都会增加不少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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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互惠原理在被动施加恩惠后也会产生偿还感,明显能够提高我们的办事的主动权。当有求于他人时,只需要将自己能够付出的任何恩惠,给予对方,都可以提高我们成功的可能性。
例如,在我们向他们推销产品、服务的时候,我们主动的提供一些免费的服务、免费的礼品,然后再提出自己的需求,对方就会很大程度上去满足我们的需求,比如我们需要在购物广场向消费者推荐我们的新产品时,通常别人不愿意费时间驻足听你宣传、介绍,而此时如果你准备一点小饰品,免费送给对方,然后再寻求是否可以听你介绍产品,那么对方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偿还感,而停下来听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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