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那时对科学的概念是发明对人类有用的物品。这个想法来源于我读爱迪生发明电灯泡的故事。他经过上千种试验,发现钨丝,从而让电灯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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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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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科学与未知世界的极度好奇,我小学期间,家里的书多是《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一类,这些书让我看见未曾发现过的世界,哪怕到现在,我看见人类在探索宇宙,发现自然新物种,依旧会去怀着极大的好奇心看下去。这些好奇心如同一把把钥匙,开启我人生中的未知旅程。它就像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
我从未想到,构建出我强烈好奇心的世界,究竟经历过怎样漫长的演变,总觉得许多新奇事物大门的打开有太多侥幸,它们如同牛顿坐在树下,一颗苹果恰好砸中,得到了万有引力定律。
这些巧合和机遇的故事,一直到我出来工作,在社会中一点点向前走才日渐明白,未知世界的探索,会经历无比漫长的艰苦岁月。
第一次受到震撼的是哈雷彗星的发现,这颗每隔 75~76 年光顾地球一次的彗星,是哈雷在天文台日夜不间断观测,收集数据信息得到的结果。再然后是青霉素的发现,我以前只知道青霉素的发现者是弗莱明,却不知道从发现到量产,这一过程经历过无比漫长的时间。再往前走,原子弹的发明,这是美国举全国之力,集结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共同合作的产物……可以说,历史上任何伟大的发明,哪怕看似巧合,也是给那些早已做好准备的人,没有哪一次的探索是靠走捷径到达的。
等我明白这些道理,似乎有些太晚。我在读书时信奉写作需要灵光一闪,几近于不劳而获的地步。随着人生的路不断变窄,我在磕磕碰碰中明白,没有深厚的底子做基础,无法走太远的路。就这样,我开始填补内心世界,哪怕工作再艰辛,我依旧会每天扣一点时间读书。
我开始广泛阅读,开始明白爱迪生只能算是一位发明家,与真正的科学并无太多关联。牛顿在苹果砸到头时,在科学领域早已有太多建树,他不断思考,才换来幸运女生的垂青。至于书中提到的未知世界,也是许多人用无数心血、时间,甚至生命所换来的。我不觉为自己年轻时的肤浅而脸红,那些被我看作是靠运气取胜的人,他们拥有常人无法理解的耐心与坚持。
这种感觉直到为读第三遍《老人与海》,变得更加明白。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并不是我所喜欢的一类小说,他没有武侠小说里精彩的打斗,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勾心斗角。有的只是一位老人,他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等到补到大鱼,又在鲨鱼的偷袭下丢失。最后,他只能拖着鱼骨回到岸边。
读第一遍,我差不多硬着头皮读完,甚至觉得它太过沉闷想放弃。第二遍是听梁文道在《一千零一夜》里推荐,我找到他推荐的版本去读,结果陷在所谓的文笔里。等到读第三遍,我抛弃文笔,故事结构,开始去看故事本身,才有一些明白。
我的这一遍是在上班途中完成,我坐在颠簸的公交车上每天读数页,大多是早上读。起初,故事依旧沉闷。直到我读到老人与鲨鱼搏斗,猛然惊醒,脑子开始清醒。此时我暂时放下阅读,抬头,看车窗外闪过的风景,思绪万千,想到自己每天早上会花两个小时奔波于上班途中,无非是为忙完一天,可以回到家,享受片刻的阅读时光。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老人那八十四天一无所获的失落感,如同拳击手挥舞的拳头,打在他的胸口。他更料想不到的是,原本得到的大丰收,却被一群鲨鱼夺去。哪怕是他与鲨鱼搏斗到只剩下鱼骨,依然没有放弃。我埋下头,继续读,读着读着,电子书上的字开始模糊,泪水开始在眼眶打转,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老人,他只不过是想证明自己不会被打败。
书的最后几页,老人回到沙滩上,人们在那里对着鱼骨感叹,接着开始一天的捕鱼生活。来自远方的的情侣看见鱼骨,讨论鱼的种类。他们不知道老人心里想什么,也不知道老人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只有老人自己明白,不过此时的他,已经在沉睡中,梦到那些狮子了。
我知道,我的心里,也有一头狮子,它是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无论怎样,我也不会用它和任何人做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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