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如玉
喜欢一本书,除了作者的写作技巧,更重要的原因是书中的故事打动了你的心,又或者你从书中看到了自己。
01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看了两遍。从第一句话开始我就喜欢得一发不可收拾。
我从来没有那么地想看一本书,仔细的看,生怕错过哪一个字;慢慢的品,担心没有领会到作者的意图;深深的融入到书里,好像深深的潜入深海,感受海底世界的美妙。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英国北部苏格兰的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距离哈罗德的地区有627英里。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在他去送信的路上突然决定走着去贝里克。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这样的一个信念让哈罗德花了87天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
他一路上行走,一路上回忆:过往的生活,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自杀的儿子戴维和与自己有深深的隔阂的妻子莫琳。
他走在路上,往前行,像是甩开了六十五年前的自己,又一路上沉浸在他这一生刻骨铭心的回忆里。
他像是为了一种使命而出发,又像是不顾一切义无反顾地前行。
当那些无法释怀的过往在他一步步地行走里渐渐清晰,你才知道他所走的每一步都有他的道理。
02
书中的每句话,每个情节都吸引着我一直想看下去,就像书中的哈罗德一直想走下去一样。
我一直与书里的主人公一起,他走我也走,他停我也停,他难过的时候我的心都揪得很紧。
我除了看到了主人公的经历,我似乎也看到了我自己。
虽然并没有与哈罗德相同的经历,我却能够隐约看到现实的影子,生活的影子,我的影子,他的影子,家庭的影子,婚姻的影子……
“我说过很多言不由衷的话,就好像,即使我想到的是哈罗德的好,一出口就又变了味儿,好像不断否定它成了我们之间唯一可以做的事,他过来跟我说一句话,我连话都没听完,就回一句,我不这么认为!”
我觉得这句话是在说的就是我。常常,我与先生的沟通就会处于这样的一个局面。心里头对他好,嘴里还死不承认。当他说的话我不认同的时候,一出口就用否定的语气。
不管他如何心怀不满地给我提出来,我依然不以为意。总是习惯了自己的说话方式,就以为别人也就适应了这种方式。殊不知这种沟通方式常常让亲密关系陷入僵局。
直到那一刻我看到书中的这段话,我觉得自己像极了书中的莫琳,我看到了真实的自己。
我认真地思考了我和先生的关系,我仿佛看到了再也不能适应的先生像哈罗德一样也离我远去。
很多时候我们都因身在其中无法看清自己,直到站到旁观的角度去看他人的事例,才会猛然间清醒。
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
世间有多少人都是如此。为了显“正常”,循规蹈矩,不敢做出一点与常人的不一样。
席慕蓉 在《独白》中说: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为了周遭的人对我满意而已。为了搏得他人的称许与微笑,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走到途中才忽然发现,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有多少人一辈子都活在别人的认可里,一生把别人的满意当成活着的宗旨,到最后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好好为自己活过。掩盖痛苦,粉饰太平,只为了让自己显得“正常”。
回想自己又何尝不是?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我们总是不停地做着这样或那样的改变,以为自己会变得不一样。总是无法忍受结局,又不愿意跳出去,总是换着开始的方式,看似既努力又忙碌,到头来也不过是在原地打转,什么也没有改变。
一件事无论多晚,都不会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开始。重要的是你必须做出一个彻底的决定,必须与原来的自己做一个果断的告别,必须踏出那一步,可能你曾经总也没有勇气迈出的那一步。
每个人的一生都如同走路,一路走来,有平坦有坎坷,有苦恼有欢乐。你在路上看别人,别人也在路上看你。
很多时候你不能放开来走是因为你很在乎,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当你真正不在乎了,你就离离自己近了一点,你就离自由和光近了一点。
有时候你看一眼就会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你因为几句话就喜欢一本书。每一本书,它都会让你看到些什么。
作者:简如玉
主播:QY,一个不愿意被体制束缚,辞职做自己的声音记录者。喜欢旅行,喜欢在不同的国家、城市倾听各种人群不同的故事。愿我们乍见之欢,不如久听不厌。荔枝:越夜越有声,喜马拉雅:越夜越有声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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