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刀锋》,像喝下一口山泉水,凉凉的,把心里的尘土往下冲。
书里那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打仗回来,工作、未婚妻、好日子都摆好等他,他却把门一关,说:不玩了。他去挖煤、种地、读书、流浪,别人笑他傻,他只当没听见。他只想回答心里那个小小声音:我到底为什么活着?
毛姆写得很温柔,一点儿不骂人。镜头这边,拉里窝在图书馆啃干面包;镜头那边,前女友伊莎贝尔在舞会上喝香槟。两边都没错,只是有人爱热茶,有人爱冰可乐;有人爱宝马,有人爱三轮。谁规定路只能有一条?
日子像做饭:三分钟泡面也行,三小时煲汤也行,只要吃完打个饱嗝,心里踏实就好。晴天晒被子,雨天听屋檐滴水,自己舒服才算数。
书合上了,风还在吹。它提醒我们:赶路时,别忘了停一停,问问自己——
• 我排的队,真是我想去的方向吗?
• 我追的奖,是别人发的,还是自己想要的?
• 那道窄门看着难走,我要不要试一试?
别管别人跑得多快,别管哪片叶子飞得最好。春天发芽,秋天落叶,按自己的节奏来,清风自然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