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第一个早晨,六十岁的埃里克拖着行李箱回到了山边村。村里陌生的面孔仍像四十年前一样陌生,灰头土脸的小屁孩扛着长枪大炮撒丫子地跑,泥塑般看不清年龄的老太太坐在村口唠嗑。拴在家门口冲他狂吠的黄狗和四十年前二婶养的那只一模一样。在外拉货的堂兄曾经养过各种稀奇古怪的宠物,他不知什么时候也死掉了,可能从他帮堂伯洗黑钱被抓进派出所的那刻已经开始。可能在某天打完麻将后,喝了二两白酒,臭骂了一顿逃班去网吧的儿子,像每一个山边村的酒鬼老头一样,忿忿不平地躺在被窝里,他突然看见了那个站在床边的天公爷爷,癌变的肝最后昏天暗地疼了一次。活着时候没能流完的眼泪,在姊妹和媳妇撕心裂肺的哭喊里沾满了他的遗像,活着时候没能喝完的白酒,一杯一杯被面无表情的亲戚洒在他的坟头。这个村子里的人就是这样,吵吵闹闹又若无其事地活着,吵吵闹闹又若无其事地死去。
没有一个人认识四十年后的埃里克,他作为郑家六弟的孩子,二十岁之前曾短暂地活在亲戚们关于葬礼和喜事的记忆中,二十岁后他是村子里第一个跑去外国读书的孩子,在那之后他只是一个在祠堂翻修时出现在功德簿上的名字,仅此而已。他直直地穿过老人们无所事事的目光,走向那栋跟村子格格不入的小房子。他记得房子外边曾经围了一圈木栅栏,那是隔壁的老人还在门口养鸡养鸭的时候,为了挡住随地方便的家禽搭起来的。大约在房子落成第五年的时候,倔脾气的老头病倒了,家里人卖了所有的鸡鸭,拆了老房子,连着那块填满土肥料的地一起,盖起来新的别墅。于是栅栏显得多余了。于是某一天,他扛着被白蚁啃得朽烂不堪的栅栏,穿过了祖厝和土地庙,把它扔进村子尽头焚烧秸秆和牛粪的火堆里。
庭院里曾经种满母亲喜欢的花草,他记得有一种叫无尽夏的绣球花,开花时像是一团深蓝色的焰火滚过院墙,记得父亲拿着生锈的花剪费劲地折腾着沉甸甸的花枝,记得无尽夏边上迟迟不愿绽放的几株忘记学名的兰花,枯瘦地擎着油绿的叶子。如今只剩下名为使君子的爬藤植物,似乎是当时为了掩盖院墙边旧牛棚臭味而栽种的。考上研究生后百无聊赖的夜晚,他坐在小院的秋千上,对着清冷的月色吹陶笛,使君子的幽香一丝丝沁入鼻腔,淡淡地,充盈着他空空荡荡的身体。他都记得。几十年的流浪里,他再也没有像当时那样了解过花草的名字。他最喜欢的花从四十年前开始,一直是使君子。
他回来前联系过城里的家政公司,但没有一家的钟点工愿意到这偏僻的地方来。他想起每个周末父亲挑着水冲洗天井,刷去鹅卵石间的污泥,母亲在院子里扫起成堆的落叶,而自己一边放着披头士的歌,一边漫不经心地擦洗家具,三人像初到人世的亚当夏娃和该隐,一直洗到夕阳吞没了天空,然后匆匆享受半天的懒散,又回到城里起早摸黑的生活。他决定在永远离开之前,自己把这栋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一遍。
他印象中山边村人不怎么喜欢打扫房子,因为大部分的时间都耗在地里了。现在没有多少农活可干了,山边村人还是不怎么喜欢打扫房子,因为青壮年大都在邻近的城镇找了工作,剩下来的无非是带孩子的老人,和整天搓麻将打扑克酗酒的懒汉。他发现这活远比想象中要累,光是工具就跑镇上买了好几趟才买齐,捯饬了一天也没感觉房子干净多少,倒是老腰酸得直不起来。现在他感觉五十多岁时的父母简直就是超人,顶着怎么治都治不好的腰肌劳损,愣是每周都把房子折腾得有模有样。
暮色四合,埃里克扶着栏杆爬上三楼的露台。乡村的天空像一块淡蓝色的头巾,低低地铺在红瓦房顶上,有一角浅浅染上了夕阳温温吞吞的金红色。年少时这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在这练过气功,吹过笛子,唱过歌,甚至朗读过狄金森的诗。山边村的天空很小家子气,那似乎给了他一种用想象力和目光可以抵达天边的错觉,像是一握之间便能将暮色和泥土味的空气收进心房。他突然感到一阵很深很深的疲惫,好像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见识过了很辽阔的东西,再也走不动的心终于被允许休息。他慢慢坐下来,出神地看着天空,偶有归巢的飞鸟掠过,在视线尽处留下一抹人字形的剪影。
