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主播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一份给“原配”们的维权指南】
直播打赏作为新兴业态,其发展伴随着挑战与机遇。国家并未一禁了之,而是不断完善法规,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应理性看待打赏行为,既要享受直播带来的乐趣,也要保护好自己的钱包和权益!例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作出规定,如未经另一方同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消费水平的打赏可被视为“挥霍”。
直播打赏的钱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回来,主要包括未成年人打赏、成年人被欺诈或诱导、打赏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但基于真实意愿的正常打赏通常无法退还。
【客户咨询】
最近不少客户咨询:“我老公背着我给主播刷火箭,一刷就是十几万,我还能要回来吗?” 下边钟涛律师为你分析解答,看看哪些钱能追,哪些钱只能当喂狗,哪些主播得进去蹲号子,哪些你只能回家打老公。
一、“我老公在直播平台打赏了很多钱?我能不能把钱全要回来?”
别着急,先别拍桌子。 虽然钱都是一笔支付出去的,但是 法律上得先分清两条线:
第一条:你老公和平台:这叫“网络服务合同”,人家平台就挣个手续费,想把钱从平台嘴里抠出来?难,这部分钱很难追回。
第二条:你老公和主播:这叫“赠与合同”(也有人说是“网络消费”,咱先不杠)。
重点来了——打赏的钱,平台先砍一刀,主播实际到手可能就30%-50%。所以想“全额”追回?不可能。
换句话说就是:这些钱里边,平台的佣金抽成属于正常服务,你很难追回。至于主播收到的提成费用,到底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纠纷,还是正常网络消费,性质不一样,结果自然就不一样,关键在于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老公和主播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请往下看。
二、关于能不能追回给主播的钱,实际上存在两种主流观点:
观点A(赠与派):主播啥也没干,白拿大钱,属于“无偿取得”,原配可以撤销赠与,全部追回。
其中,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女主播和你老公超出正常的娱乐消费范围,比如两人有暧昧的聊天记录,甚至相约开房等,那女主播就是小三了,老公和主播存在不正当关系,无论是身体出轨,或者精神出轨,都可能认定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进而你可以起诉老公和女主播,撤销老公给她的赠与,追回钱款。
观点B(消费派):主播提供了“情绪价值”,算有偿服务,你老公虽挥霍,但主播如果“善意取得”,追不回。 因此要把“零对价”做实,必须证明:
(1)打赏金额与直播内容明显不成比例——同样一场PK,别的主播收 2000,她收 20 万;
(2)打赏时间异常——凌晨 3 点、老公出差当天、孩子住院当晚,非理性消费高峰;
(3)打赏方式异常——连续盲刷“火箭”,不看画面、不互动,纯为冲榜。
需要证据扎实,互相印证,才能推定“不是消费,是赠与”,难度还是很大的。
反之,如果你手里证据不足,你老公就只是在网上花钱看人家跳舞,唱歌,根本没有和主播暧昧互动。这个时候,你老公的钱只是买了享受服务,情绪价值,对等交换。不存在不正当关系,这些钱都要不回来。
三、如何证明老公和主播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老公和主播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不以线下见面开房为唯一标准,也不以实质性发生性关系为前提。若老公在线上与主播交流内容过于暧昧,远超一般正常聊天尺度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也可能被认定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常见的证据有:
(1)社交平台的暧昧聊天记录,例如老公老婆互相称呼,以夫妻名义相称;
(2)向主播转账如“520”“1314”等带有特定含义的转账记录;
(3)与主播亲密举止的照片、视频等;
(4)与主播的开房记录。
四、“主播隐瞒已婚,我老公以为能谈恋爱才打赏,事后能告她欺诈吗?或者以重大误解为理由返还打赏款吗?”
难! 主播并无法定义务向用户告知其婚姻状况,单纯地隐瞒(或公布虚假的婚姻状况信息)都难以被认定为欺诈。不可能要求主播上来就先说我未婚,欢迎大家光顾,这显然不现实。
也即是说即使主播对外展示的个人婚姻状况资料与事实不符,但主播没有利用这一点故意诱导用户对其打赏,就不存在欺诈,不能要求返还。
但若主播主动利用该虚假信息诱导客户,如以谈恋爱的名义要求打赏方对其打赏,则主播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打赏方要求主播返还打赏收益的请求可能被支持。情形严重的,主播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一般来说用户对主播进行打赏时,对于被打赏方、打赏内容等事项通常不存在误解,用户对于主播婚姻状况的“误解”属于动机错误,通常不构成重大误解,不能以误解为理由要求返还打赏款。
“我以为她单身”属于动机错误,不算重大误解。
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得是对“交易标的、数量、质量”等产生错误认识。
所以,别再绞尽脑汁写“我误解了她的婚姻状况”,法官看完只会翻白眼。
除非你能证明:
主播主动说“我单身,刷到榜一就谈恋爱”;
或者给你老公发“老公我爱你,快帮我冲榜”;
并且你老公真信了,才大把砸钱。
这时候,才可能构成欺诈,甚至诈骗。
否则,法院一句话:你自己动机不纯,怪谁?
有些女主播会故意通过“卖惨”的方式,骗人打赏,比如说自己家庭贫寒,醉酒的爸爸,生病的妈妈要看病、幼小的弟弟要上学读书等,这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报案抓她。
如果女主播是通过发果体照片、直播或视频等诱导用户打赏,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同样是刑事犯罪,也可以报警了。
五、老公出去借了一屁股债打赏,我要一起还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放心吧,这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条上没你签字;
钱直接进平台,没用于家庭吃喝拉撒;
你老公自己都承认“借钱就为了刷火箭”。
这就是属于典型的个人债务, 谁借的谁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你没有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六、“到底刷多少钱算‘超出日常消费’?有没有统一标准?”
法律上是规定了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属于挥霍。
但是对于具体数额,确实没有标准。全看“你家平时怎么过日子,家庭财产多少,收入支出多少,和平时消费水平如何”。
年入百万,刷十万,人家觉得“还行”;
年入十万,刷三万,都可能被喊“败家”。
所以,别问“到底几万算多”,先把你家工资条、银行流水、日常支出整理出来,然后考虑如何说服法官, 打赏金额超过家庭日常支出。
七、“主播美颜拉满、声卡变性,算欺诈/重大误解吗?”
醒醒,朋友!
“美颜”要是算欺诈,那全网的滤镜、照骗,基本所有女性都得坐牢。
同样,动机错误,法院不受理。
除非主播自己说“我从没美颜”,你拿出原生对比图,才可能扯到虚假宣传。
八、“我家熊孩子拿我手机刷了好几万,能全退吗?”
8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刷多少都无效,平台必须全退。
8-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大额打赏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父母不追认就无效,也能退。
但平台会死咬一句:“你怎么证明是孩子操作的?”
所以,赶紧收集:
孩子自拍录屏;
充值时间是否在上晚自习/大人上班时段;
手机定位是否在学校。
证据越扎实,平台越怂。
看吧,追回打赏的路子,其实比你想的多:
能民事、能刑事、能违约、还能婚内分割。
诉讼只是最后大招,前期谈判、律师函、平台投诉、刑事报案,组合拳打下来,不少主播乖乖退钱。
实在不行,也能把老公摁在财产分割案里摩擦。
证据要快固定,路径要选准,动作要麻利。
别再一个人在家生闷气,
该公证公证,该报案报案,
让“榜一大哥”和他的“网络老婆”一起颤抖吧!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六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