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选职称改革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高校教师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教师评选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健全制度体系。教师评选职称改革要创新岗位类型,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一般设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同时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 。要健全层级设置,高校教师职称一般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一般依次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 。
二、完善评价标准。教师评选职称改革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要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突出教书育人实绩 。要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规范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 。要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多种成果形式,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
三、创新评价机制。教师评选职称改革要分类分层评价,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不同岗位类型、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不同专业门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 。要创新评价方式,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
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 。要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要完善信用和惩戒机制,建立申报教师、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诚信承诺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 。要健全聘期考核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并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 。
四、落实自主评审。教师评选职称改革要下放职称评审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高校要加强对院系的指导和监管 。院系要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向上一级评审组织推荐。
综上所述,教师评选职称改革是让教育焕发新生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化改革,可以激发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过硬的人才队伍,为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