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冯友兰将自己一生的读书经验总结成四点:精其选,解其言,知其意,明其理。
(1)精其选
书分为三类:精读,泛读,翻阅。
精读:认真地读,扎扎实实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泛读: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只要知道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
翻阅: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
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他推荐好书,这个评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
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需要精读的书。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读,所以在一个时间内只能读一本书,一本书读完了才能读第二本。
(2)解其言
在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攻破了这一道语言文字关,当然要先做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等工具书之类。
(3)知其意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
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适应,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啰嗦,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人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4)明其理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外,还可以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再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知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住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道理,自己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住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