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浅浅风
上大学的时候,因为学的专业有关设计,便同艺术专业在同一个学院,有自己专业单独的教室,但很多时候,可以说整个学院各个专业的教室通常都是一片狼藉。我是一个特别讨厌一切乱糟糟的人,很不能理解为什么明明几分钟就能收拾好的桌面,却能一直乱的让人不能直视。
后来明白了,有一部分人的确是因为懒,且忍受能力极强,可以对自己杂乱的学习环境视而不见,但同样也有这样一些人,在他们眼里,不修边幅、散漫凌乱才是艺术家该有的气质,同样的,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真的这样认为,还是只是在跟风模仿,毕竟就算不能理解,也不得不承认,大部分艺术家确实是常年不修边幅的,那时就在想,看来我是真的没有成为艺术大师的潜质。当然,关于艺术家的这个印象,一直到今天,都是我的未解之谜。
也许,艺术大师确实举止怪异,且常人难以理解,就像梵.高会割掉自己的左耳,就如《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雕塑家保罗·高更,年轻时毅然决然放弃优渥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绘画理想,即使潦倒半生,依然从不言悔。也或许,正是只有这样的“怪癖”,才是他们最终实现理想、扬名于世的原因?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读过的第二本毛姆的书,虽然辗转读了两个月,但确实是一本优秀的作品,即使一直断断续续的看,但每次打开书籍,都有看下去的欲望。最初想读这本书,是被它很特别的名字吸引的,完全想不出月亮和六便士有什么关系,作者为什么要用这个名字命名?只有读完本书,才能理解作者的寓意,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说的更具体一点,这本书主要表达的就是主人公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的抉择,以及选择理想后颠沛流离的一生。
本书的结构和基调很清晰,一共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讲述叙事者在巴黎时与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讲述叙事者打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旅居塔希提时所发生的的故事。按照时间线,整篇小说的情节极为流畅和易读。
其次,本书在记叙上有一个特别之处,以第一人称的我来讲述第三人称的主角,以至于关于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故事,大部分是根据“我”听到的来写的,所以文中也提到,有些情节不一定就是事实,即使是写“我”亲自与斯特里克兰接触的部分,对于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的评价也是主观情感居多。也就是说读者对斯特里克兰的理解也许并不是正真的斯特里克兰,毕竟他到底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本书中一点都没有对斯特里克兰的心理描写。不得不称赞,毛姆的这个写法很棒,毕竟以大众的眼光来看,即使斯特里克兰确实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但他也确实是一个自私、浅薄的家伙,以他为第一主人公来写,未免会受到一些道德上的诟病。而以第一人称来讲述他的事,既客观又规避了这个问题。
最后,再来谈谈“月亮”和“六便士”,这两个词可比理想和现实高雅和形象多了。理想确实如同月亮那样遥不可及,看到很多的读者都对“月亮”推崇备至,这是好现象,但千万不要被“月亮”迷了眼,不要为了理想而不顾一切,毕竟美梦总有苏醒的一天,还是该脚踏实地,要知道“六便士”才是我们的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