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保障,织密民生“安全网”。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意见提出,要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的温暖。同时,要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民生“幸福感”。基本公共服务是民生之要,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意见指出,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同时,要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供给,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让人民群众在常住地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发展民生服务,增强民生“获得感”。基础民生服务是民生之需,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意见强调,要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方面,要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通过挖潜扩容扩大现有优质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将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学校纳入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或托管帮扶,新建改扩建优质普通高中,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在医疗卫生方面,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风向标”,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贡献力量,以民生“温度”丈量发展“高度”,让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