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学习第61天·丧亲章第十八之一
【原文】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白话】孔子说:孝子的父母亡故了,哀痛而哭,哭声用尽而自然停止,不会有委曲婉转的余音,在礼节上也不想讲究仪态的容貌,言谈举止,言辞谈吐,也没有平时的那样文雅,人到了这种情境之下,要是穿着漂亮艳丽的衣服,会感到心中不安,听见很好的音乐,也不觉得快乐了,即使吃了美味的食物,也不觉得香甜了,这样的言行动作都是表达对父母的悲痛哀伤的感情啊!父母死后三天,因一开始太过悲伤而没有心思吃东西,但第三天之后,孝子就应该吃粥,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为哀悼死者而伤害了活着的人的健康,尽管悲痛也不能过分哀痛到危及孝子的性命,这就是圣人制订这个政教的用意。为父母服丧,不超过三年,这是为了使人民知道丧事是有终结的。这个是我把它分成的第一段,到“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思考之一】《丧亲章》的章旨是什么?
这一章孔子专讲慎终追远的事情。父母在世之日,孝子在父母身前尽其爱敬之心,可以直接感受那个孝子之心。可是父母一旦离世而去,孝子不能再见到双亲,无法再尽敬爱之情,作为孝子的那一种心情,当是何等的哀痛。让我们体会孝子那一刻对父母追思感恩的纯心之情。孔子特在《丧亲章》阐释孝子在父母去世后,最后要尽的义务,也为世人指出慎终追远的大道,
【思考之二】圣人制教“丧不过三年”的精神重点是什么?
关于三年之丧,夫子说“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这一点是常常被人批评指责最多的一个方面,也是被误会最深的一点。那为什么后世之人批评三年之丧太过没有人性呢?古代确实有三年之丧的规制,为官之人父母去世,要辞官丁忧三年,即使公务在身圣上不准回乡守丧的,也会受到谏官的或敌对势力的指责。这与圣人的初心是不一致的。
圣人制教,要看出它的精神重点,而不是在形式上。就如同礼乐是外在的形式,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内心没有仁德之心,所展现出来的那个外在形式的礼乐就不是真正的礼乐。
大家都知道,孔子的弟子宰我就曾对三年之丧怀疑过。在《论语·阳货篇》里边,宰我问孔子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是宰我从自然界规律以一年为周期,如果实施三年之丧,那岂不礼崩乐坏了吗?但是孔子并没有直接正面回答宰我所问的三年或一年的问题,而是将焦点转移到了“安”与“不安”,反问宰我说:“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也就是说父母去世了,你是不是还吃得好的,穿得好的,这样你心安吗?结果呢,没想到宰我竟回答说:“心安。”其实这个回答的心思背后,是对后果以及自然规律的考虑,遮蔽了他对良心的声音。因为宰我不理解孔子问题的本原是在于仁心。因此孔子回答说:“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你如果心安,你就去做吧,口气中明显带有立场观点。结果在宰我出去以后,孔子向其他弟子说出了为什么要遵守三年之丧的理由。孔子说:“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在这里孔子讲说三年的理由,父母亲照顾小孩,三年之后小孩子才能够离开父母的怀抱,三岁以前一旦离开父母的怀抱就可能有生命的危险。之所以“三年”,指的是这样的三年,父母那种心心念念保护孩子的生命,希望他健康成长,全副心力都在孩子身上的这三年。所以孔老夫子是将伦理规范的礼,跟心理欲求的心安合为一体,把整套礼的血缘实质规定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亲子的爱上面,将一个外在的规范解说成为仁心的内在的要求,也就是那一颗父母爱子女的仁爱之心。
仁跟礼所表现的方式不同,一个是外在的形式,一个是内在仁德、感恩之心。孔子三年之丧的重点,是放在内心的本质,而不是外在的礼仪形式,但并不代表礼仪形式就不重要,还是很重要,因为仁与礼,一个是内、一个是外,二者应该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大家批评“三年之丧”,实际上是批评那个形式,实质上我们要看到,孔子主张的“三年之丧”是那种内在的内心的仁德之心的本质。这就是为什么“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