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交通费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以及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费。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需要提供票据,但又不完全按照票据赔付。
1、赔付标准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的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出租车。乘坐飞机的也会按照乘坐火车普通硬座或硬卧标准补偿。
2、交通费承担的人数
受害人住院治疗时期按一人赔付;对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按不超过三人为限,且必须是死者直系亲属,赔偿天数一般不超过十天。
3、关于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情况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先按照正常的交通费标准与驾车产生的费用进行比较,协商以合理的部分进行补偿。
,一般情况下,交通费补贴因费用不高,当事人都会认同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细化的标准给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