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友手中获得这本书(作者钱穆)以后,总觉得应该写一下读书笔记,否则,看完也就忘了,不如稍加提炼,也算是一种懒人的读书方法。
严格说来,要到秦汉,才是中国历史上正式有统一政府。
1、政府组织
可以从皇室与政府、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的职权划分来看。
1.1、皇室与政府
从秦汉以后,封建制度早已推翻,除却皇帝可以把皇位传给他儿子外,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照样承袭。
拿历史大趋势来看,皇室和政府是应该分开的,而且也确实在依照此原则而演进。皇帝是国家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皇权和相权的划分,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
1.2、中央政府
丞:是副贰之意,相:亦是副之意,所以丞相就是一个副官,皇帝的副官。
丞相为何又叫宰相?封建时代,贵族家庭最重要事在祭祀,祭祀时最重要事在宰杀牲牛,所以当时替天子诸侯乃及一切贵族公卿管家的都称为宰。到了秦汉统一,由封建转为郡县,于是家里的家宰,变成了国家的政治领袖。本来封建时代,在内管家为宰,出外做副官为相,所以秦汉时代的宰相,不但要管国家政务,还要管皇室家务。
而实际上现在的宰相,既要管国家政府的一切事情,便没有工夫管皇室家事,于是在御史大夫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驻在皇宫,管理皇室家事。御史中丞隶属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宰相,如是则皇室一切事仍由宰相管理。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便是皇室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九卿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称“中二千石”,因为他们是中央政府里的二千石,以区别于郡太守地方行政首长之二千石。
太常:在秦代叫“奉常”,常本当作“尝”,依四时奉献时物,让祖先鬼神时时尝新,故称“奉尝”。
光禄勋:指的是门房。光是大义,光禄即是大麓,勋本是阍(看门,门的意思)。为什么门房称为大麓呢?此因古代皇帝多半靠山住家,皇帝居山,房门就设在山麓。《尚书》上说舜管尧的大麓,那便是舜做了尧的宰相,换言之,乃是当了尧的门房。
1.3、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分为两级:郡和县。汉代郡行政长官叫“太守”,郡军事首领叫“都尉”,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郡太守调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进一级可以当三公,九卿放出来也可以做郡太守,并不是降级。汉代官级分的少,升转灵活。
中国历史上讲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汉朝,所谓“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
1.4、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每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计簿(各项统计表册),一切财政、经济、教育、刑事、民事、盗贼、灾荒,每年有一个簿子,分项分类,在九、十月间呈报中央,这叫“上计”。
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的叫”刺史“。全国分为十三个调查区,每一个区派一个刺史,平均每一个刺史的调查区域不超过九个郡。刺史调查项目也有限制,政府规定根据六条考察,六条之外也就不多管。刺史原始只是俸给六百石的小官,惟其官小,所以敢说敢讲,无所避忌。
刺史隶属御史丞,皇宫里还有十五个侍御史,专事劾奏中央及皇宫里的一切事情。刺史和侍御史的意见,都报告到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再报告宰相。
2、选举制度
古代封建世袭,天子之子为天子,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做官人有一定的血统,基本不存在选举制度。
汉代选举制度,要到汉武帝以后,才渐趋于定型。那时已有太学,相当于国立大学,也仅此一个。这里面的学生,考试毕业分两等,当时称“科”。甲科出身为郎,乙科出身为吏。郎官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里的侍卫。吏职是地方长官的掾属。
汉代官吏任用,有一限制,地方长官(太守和县令)定要由中央派,但郡县掾属,必得本地人充当。辟用掾属的权在长官手里,叫“辟署”。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这些由皇帝中央政府任命。宰相下面的十三曹,就由宰相自己辟用。此外各衙门首长以下,全是吏,全由各衙门首长自己任用。
汉代的选举历史上称之为“乡举里选”,当时各地方时时可以选举人才到中央。选举方式大体可分为两三种:
一种是无定期。遇上新老皇帝更替,或者大灾荒,往往皇帝下诏希望地方推举贤人。贤良选到政府以后,照例由政府提出几个政治上重大问题,向他们请教,这叫“策问”,策即是一种竹片,问题写在竹简上,故称策问。贤良回复策问即为“对策”。
