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看了一篇文章,是某签约作家写的,阅读量达到了近两千,(www.jianshu.com/p/de1e56369d08 )虽然这个阅读量在简书上不算多,但于我而言,却可称得上是“天文数字”了。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拜读了他(她)的大作,竟觉得写的文通句顺,读来甚妙,怪不得他成了签约作者。
此君(我不知他的性别,行文多有冒犯,还望诸位海涵)自称是文字的崇拜者、卫道士,标榜自己“对文字亦是景仰万分,不敢随便造次,惟愿一念至终,此生不弃。”不过,他上文却说,“中国字都有自己的灵魂,散发着一种特殊的魅力。”只觉得外国字“勾勾扯扯的字母,七缠八绕的笔画,看起来行云流水,冷冷冰冰,麻木不仁。”好像汉字是最好的文字,高别的文字一等,其它文字都像人的小肠一样七扭八拐,竟不像是人写的了,而且,也不算“文字”了,而且,既然外国字“冷冷冰冰,麻木不仁”,那外国字的灵魂也必定是冷漠而麻木的了,由此推之,他说的文字实际是汉文字,因为对文字敬仰的他却对外国文字给予负面的评价。晚生才疏学浅,今日终于长了见识,才知道文字的正确含义是汉字,真得感谢他,让我“长了知识”,而且,我还对他的勇气产生了敬佩,因为,对于他说的这些“真理”恐怕有“愚昧无知”民众”持否定态度,谁知道这些“愚昧无知的民众”会不会伤了文字崇拜者呢?文字崇拜者伤了可怎么办呀?中国字大概要后继无人了吧?
不过,我想,他这样一个汉字的、传统文化的“忠实信徒”大概是会点功夫的,也许还是太极。否则,他又从哪里获得这“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无边胆气呢?
此君在后文中说他“看见那样的词,我避之不及,如同吞了一只苍蝇。如同吞了一只苍蝇,让我要呕吐。”所谓那样的词,网络用语也(该作者称之为“别字”),网络用语者,现代口语之种类之一也。我不知道他“吃了多少苍蝇”,他老人家身体要紧,别给气病了,咱们这些后生晚辈们尽量规范用语,免得他老人家心里添堵。
可现在的人,真的无法捉摸,非得写一些别字,追逐所谓的时尚,以标榜自己的新奇。
你不稀罕我,但我在意你,别糟践汉字吧,我求求你。
天啊,看见你们不知羞耻,四处横行,我才真的难受,想哭呢。
啊哈,用几个网络用语就是“糟践汉字”,就是“不知羞耻,四处横行”,由此观之,我辈横行于世间久矣,早就“堕入畜类”,不复为人了。既然我们已是“畜类”,就不要和我们说“人话”了,抱歉,“人话”太高深了,我们听不懂。
不过,这个文字崇拜者对方言的了解似乎不大多,窃以为,崇拜文字的人最好还是懂点方言,要不然,在给外地人“布道”的时候,他们(当然是这些外地人)听不懂怎么办?还有,有时间也学学我们这些“畜类”的语言,要不然,我们怎能明白您那“高深、智慧”的话语呢?
哭。笑字根为大。从人(大,人体形),示意:人的双眼流泪也。
看看,他就是高深,都举出例子来了!这估计不是他的原版吧?像他这样的文字崇拜者大抵上是懂古文字的吧,估计他本来想用甲骨文的,后来一想,“畜类”也是要看的,如此之高妙的文字,“畜类”肯定是看不懂的,而他的资料中明明写着“坚持用心写字,力争以情动人。”字都看不懂,就更不要说“感动”了。而且,他这是说的什么呀?他说的应该是哭吧,反正我知道笑不是这意思,估计是在慌忙之中从百度复制的,粘贴之后还忘了校对,以致于出现此等低级错误。也许,这段话是助理写的。而且,这说法明显有问题,在《说文》中,“哭”的解释是这样的:
哭,哀聲也。从吅,獄省聲。凡哭之屬皆从哭。
在《康熙字典》中,哭的解释如下:
从二口,大声曰哭,小声有涕曰泣
《现代汉语词典》则曰:
因痛苦悲哀或感情激动而流泪,有时还发出声音
根据这些字典,我们大致可以知道,哭,大多指的是哭泣时发出的声响。源于囚犯在领死之前,呼天抢地发出的绝望声响,汉字是很形象的,它把两个口置于“人”之上,正表现出了囚犯的哭声之响,一个嘴都不够他哭的,还要再加上两个口。这种表示流泪的说法,不知来源于何处,也许,作者“与众不同”,他的眼睛长嘴上,这样一来,“哭”自然就是双眼落泪了嘛!只可惜,许慎当时没遇上他,要不然,《说文解字》何以没有收录这一说法呢?
