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eta酒吧来了位新驻唱,唱的歌大多致郁,酒没喝到一半,我听着实在憋闷,便跑到外面抽烟。
刚把最后一支烟点上,那个女人便来了,说到,“可以借支烟吗?”
眼前的女人化着大浓妆,在昏暗的霓虹下显得有几分吓人。我犹豫了几秒,出于绅士风度,还是将点着的烟递了过去。
女人接过烟,靠在我旁边的墙上,微仰着头,默默抽着烟。
大半夜还在这一片儿晃悠的,大多是有故事的人。不过我也没兴趣多问,若无其事靠着墙玩弄着打火机,打算待会把酒喝完就回去,今晚实在没什么兴致。
烟抽完了,女人才缓缓开口,“我前男友最爱唱这首歌。”
我没意识到她在跟我说话,愣了一会儿,才扭过头看她。
“姑娘啊那年十七八,舍了弃一切跟随他,他曾许诺过梦与花,奈何逃不过现实啊。姑娘啊那年十七八,人人都说她美如画,奈何芳心许错人家,到头来一切是水中花……”
歌唱完了,女人又说到,“他叫北歌,他说要一路向北,一路高歌。可北京城多大啊,连低着头讨生活都困难,哪还能仰着头高歌呢?”
“他一心创作,到各个酒吧去当驻唱,相信总有一天会遇见伯乐。我就跟着他到各个酒吧去当服务员,只要每晚能听见他的歌我就心满意足了。”
“苦日子过了四五年,他终于签了公司,也终于跟我提了分手。有些人就是注定只能共苦不能同甘,他将来注定了跟我不是一路人,所以分手也不能怪他。”
“后来,他的歌卖不出去,公司赔了钱,跟他解了约,他就又开始辗转酒吧驻唱。每次结束,他都唱这首歌,因为这首歌是为我写的。”
女人透过窗户望着唱台上的驻唱,他正收拾吉他准备离场。我对那位驻唱的了解只是,去年他出专辑赔了钱,只能来当驻唱挣钱还债。
等我转过头,那女人已经走了,余下的事我也无须多问。
如她所言,北京城多大啊,这样的故事早不算稀奇,或许连叹息都来不及,便被人潮推进了下一次聚散悲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