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打到一半,对方主动撤诉了——记一次让人心定的委托经历

2020年初,我一个朋友A想开个儿童乐园。当时看中了一处商铺,跟B公司签了三年租约。签的时候公司还没注册,所以A是以个人名义签的合同,还交了笔意向金。后来A跟合作伙伴D一起成立了C公司,儿童乐园也以公司的名义正式经营起来。从那以后,交租金、签补充协议、跟物业沟通,全是公司出面,跟A个人基本没啥关系了。到了2021年,疫情影响不小,乐园生意不好,租金确实欠了一些。10月份的时候,C公司还出了份《以物抵债承诺书》,说店里的设备折五万块钱抵一部分租金。本来这事儿就是公司和房东之间的债务纠纷,结果B公司一纸诉状把A个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偿还二十四万多租金加利息。A拿到传票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合同是我签的不假,但后来都是公司在经营、在交租,怎么最后要我个人背这个锅?

A找到周耀东律师的时候急得不行。周律师没有急着拍胸脯说“包赢”,而是先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捋了一遍。他问了几个关键问题:签合同的时候,A有没有明确说是“代表未来的公司”签的?公司成立后,B公司知不知道实际经营者是C公司?租金、沟通记录、补充协议这些到底是谁在履行?A把这些材料翻出来一看,公司成立后租金是从公司账户付的,补充协议是公司盖的章,跟B公司日常沟通的也是公司的人。说白了,除了最初那纸合同上是A的名字,后面所有事儿都跟A个人没关系。周律师当时就点出了核心: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欠不欠钱,而在于告错人了。他引了《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讲得很直白:发起人为设立公司签的合同,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的,责任归公司。A就是典型的发起人身份,公司都经营一年多了,B公司也一直跟公司打交道,现在转头找A个人要钱,说不过去。

案子在法院开了四次庭。这在建工类纠纷里不算稀奇,因为牵扯的事儿杂,双方争议大。除了“告错人”这个核心抗辩,周耀东律师还在金额上做了几层防守。第一,B公司之前收过五万块履约保证金,这笔钱得扣掉。第二,C公司已经写了以物抵债承诺书,设备折五万抵租金,这笔也得算进去。第三,商铺漏水,B公司一直没修,影响经营,按法律规定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免租金。第四,疫情期间本来就是不可抗力,生意做不下去不是恶意欠租,B公司还要高额利息,甚至提什么LPR四倍,这明显不合适。周律师把这些点一条条理清楚,证据一份份摆上去——付款记录、补充协议、微信沟通截图、以物抵债的文件,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证明实际履约方是C公司,不是A个人。庭审过程中,B公司一开始态度挺硬,但几次开完庭,他们的律师也慢慢意识到问题了。继续告A个人,胜算确实不大,就算打赢了,执行的时候A名下没这摊生意,最后还是得回头找C公司,折腾一圈没意义。

最后一次开完庭没多久,A接到通知——B公司主动申请撤诉了。不是法院判的,是对方自己撤的。这意味着A个人不用背这二十多万的债务,也不用再为这事儿耗下去了。从接到传票时的焦虑,到拿到撤诉裁定时的心定,A跟我说了一句话:“找律师这事儿,不怕花钱,就怕找的人拎不清重点。周律师从一开始就抓住了‘告错人’这个点,后面所有的功夫都围着这个转,方向对了,结果就差不了。”

后来我又陆续听说了周律师办过的其他几个案子。有个商品房预售的案子,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还让第三方代收房款,后来出问题了开发商不认账。周律师做了诉中保全,结果开发商名下啥财产都没有。一般人到这儿可能就犯愁了,但他没有放弃,硬是跟开发商反复沟通,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一百六十多万的全额执行回款。还有一个离婚的案子在四川松潘县,两口子结婚早连结婚证都找不到了,去民政局调档案也调不出来。周律师跑到辖区派出所调户籍婚姻关系信息,一层层把证据链补全。女方被长期家暴,本人害怕到不敢出庭,他来回协调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把婚离成了。劳动争议的案子他也办过不少,有个案子在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原告态度特别强硬死活不肯调解,周律师从仲裁阶段一直打到二审,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大部分诉求。

回过头想,周律师这个人给我最深的印象不是能说会道,而是做事踏实、抓问题准。他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学术型硕士,科班出身,在烟台和深圳的法院执行局、民庭都待过,还在融资租赁公司做过资产管理。这些经历让他对两样东西特别敏感:一是证据,二是程序。前面那个公司债务个人背锅的案子,换一个人可能一上来就跟你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或者死磕租金金额。但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个案子的命门在于告错人了——只要证明A不是适格被告,其他问题都不用争。这就是实务经验的价值。他经手的案子累计三百四十七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类的就有一百四十七件,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劳动争议这些占七成,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这些商事和执行类的占三成。常规案子他熟,疑难杂症他也见过。他还挂着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委派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的头衔,这些身份说明他在本地实务圈子里是被认可的。

打官司这事儿没人想碰上,但真碰上了,选对人太重要了。周律师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他不跟你整虚的。你说情况,他帮你分析;你有理,他帮你守住;你没理,他也不会忽悠你说包赢。那个案子从开头到对方撤诉,他每一步都走得稳,证据、法条、沟通,该做的全做到位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话不花哨,但事儿办成了,你就知道这话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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