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没有翻开过写着李雷和韩梅梅故事的英语课本。
在堆落了灰尘的记忆里,只有李雷和韩梅梅拥有了永垂不朽的青春,年复一年,永远初见。
有些人我们已经忘记了他的容颜,但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永远不会改变。
高中时候我一直和自己的英语老师保持通信。
那是个大概24岁样子的女孩,梳马尾,春秋穿着浅灰色的运动衣,蓝色的牛仔裤,冬天套着一件长长的黑色羽绒服。个子不高,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圆圆的一双眼睛。
在高中第一堂英语课上就用炮弹一样的英语口语,轰炸晕了我们每一个人。
看着她动动嘴唇,一连串流利标准的英语,我真的很崇拜她。
她用没有任何线条背景的大白纸回信给我,字迹隽秀洒脱。我在和她的通信过程中,爱上了用大白纸写字,笔尖划过纸张的感觉,奇妙而又如释重负。
15岁到17岁,我絮絮叨叨,用文字讲述给她的事情细碎而又杂乱。
在天光大亮的朝阳,暮色笼罩的初秋,白雪纷飞的午后,春暖花开的间隙。
我告诉她如何忍受着无奈而又倍感艰辛的数理化,如何不甘却又虚荣心爆棚小心翼翼的维护着成绩,如何明明在乎却又忍不住怨恨着自认为万古长青的友谊。
我告诉她我和父母做抗争,我偷偷对某个男生产生了好感,我对某位老师充满着极度的抱怨。
我从小心翼翼的敞开心扉,到不假思索的倾盆而出,那些密密麻麻的字向她道尽了我敏感而又青涩的青春。
我在等待她每一次的回信中度过了15岁,16岁。我从她的回信中,知道了《十七岁不哭》里的少年简宁,阅读了《北大往事》。
她告诉我,去读大学,就该去有高楼和大师的地方。我痴迷向她倾诉,再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似乎笔尖一遇纸,心就倒空了。
我在每一封每一个字条的开端工工整整写下,美华,你好。那是那些年我对她的称呼。在后来她消失不见的岁月,无处可寄的信仍然以美华两个字开始,这两个字如同洪闸,一拉下,波涛汹涌,无法控制。
我曾在信里问她,李雷到底喜欢韩梅梅还是双胞胎Lily和Lucy。她回信给我,在年华易逝的岁月里,只有他们可以拥有永垂不朽的青春。
她向我们道别的时候,唱了一首郑钧的《灰姑娘》。在寒冷冬夜里的晚自习上,静谧的夜色里,她固执的仰着脑袋,在讲台上站得笔直。“怎么会迷上你,我的灰姑娘”。
有些悲伤的旋律和她亮晶晶的眼睛,在后来无数个我有些怀疑她是否真的存在过的夜晚,都让我深信不疑她到来过。
我不记得她的脸,但我记得她的声音,她的眼神,她的气息,还有想起她的时候,永久不变的感觉。
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强烈的想念过她,我也曾经执着的打听过她的联系方式,在多次无果之后,就再也没有挣扎过。但这些都没有关系,她永远成为了我心中可倾诉可吐槽可抱怨可哭泣的对象,而美华也已成为一个代号。
习惯性的摊开纸,习惯性的写下美华,你好。在早已没有她的时光里,她却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分享着我的秘密,安抚着我的喜怒哀乐。
后来终于去了有高楼和大师的学校,后来有了新的朋友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初那些害怕那些担心那些失望和悲伤都成了遥远的微不足道,当初信誓旦旦说一辈子说永远的朋友都渐渐走失在十字路口,只有你与我,在落满尘埃的往事里站成了亘古不变的雕塑。
岁月永远无法改变你,你永远是我笔下,24岁,单纯,善良,积极向上,给我鼓励的美华。就如同你曾经用充满羡慕的口吻告诉我的李雷和韩梅梅,在年复一年永不改变的初见里,拥有了永垂不朽的青春。
“美华,你好。我是26岁的金金,我在青藏高原深秋冰凉的夜里写下你的名字,仍然觉得心口充满暖意。在下班回来的公车上,我和闺蜜通了电话,将近7点了,她还挤在人潮涌动的地铁上,回家还要做饭,我们都感觉生活有点艰辛。但我记得你和我讲过,再艰辛的过往,在回望的旅途上,都会充满怀念的温度,因为每一天都是过去岁月的最后一天。
我对你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在公车嘈杂的环境里,我想起你带着笑意的眼神,就如同昨日还在给我们讲解永无止境的英语试卷,这种错觉的产生,一定是因为我太想念了。
那时候无比厌恶无比想要逃离的生活,却在今日想起时,竟有了因为无法回头而产生的痛彻心扉。这些年的每一日,我都过得很认真很努力,因为我害怕有一日你突然出现,问我过得如何,我的回答不能让你微笑。你给了我要永远优秀下去的力量,如有一日你出现了,我一定会拥抱你,和你说,美华,这些年我过得很好。”
美华,没有牵手的李雷和韩梅梅,你和我,还有永垂不朽的青春。永不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