在那之后的一个月里,埃里克渐渐习惯了山边村的生活。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到书房练习落下了几十年的毛笔字,中午对付着做顿饭,下午到五伯父家附近的溪边散步,或是开车到植物园观光,之后就着晚风下稀饭咸菜。每个周六他回一趟城里,买好一周的菜,顺便找家咖啡厅消磨片刻,再到图书馆借几本字帖或小说。埃里克的时间像村子里那条被他写过无数次的小溪,越流越慢,越流越浅,在雨季到来时不再丰沛而澎湃,而同样也不再惧怕旱季的干涸与孤寂。埃里克像他二十岁时所设想的那样,锁上了家里的大门,不像父母那样允许孙子辈的顽童循着花香进来探险,也不期待从不联系的亲戚像曾经的婶婶和阿婆那样,提着刚摘的白菜或成袋的大米进来寒暄,踩得走廊里一地的泥鞋印。
对这样的生活埃里克并无不满,只是晚上坐在中庭时,屋子静得出奇,听不见灯箱里一阵阵惹人生厌的蝉鸣,听不见蟋蟀寥落的奏鸣曲,也听不见远方若隐若现的蛙声。他想起父母在五十岁时常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父亲老是用他洪亮的嗓音掰扯逻辑,但在母亲把他的一桩桩陈年“罪行”数落过去后,基本都会一脸委屈地承认错误。在本应“耳顺”的年纪,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连一个互相拌嘴的人都没有。埃里克捂着暖手宝,身子仿佛快要揉进铁灰色的夜里,心中再一次泛起了二十岁时无处安放的空虚。
又是一个月过去,春节前的山边村渐渐热闹了起来。在外打工的儿孙一窝窝飞回故乡,村民开始一批批地到镇上采购年货。杂货铺里很快就堆满了艳俗的大红鞭炮和彩色烟花,菜市场里则是排满了大猪蹄子和吊死鬼似的脱毛鸡鸭。埃里克记得从前年夜饭的食材大多来自是婶婶自己养的家畜家禽,那时村子里家家户户的厨房日夜灯火通明,主妇煮夫们系着围裙打仗似的忙活。山边村的新年不只是给人过的,还要伺候好忙碌了一年,到处庇荫子孙的天公爷爷和灶王爷。从前的祭祀仪式颇为繁琐,要备好“三牲”、炸料、蜜饯和瓜果供在八仙桌前,在大年二九的凌晨准时向天公请示一年的收获、祈求来年的庇荫,在中堂的红灯笼上插一炷香,然后对着请来的神位拜上三拜。这些贡品之后还得拿到厨房里“灶君司命”的红纸前,给贪吃的灶王爷一点点贿赂,求他保佑家里一年丰衣足食。最后,人们在院子里给两位神仙烧金纸,铁桶里橘红色的火焰舔舐着金红相间的纸钱,灰黑的碎屑飘满了院子,像是下了一场黑漆漆的雪。埃里克到现在都能想起来头发上的香灰味,看见烧金桶上方被火焰扭曲的空气,如同神仙喝得醉醺醺的步子,踩乱了山边村慵懒的长梦。
埃里克决定把父亲操办过的仪式自己做一遍,那似乎是出于房子的意志而不是自己的。至少在永远离开之前,埃里克想给父辈的神明朋友一个交代。但当他笨拙地做好了一桌的菜,把那有碍观瞻的猪蹄和鸡鸭摆上供桌时,他突然发现找不到人来吃完这些东西。他想起了童年时五伯父家的年夜饭,伯父打了个火锅当汤,周围摆着卤猪蹄、焖鸭肉、清蒸鱼和爷爷手打的鸡肉卷,大伙端着大红的碗边吃边唠着家常里短。曾经他无比厌恶腻味的农村菜和腻味的合家欢,而今回忆起来只是渐渐模糊的哀伤。
大年二九的晚上,他挪了张椅子,凑到八仙桌旁,看着满桌荤腥,喝着白粥配咸菜。埃里克想起来家里供的牌位不只是伟大的天公,还有观音菩萨和弥勒佛,于是搁下碗筷,到厨房多炒了几个素菜,连同提前置办的果篮一起,摆在供桌上。埃里克从口袋里摸索出两个硬币,用力掷向天花板。落下时是两个正面。这说明神仙已经来了。
“今年我家开灶了,后生照顾不周,万望大家见谅。”
埃里克对着神位长鞠一躬,在香炉里点上一炷檀香,挺了挺酸胀的腰板,然后坐下来继续喝粥。
