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夜子
余秀华只是半个诗人。
余秀华的诗,值得文学界好好赞美一番。无论是“中国版的‘迪金森’”也好,还是“把加速度的世界拉回了一秒”也罢,她的诗,都受得起;也值得,读者认真地骂一骂。毕竟,她的诗,穿着诗歌的外衣合身的,比例不失调的,也就那么几首。
我相信,只要上天注定了余秀华与诗歌的缘分,只要余秀华生活在那个村子,只要她没有年纪轻轻就混迹于各种作协,在这个时代没有趁18岁不到就早早地出了名,只要她写诗的过程是活着和快乐的过程,她就能把诗写好。
这无关,她脑瘫不脑瘫。
余秀华的诗,最动人之处,在于:她的哀伤,有迹可寻;她的悲痛,不是机器生产的,而是“身体”这棵树,长出来的。这种情感,有根有径,有枝有叶。不像许多诗人的“伤痛”,是从树上剪下的繁茂的枝叶,插在装满水的花瓶里,难以存活,难以联想,更远离追溯之源。
她的每一首诗,都是一片一片的生活碎片。比如,热爱她和她热爱的小巫;比如,把她的头往墙上撞的男人;比如,那个杀死她兔子的村民;比如,她的横店村。
以“生活”作“肢体”,渲染诗歌的真善美,制造精神的共鸣,这并不是余秀华独有的笔法。全中国写诗的人都这么干。只不过,那些回车键诗人,把“我早上吃了一杯豆浆,好香啊”这种生活内容,回车键成“早上/我/吃了一杯豆浆/真香”;而余秀华,则可能会这样写:我饥渴的时候喝豆浆/喝下去的是豆浆的饥渴。
当然,我无法效仿出余秀华笔下那灵气逼人的句子,我只是在尝试对比出:全中国99%的回车键诗人打着“诗歌生活化”的旗号,把白描生活场景和生活元素的句子与段落,用回车键切割成“诗句”,那种问心无愧的随意、罪恶、和不知廉耻。
而余秀华诗歌中的生活,细碎到细微的生活场景、生活故事和生活元素;这不是她可贵的地方,也不是她最天赋的表现。余秀华的可贵和天赋在于,她用大量刺激人血肉和神经的诗味、灵气、意象这些调料,烹饪出了人们似曾相识的生活和感情。以及,读者可以用这种情感,表达各自不同的生活。
这才是余秀华。这才是诗歌。而不是像那些回车键诗人一样,用生活烹饪生活,用感情烹饪感情,最后他得到的,是会中文的人都写得出的中文;读者读到的,是一张张擦拭生活的卫生纸。
余秀华诗中的感情,是逼真的,是大胆的。她的诗,就像一撮发尖,撩动着人体内的骨头。那种共鸣和触动,透过皮肤、毛细孔、血肉,直达人心灵。她的悲痛,不像学院派诗人那高高在上的情绪,安居在豪华的地狱;也不像千万万回车键诗人,数着钞票,玩着美女,摸着大胸。在天堂里采摘快乐,在太平中强说愁,空洞,乏味,做作。
无病呻吟,并非说诗人拿情绪和感情造假,说的是诗人处理不好生活、情感、诗味、艺术的融合之美,融合之真,融合之诚。处理不好,那就不是诗。如果这种关系和效果,能轻而易举地处理好,那岂不是每个人都能是诗人?如果每个人都能把生活加工成诗意,世间还需要诗人吗?
正因为处理不好这种关系,达不成这种效果,所以,大家才会说“只要贴切生活,就是诗”。
呵呵。
诗歌太雅致了,在这个俗气的年代,每个人都想沾一沾这种雅气,除一除身上的俗气。这与人们用香奈儿祛除体味和狐臭的道理一样,但香奈儿如果每个人都用得起,那它就会是六神花露水,十块钱可以买两瓶,打折可以买三瓶,过期可以买四瓶。
唐诗宋词之所以是唐诗宋词,在于唐诗宋词的作者,都是工匠,他们把生活雕刻成了诗歌。诗歌,绝对是稀有的生活艺术品;大众都能表达的句子,绝对是普通的生活工具。玉和石头都是石族,贵族用玉器装饰视线,百姓用石头建造房子,价值不在一个维度。
余秀华能较好地处理这种关系,也能较好地雕刻生活的样子,生活的艺术。所以,叫她一声诗人,她受之顺心,我们叫之顺口。
但,我只能遗憾而无奈地说,她只是半个诗人。(我是她的读者,不是诗评家,我自然有权利这么说。)
诗界说,余秀华的诗和其它人的诗,放在一起,她的诗不修边幅,而其它人的诗可能穿戴整齐,珠光宝气。这被诗坛认为是余诗之亮点所在。
这种纵容和炒作,甚至是误判,非常令人悲痛。
几千年来,诗歌之所以能让人张口诵来,而著名的词赋、杂文、小说等文体,往往除了能给人留下宏观的印象,真正要通过读者的口还原出来,还需要对着竹简,还需要对着纸张。“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也好,“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好,还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还是“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人们都能在任意的生活场所还原,无需借助工具。
诗歌能流传几千年,贵在用特定的形式,制造出了“传播性”。这种传播性,在唐诗宋词里,重点是体态美、韵律美;在现代诗中,核心是音乐美。
读完余秀华的诗,我为她诗中的情感悲痛,更为她的诗歌形态悲痛。
也许,“野生”是大众乃至诗坛之所以认可余秀华的原因所在。但,不得不说,余秀华的这种“野生”,如果运用在散文、杂文上,她一定能写出超凡脱俗的散文、杂文;如果用在小说上,她一定能写出撩倒众生的小说。但是用在诗歌上,虽然增加了诗歌中“生活”的真实性,却扼杀了诗歌的传播性。
那些把散文切割成诗句的“诗人”们的诗,没有传播性,不能以情感去保存,我毫不痛惜。但是,情感真挚、灵气逼人、金句浑然天成的余秀华,她的诗如果因为“野生过度”、“生活过度”,我会为之痛哭。毕竟,她的名篇,可以不仅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只是,我不知道》、《我爱你》。
也许,因为余秀华的诗“不拘一格”,《诗刊》和读者才会推她一把。只是,同样是“不拘一格”,《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我爱你》、《只是,我不知道》,却有着极其流淌的阅读旋律,这种旋律,没有特定形式,没有特定的修辞,没有特定的句式,浑然天成,流畅至极。
而余秀华大量让人汹涌澎湃、潸然泪下的诗,只写给读者,不写给诗人,这是残缺的。把这些诗,当作叙事日记,我不舍得;把这些诗,当成高逼格散文,我太残忍。里面有太多太多神来之笔了,弃之可惜,食之无诗味。甚至,这些文字,只是余秀华诗歌原料仓库里的诗歌原料。而这原料堆上,长满野草,结满蜘蛛网。
或许,余秀华在这些诗作上,只需稍加喷喷杀虫液,打打除草剂,许多近似日记、酷似散文的文字,就会长成脍炙人口的诗意。
毕竟,散文,岂能因为短小、竖排、有诗歌的掠影,而称之为诗歌?
完全摒弃传统,打倒禁锢,解放语言,绝对不是诗歌存在下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