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外面的轰鸣声吵醒了小杰,清晨窗外的工厂的作业声像极了军训时的口哨声,他从床上一跃而起,下铺的室友还在打着呼噜,做着和周公相会的美梦。
清晨的马路弥漫着铁锈味的薄雾,小杰深吸了一口气将手中的烟和雾都吸进了肺中,曾几何时,他也立下过这辈子不抽烟的誓言,可都随着爱情理想一起被肺消化的一干二净了。
室友眼中的他是一个怪人,在工厂里上班,干着又脏又累的活,却不在意薪水酬劳,反而更关注脚上的小白鞋脏了没。七点半上班,早早的就起了床,精致的洗面奶洗脸,瓶瓶罐罐的涂涂抹抹,再拿出一把吵的要命的电动牙刷(其实是市面上噪音算小的),在嘴里左横右竖的捣鼓两三分钟,最后终于出了门。其实这些事的顺序一点都不对,可对于室友来说,多做了的事也就不用计较前后因果了。
室友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室友。
小杰是这里唯一的一个大学生,虽然是专科,大学就读机械设计与制造的他“如愿以偿”的来到了工厂,刚开始应聘绘图员的他,在老板似笑非笑的交谈中成了一位半现场一线工人。瞧吧,读了大学有什么用,还不是乖乖来我手下做苦力。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小杰已经在家里待了快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他昼夜颠倒,整天浑浑噩噩的,成了家里的蛀虫。抽烟也在这段时间里愈演愈烈,从开始的一礼拜一包烟,到后来两天一包,他开始没日没夜的咳嗽,想把肺咳出来看看到底黑了没有,是否和眼前的黑夜一样黑。
他第一次承诺不抽烟是和自己的母亲说的,也是最后一次。小杰母亲十分讨厌抽烟的男人,却又不幸的嫁了一位老烟鬼,家里每天准能听到他母亲数落他父亲抽烟的唠叨声。他暗暗下了决心,这辈子不会抽烟,不能让未来的那个女孩和母亲一样失望。
四个月里,他每天都躲着抽烟生怕被母亲知道,用咳嗽掩盖打火机的声音,在厕所抽烟后挤点沐浴露掩盖烟味,甚至买了一台香薰机在房间里没日没夜的用香气掩盖烟草的恶臭,当然他也没日没夜的抽着。他还有一个小盒子,专门用来装抽完后的烟蒂,就藏在床头柜后面。
有一天早上小杰的母亲来打扫卫生,就在母亲准备移开床头柜的时候,他像发了疯般的怒吼着,拿起身边一切拿的到的东西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当然这一切也砸在了小杰母亲的心上,她是怎么也想不通,一向懦弱寡言的小杰为何突然变了副模样,养了二十年的儿子,突然陌生了起来,于是她无助的哭了,哭声像个被大人责罚了的孩子。
不过这不是她第一次这样子哭了。
小杰的母亲在小杰高中毕业后的暑假突然脑溢血中了风,那时候小杰还在打着暑假工,突然听到这个消息,他有些仿徨无助,手中的炸串像断了线的风筝重重的掉在了地上,灰尘和眼泪一起搅拌在炸串上,无论如何这炸串客人是吃不到了。
几个小时后小杰在病房里见到了昏迷不醒的母亲,医院永远散发着消毒水刺鼻的味道,那时的小杰身上没有烟味,他可以很安心的靠在母亲的床头,看着不省人事的母亲,这一刻他却格外的平静。
过了半个月母亲醒了过来,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嚎啕大哭,那是小杰第一次见到母亲哭。小杰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勤劳能干,也十分好强,嘴上永远挂着输人也不能输口气的倔言倔语,这个时候她却看着自己无法动弹的左手左脚哭的像个孩子。小杰在一旁不知所措,眼里也泛着泪花,心里又暗暗发誓,要坚强要出人头地。
朝母亲发脾气后的小杰不禁想起了这个誓言,无奈的笑了笑,幸好没人听到,也不会有人来嘲笑了吧,想着想着又点燃了一根烟。
在家抽了四个月无人知晓的烟后,家里人开始着急了,奶奶也帮忙着托人找工作,父亲开始在小杰面前抽烟,发表着对于工作的高谈阔论,小杰贪婪的吸了口二手烟,当然是偷偷的,他也不再说起自己的理想,不再说自己喜欢文学,喜欢摄影,老老实实的说,爸,我会去工作的。像牢里的犯人写下了认罪书,开始忏悔内疚,企图能减少点刑罚。