这世界越来越古怪,我越来越不明白。我无法跟上它的脚步,总是将自己的脾气越弄越坏。这是时代的悲哀。大厦将倾,谁能挽狂澜于既倒,我悲何悲,喜何喜,何哭何笑。
天呐!原来流传已久的汉字在网络用语的冲击之下竟要垮掉了,还是“时代的悲哀”,然而,“畜类”过多,只好他一个人在这里哀叹了,这样一个“伟人”都把自己弄得哭笑不得了。伟人!你一定要注意身体!
请不要认为文章已经结束。其实,文章写到这里,才真正开始,不过,我还要说句题外话。
我诚挚的向签约作者别山举水老师道歉,上文对您多有冒犯,请您原谅,尽管,我的作品你不一定能看到。评论区里有人说你哗众取宠,我不这样认为,我看出了您对于汉字的热爱之情,我看出了您对这些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我不会笑话您,我认为,您有一颗赤子之心。
但是,我要说但是,对于您说的,我不是十分赞同,如果您有幸能看到这篇文章的话,我希望您不要急着反驳我,您在看完我所写的话之后,反驳会更有力一些。
文字是没有高下之分的,无论中文外文,都是中外各自的先人智慧的结晶,它们都是有温度的,您喜欢汉语,可以,但不要说别的文字不好,这倒不是因为什么政治正确,而是因为,在您这样说的时候,已经脱离了“文化自信”的层面,到达了“文化自负”的层面,这极容易产生狭隘的民族主义,这实质上,与清王朝故步自封的天朝上国的心态是类似的,或许您不是这个意思,但顺着您的思路,这是很容易被解读出来的,我不说,别人一样会说,一样会想,您是签约作者,您要对读者负责,您的文章会被转载,您的受众多样,而您的观点漏洞不小,这样漏洞百出的观点容易让人利用,他们可能会陷您于不义之地。而如果您果真持这样的想法的话,我提醒您,您错了,虽然我人微言轻,但这不意味着我是错的,虽然我人微言轻,但我不能对错误的言论坐视不管!
况且您在文中所说您热爱文学,热爱文字,而文字,不只有中文一种,说句不好听的,您这是在打自己的脸。
您在文章中说,总有人“写一些别字,追逐所谓的时尚,以标榜自己的新奇。”这话不全对,在您提到的别字中,其实有一些是因谐音而起的,对吧。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国幅员辽阔,仅湖南一省,“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调”,谐音无法避免,而且谐音本就是汉字文化的一部分,汉字的内涵丰富,不同的读音本就能引发不同的联想,有些谐音很有趣,能赢起人们丰富的联想,还能博人一笑,自然流传开了,很多歇后语就是这样传开的,有些网络上的词和歇后语的道理一样,并不是为了“追逐所谓的时尚,以标榜自己的新奇”。对文字的传播而言,简单易懂和生动有趣永远是第一位的,那些语言鲜活生动有趣,自然便于传播,而网民是一个极大的群体,我们都处于其中,如果我们互相之间都看不懂的话,还怎么交流?如果,我们互相看不惯得话,会给工作带来影响。
而且,这跟输入法也有关系,您也知道,输入法有时并不能第一时间就显示出我们想要的词,而我们的时间总是很紧,难免会输错词,而输入法是联网的,很有可能很多人因为输错同一个词被输入法的大数据筛查出,他们可能会对其进行调整,也可能,这个词就因此成为了“网络用语”和您口中的“别字”。
把您说的“别字”说完了,说说您的错误,您别怪我不客气,那“哭”的意思是您生造出来的吧,我看的出,可惜了,您造的的含义还不大对,完全脱离了字的本意,您想必是没理解“口”在“哭”这个字中的意义吧。您应该查字典的,就这么瞎编硬造,还声称对文字有“敬畏之心”,还要作文字的“卫道士”我都为您感到羞愧。明眼人很多,您这么瞎编乱造,就是没我,也会有人提出来的,到时候,大概没几个人听您的。