粥有些凉了,当他再一次起身去热粥的时候,穿堂风猛地扑到身上,他打了个寒战。
那天他反复掷了几次硬币,直到第七次才是两个反面,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了。他跟神仙讲了好多自己的事,讲了外国的种种光怪陆离,也聊了曾经围坐在一张桌子边吃饭的长辈们。不知为何,在神仙走后,他突然感到深夜的仪式都显得多余了。于是他把烧金桶和成摞的金纸塞进了楼梯间,决定晚上要窝在被子里再看一遍《百年孤独》。
第二天一早,埃里克按着记忆布置起房子,给餐桌铺上绣花桌布,在茶桌上摆了一盘盘请客人“甜嘴”的糖果和蜜饯。从城里买来的水仙花一盆摆在餐桌,一盆放在转台的花架,供桌两旁也摆上了釉彩盆的白蝴蝶兰。少年时赵叔每年都会寄给他三只大红色的生肖布偶,不知不觉也成了家里过年的传统,于是今年他从网上买了三匹胖墩墩的小马,扔在沙发上当抱枕。按照母亲的习惯,他添置了几个新碗、几双新筷子,还给自己从头到脚买了一身新行头。整理停当后,他从书房里拿出一副隶书写就的春联,从储物间搬出梯子,带上胶水,准备贴在大门上。上梯子前他把联铺在地上看了又看,只觉得充满了初学者的稚气,和回忆中父亲大笔挥毫的草书春联完全是两个维度的东西。但在十岁时,父亲第一次教他写的字体就是隶书,尽管相较楷书行书稍显朴拙,对比草书又欠缺灵动,但他觉得还是这样写比较好。
埃里克举起春联在门框上比划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这是自己一个人无法完成的工作。儿时父亲会先在春联四边抹上充当胶水的牙膏,然后爬上梯子,将春联举到高高的门框上沿,一点点往下贴,自己则拖着下沿,以免联纸被风吹起,顺便帮父亲看看是否贴齐。如果非要自己一个人贴春联,就可能贴得歪歪扭扭,甚至还会闪了老腰。埃里克想了想,决定等堂妹下午回村以后再找她帮忙。
折腾了一早上,埃里克感到有点累了,就坐在院子里泡茶,等着米饭煮熟。手机里嘀嘀嘀的响起了群发祝福的声音,他一条条慢悠悠地回着,突然有了个主意。早年留学的时候,朋友之间都会互相寄新年贺卡,虽然中国人没有这个习惯,他还是觉得可以试一试。他扶着椅子站起身,爬上二楼,到书柜里去找用作书签的明信片。这些泛黄的明信片都是他在外旅游时收集的,从丽江古城到埃菲尔铁塔,从古罗马斗兽场到日本歌舞伎町,他总是买了就随手夹在带出去的睡前读物里,时间一久像是长成了书的一部分。
坐在书桌前,他下意识地开始磨墨,却想起来明信片一般都是用钢笔写的。找钢笔又花了他半小时的时间。等到开始写时,饭已经煮熟了;等到慢悠悠地吃完饭洗完碗筷,他又开始犯困了;等到午睡醒时,天已经快要暗下来了。
埃里克先是给知道地址的老同事写了几张,然后是偶然结识的几位外国学者,接着是还有联系的中国朋友,最后他从记忆里开始数起从小学到大学曾交过的所有朋友。他发现有些人的面容已然模糊,但曾经说过的话却像夹在书页里的便签,仍清晰地留在思绪里。他想起自己曾经有那么多话想跟他们说,但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时间的湍流冲得七零八落。于是他很认真地回忆起每一段不愿舍弃的时光,甚至从积满灰尘的书柜底翻出了中学时代的毕业纪念册和大学的毕业照,戴着老花镜端详着每一张年轻的面孔和少年故作成熟的签名。他把那些堆在脑海深处的话一句句写在“致XXX”后,然后一笔一划署上名写上日期,空着收信人的地址和邮编。
当写完最后一张明信片,他突然发现能说得上话的人居然没有那么少。曾经他是一个喜欢收集故事的吟游诗人,想把生命中遇见的每一个人谱成诗,装订成册,然后在扉页用自己的一生为序,但他的一辈子最后却只是一个薄薄的牛皮纸信封,装着那些无人问津的论文和散文诗。只是他没想过,或许他也变成了他人书页里夹着的一张便签,一片一片散落在世界各地,像是下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梅雨后,一地潮湿的水痕。