可小杰有罪吗?是的,他有罪,他最大的罪就是活的和旁人不一样,仿佛约定成俗的生活是每个人的归宿,如果有个人不遵从它,那他就是失败的,就是个异类。
小杰的学生时代毫不出奇,也没有丝毫的异类。是班上那种学习差但不调皮捣蛋的孩子,自卑的他不敢向任何心仪的女孩袒露半点心迹,直到遇见了一个女生,那是他的同桌,是一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刚开始小杰十分的讨厌她,觉得她聒噪、烦人。
长久的陪伴总能带来似是而非的爱情,至少对于小杰来讲他真的很喜欢那个女孩子,终于有一天他鼓足了勇气告了白,女孩却当做什么都没听到似的,既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
后来小杰发了疯的努力学习,很多朋友都嘲笑他,说他是无谓的挣扎,不过那时成绩经常倒数前三的他这种行为是有些可笑,野鸡扑腾扑腾两下就想成为老鹰了吗?只有他知道,他不是想成为老鹰,他只想和她考进同一所大学,他想要用陪伴换来女孩的认可。
后来小杰考了全班前三,虽然依旧只能上了专科,但是比女孩的分数高了很多,他想,这下可以和她一个学校了吧。生活却总喜欢一颗甜枣、一根大棒的戏码,填志愿的时候,第一志愿,小杰填上了,女孩没有。
就这样异地的小杰还是喜欢了女孩两年,两年里,女孩还是会找他语音,一起打游戏,也不拒绝他,也不答应他。
后来女孩交了男朋友,个子高高的,人长的也帅,总之比小杰强了不知道多少。小杰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段日子里毫无异常,女孩还是照旧和小杰联系,一样的亲密无间。女孩还和自己的女闺蜜说不要告诉小杰,怕他伤心难过。
半年后小杰才从其他朋友口中得知此事,听到这消息他有点懵了,一个人走出寝室,行尸走肉般随着人流四处游荡,在霓虹灯闪烁的酒吧门口他停下了脚步,此时正是酒吧晚上最热闹的时候,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在小杰眼中、耳中炸开了膛。
他拖着重重的脚步迈向了酒吧的大门,进门的瞬间小杰回头看了一眼街上的行人,那是一群像人的人,他们行色匆匆,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会往何处去。可这一切都与小杰无关,就如同小杰也于他们无关一样,没人会在意这一个奇怪的人,为什么去个酒吧像赶赴刑场,还有三步一回头的戏码。
不胜酒力的小杰,在酒吧营销的没几轮攻势下就醉倒在酒吧的地上,很多人从他的身上跨过,这里的每个人都变成了忍人,没人去管这样一个可怜兮兮躺在冰冷地上的可怜人。其实更可怜的人是他们,连醉的权利都没有,只能在酒精的麻痹下享受着自欺欺人的快乐。
第二天醒来小杰居然躺在寝室的床上,室友向小杰诉苦,是如何接到酒吧酒保的电话,又是如何用拉货的板车将猪一样的他从楼下拉到楼上,小杰沉默不语,感谢的话到了嘴边又咽进了肚子里。他向室友要了一根烟,笨拙的点燃香烟,小心翼翼的放进嘴里吸了一口,辛辣的烟草味在他的口鼻中激荡着,一时间小杰哭出了声,嗯,应该是被呛的,室友轻笑着,辣吧,我第一次抽烟滋味也不好受,多抽抽就好了。
小杰终究还是学会了抽烟,他再也不会谈起爱情,爱情和香烟一样,都是消耗品,香烟抽一根没一根,爱情爱一次没一次。
在家的四个月也不是一无所获,小杰重新拾起小时候爱看书的习惯,在每个寂寞难耐的夜晚他不再去想起她,而是拿起了书本,耐心又孤独的享受着唰唰的翻页声。累了,就打开电台,听主播深情并茂的读一段小王子。
即使在小杰受不了家人叮嘱和自己内心谴责而随便找的工作之余,他仍然保留着这些习惯,他喜欢靠在阳台的栅栏上,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手里拿着一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脚上穿着一双白的闪光的小白鞋,任凭房间内室友的碎言碎语,门里门外竟是两个世界。
是的,我就是小杰,一个马不停蹄远离青春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