第二种是特殊选举。譬如政府今年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吃苦应变的人。又如军队里要用军事人才,或如黄河决口,需要晓习治水的人等等,都可以推举或自荐。
后来有一种定期选举,就是举“孝廉”。
3、经济制度
汉代对于“轻徭薄赋”这一理想算是做到了。战国时孟子讲过“什一而税”是王者之政,汉代税额规定只有十五税一,而且实际上只要纳一半,三十税一。并在文帝时,曾全部免收田租,前后历十一年之久,也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
汉代税制有一个大毛病,当时对于土地政策,比较是采用自由主义,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私有,可以自由使用,自由买卖,而买卖形成了兼并,耕户卖掉了土地所有权以后就变成佃农,田主对佃农的租额高达十分之五。结果政府减轻田租,只便宜了地主,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
以后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歆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
全国非耕地本是不公开的禁地,山林池泽,贵族另派管理员如虞人之类去看守,后来情势变了,这些禁区渐渐被民间私下闯入,烧炭伐木,捕鱼猎兽,这些人当时被目为盗贼,而他们这种耕地以外的生产被称为“奸利”,政府设官防止,有权征讨,待后防不胜防,讨不胜讨,索性把禁地也逐渐开放,只在出入关隘设一征收员,另成一种赋税,这是关税、商税之缘起。
征税所以称为征者,原先是征伐禁止的,后来只以分享获得为妥协条件,而仍以征字目之。
凡农田租入归诸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海池泽之税则属少府,专供皇帝私用。
公私分税制度,在开始时颇为合理。因为耕地多,田赋是大宗,大宗归国家,小数归皇室。但战国以下,盐铁之利逐渐澎大,这一转变,是开始定制时所不曾预料的。正如清代末年,并不知商埠对外通商关税之逐年增添,却把此事让给外国人去管,后来遂吃了大亏。汉代亦复如此,商税渐渐超过了田租,于是少府收入反而胜过了大司农。
汉武帝讨匈奴,通西域,军费浩繁,大司农的钱用完了,汉武帝只有自己慷慨,把少府的钱拿出来用,同时命令地方上有钱的人,最主要是盐铁商人等如他般大家自由乐捐。结果社会响应不佳。汉武帝于是就把全国的山林池泽一切非耕地收还政府经营,这便是汉武帝时代有名的“盐铁政策”。
汉武帝时,董仲舒曾主张限田政策,限制每一地主不能超过若干亩之限制,但并未能推行,于是王莽起来,激起了一项大改革,把一切田亩归国有,称为皇田,重新分配,当时的意想是恢复封建时代之井田制,而结果引起一次大变乱。王莽失败,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也不再有彻底的改革了。
4、兵役制度
汉代兵制为全国皆兵,一个壮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一般而言,“三年耕有一年之蓄”,一个壮丁,二十受田,可以独立谋生,从二十三岁起,照理他可以有一年储蓄来抽身为公家服役,这一制度,不仅是经济上的考虑,也是一种道德的决定。在汉初,政府中人,本来大部由农村出身,他们知道民间疾苦,所以能订出这一法规。
汉代国民兵役分为三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只有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
汉代中央军队有两支:一称南军(皇宫卫队),一称北军(首都的卫戍部队)。当时南北军全部军队合共不到七万人。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卫兵待遇极好,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备酒席款宴,平时吃穿也不用自己花钱。
戍兵则不同,一切费用自己担负。戍兵期限只有三天。这是沿袭封建时代的旧习惯,那时国家规模小,方百里就算大国,如是由中央到边疆,最远不过五十里,要到边疆戍守,只要半天路程,若在边三天,前后共不过五天就结束。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还叫老百姓戍边三天,可是有的路途往返却需半年以上。陈胜、吴广的革命便由此而起。
汉代戍边还只是三天,但是你可以不去,只要一天出一百钱,三天三百钱,交给政府,便可免戍。有一百个人不去,应该是三百天的免戍费,由政府来另雇一人肯去的,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他得这一笔钱,不仅足够在边用度,并且还可留一点安家。
地方部队由都尉管,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期满回乡。国家有事,临时召集,这是一种国民兵。
国民除了服兵役之外,还要服力役。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全国壮丁按册籍编定,每人每年一个月,替国家义务做工。在汉代唤作“更卒”,更是更替轮番的意思。若不去践更,按当时规定,出两百钱给政府,也可以代替。
汉代每一个国民还须纳人口税,连小孩子都有,乞丐流氓也有。于是有的人只有把自己出卖给人家做奴隶,当时做奴隶并不是出卖自由,只是出卖他对国家法规上一份应尽的职责,政府要禁止此风,便规定奴婢的人口税加倍征收。但有钱的养着大批奴隶,反可发大财,譬如入山烧炭,开矿之类,全需大批人工。因此奴隶生活,反而胜过普通民户。
汉代民间还有义勇队,志愿从军,这叫“良家子从军”,都是比较富有的家庭,尤其是居家近边境。平时在家练习骑马射箭,盼望国家有事,报名从军,打仗立功,可以做官封侯。像陇西李广一家便是一著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