对了,您的真正意思,是说不要将这些“别字”写在文章中吧?如果这真是您要表达的意思,那我告诉您,您的表述不够清晰、明确,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您不见得是杞人忧天,现在这种现象确实严重,尤其是那些任意歪曲历史的手机游戏和受众群体广泛却故意用“别字”的爆款文章,但您放心,对此堪忧的国人很多,您不孤独,而且,我们有一个伟大的政府,它是不会容许这些糟糕的文化毒害中国的未来的。
最后,再来谈谈中外文混杂的问题,我看到您的评论区里有些对评论说对中外文夹杂感到反感,我知道您说的是现在有些人出于卖弄的目的故意把不同文字掺杂在一起,您可能认为这会使文字不纯粹,其实您大可不必这样想,因为纯粹出于这种目的的人很少。而在,文学研究中,尤其是中外文对比研究的时候这样做是必要的,因为每种文字的词汇不同,中文西文中的对应词仅有40%,剩下的60%只有使用原文才表达出恰当的含义,这也正是翻译的难处,就连大家如许渊冲,有时都会遇到难题,比如《凯撒大帝》中那句著名的话“veni,vidi,vici”在英语、法语和中文中都无对应词(注意,西方的文字有90%都能找到对应词),因此,在有些时候,这是必要的,而且,还会有产生一种别样的美。
‘我对这些理论早已不甚究心,成为东德理论家所排斥的庸俗实用主义(praktizismus)者,只知The proof of the pudding lies in eating(布丁只有吃了才知道味道)……(你的译文中)veiled、basks似乎把原句太flash out(有血有肉,形象化,意为失却朦胧美),as...as似乎未达原句的paradox(似是而非的说法)。但原句确乎无法译,只好belle infidle而已。’(praktizismus是德语,belle infidle是法语,是说美丽的妻子不忠实,忠实的妻子不美丽)
此段文字摘自钱钟书写给许渊冲的信,最后一个括号中的内容为许渊冲语。
(摘自《许渊冲:我们那一辈人的诗情画意》,《环球人物》,2017第6期)
在钱钟书的文字中,你会感到一种通达,你会产生丰富的联想,尤其是“belle infidle”一语,简洁而生动,很形象的说明了翻译中信、达、雅这三个要素,如果将其换成中文,效果会大打折扣,远不如这个词来的有意境,大师运笔,可见一斑。我相信,您在读这段文字时定会消除对中外文夹杂语段的刻板印象。
说到梦想和追求,我和您一样,我热爱文学,我对文学持一种恭敬的态度,而且,这种恭敬的态度是扎根于理性思考之中的,我不会对任何事物产生崇拜,因为,崇拜是一种非理性的态度,会导致晕轮效应的产生,犯下错误,带上有色眼镜,贻害无穷。
我真诚地希望您赞同我的观点(如果这篇文章有幸能让你看见的话),如果您不赞同,“历史将会宣判我正确”(注:此处化用于菲德尔·卡斯特罗的演讲《历史将宣判我无罪》),不过,我还要跟您说的是,无论您认为这种社会现象是好是坏,眼下的情况是不会改变的,而且,您的文章看似“举世皆浊我独清”,实则充满了狭隘、偏激与错误,您口口声声说热爱文字,然而,在解释文字的时候却不顾其本意,生生造出一个扯淡的含义,您三思吧,以后写这些文字之前多做做社会调查,多翻翻字典,这比您发怒可管用多了,何况,您是签约作家,您具有影响力,您应该忙正事,而不是装清高、写打脸文,还是自己扇自己那类的。
看完之后,我相信聪明的您一定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继续前行。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