他没有更多的明信片写给老师,写给亲戚,写给父母了。
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两枚硬币,向上一抛。
两个反面。
他走出书房,爬上三楼的露台,掷出硬币。
一正一反。
他一步一步走下楼,来到天井中,抬头望天,轻轻抛出硬币。
一正一反。
他来到院子里,面朝爬满藤蔓的院墙,抛出硬币。
一正一反。
他想了想,走出家门,沿着院墙边长满杂草的小径,踩着软塌塌的泥土,走到了隔壁大伯母家曾经的厝地。那里如今只有旧得读不出时间的老房子,里面只住着一窝流浪猫。他站在伯母种过卷心菜和小白菜的院子里,将硬币向铁灰色的夜空奋力掷去。
两个正面。
十六岁那年,父母在老家为他办了成人礼。那时房子还没建好,他们向大伯母借了院子,在那里摆了六桌席,请了埃里克最熟悉的堂表亲、最敬爱的老师和玩得最好的朋友。那时埃里克穿着大红的夹克,披挂着亲戚送的大金链子和金镯子,蹬着沾满了泥的新鞋,有些尴尬地一桌桌敬酒,说着不着边际的感谢和吉祥话。
那是埃里克第一次感到自己和这么多人有所联系,仿佛自己不再只是活在书本里的一页文字,而是落在这个世界的大雨里,普普通通的一滴水珠。他突然想起来,二十岁时,父母最怕他把自己关在那个堆满了书和模型的房间,那个他曾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走不出的房间。他不知道,四十年过去了,他是否还没走出那个房间。他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回来了,为什么要来这里看自己。他不知道,为什么四十年来都不曾湿润的眼眶,为什么突然泪如雨下。
一只灰白色斑纹的小猫,在埃里克的鞋边蹭了蹭。
六十岁的埃里克,站在没膝的杂草里,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堂妹急火火地按着埃里克家的门铃,但是半晌都没人回应。她从包里摸出备用钥匙开了门,看见埃里克趴在小院里的桌上睡着了,手臂下垫着一本有些年头的日记本。她轻轻把日记本抽出来,第一页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卡夫卡的挚友密伦娜说:弗兰茨没有爱的能力。弗兰茨将很快死去。
埃里克有爱的能力吗。
马上埃里克就要迎来第二十一个生日,他会很快死去吗。
埃里克不能死去,但埃里克可能有一天会死去,可能是今天,可能是明天,可能是昨天。
她知道哥是个废话很多的人,所以直接跳到了最后一页。上面只写了四个字:一切从简。
她把手伸到埃里克鼻下一探,没有呼吸。他的脉搏也不再跳动。埃里克的眼眶红红的,但冰凉的脸上还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她印象中哥已经很多年没有笑过了。
埃里克收起了两枚硬币,他知道自己不再需要它们了。他决定把想说的话写在日记本上,他刚刚从书柜里翻出来的,二十一岁时开始写的日记。
他想了很久,但是一个字都没能写出来。想到最后,他觉得还是提醒一下堂妹比较好。如果自己不说,以她爱热闹的性格,肯定会像开派对一样瞎折腾,闹得自己睡不踏实。
埃里克已经度过了生命中最为漫长的午后,现在应该是迎接夜晚来临的时候了。他想起无数个自己喜欢的句子,像是一双温暖的大手轻轻抚摩着自己的头顶。他感觉到自己正缓缓与大地融为一体,空气中是泥土的味道,还有淡淡的使君子花的幽香。
他的眼皮越来越重,时光渐渐在他眼底汇聚成一汪静水,里面倒映着所有人的镜像。
他们在为他挥手送别。
他像四十年前离开故乡时那样,微笑着向他们挥手道别。
急促的门铃声响起,那是埃里克最后听见的声音,像是天公爷爷摇着道铃嘀嘀咕咕地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