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经常会玩一个游戏,我们叫他“警察抓小偷”。
就是一群人要分两拨,一拨扮演“警察”,一拨扮演“小偷”。
先划出一个空地,把它当做“牢房”,“警察”想要赢得胜利,需要把“小偷”全部抓进“牢房”才可以。
“小偷们”需要想尽一切办法逃脱“警察”的追捕,同伴若是被抓进“牢房”,可以用站在“牢房”外用手触碰同伴的方式进行营救。
那时我们年纪小,下手真是没有轻重。
常常“警察”会合力追捕一个“小偷”,为了能把他制服,实实在在的拳拳到肉,直到他跪地求饶。
“警察”也常常会被“小偷”袭击。有时为了挣脱追捕,“小偷”会用尽一切手段逃脱,“警察”挂彩是很经常的事。
这个游戏规则下,“小偷”注定是不会赢的,我们却都喜欢做“小偷”。
公平起见,两个体格最壮实的人,会让他们主动分开,其他人选择站队,再以石头剪刀布的方式决定角色。
我那时身体瘦小,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不免要依附那些体格壮实的人,更想和强势一点的队伍在一起。
选择这边,另一边的就是敌人了。而我们不知道会用怎样的手段去对付我们的敌人。
现在想想也真是可怜,我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要考虑选边站队的问题了。
现在更是,每天都要考虑选边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