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要知道对方的身体健康情况
理由:
第一:通过婚检对双方的身体有明确的认知,是否存在着重大疾病不适合立马结婚的情形,比如性病、急性肝炎等会影响到夫妻双方身体健康的疾病。
第二,通过婚检有利于优生。孩子出生时是否健康,与父母双方的身体有着很大的关系,通过婚检和家族病史的调查,可以提前发现双方遗传病和遗传缺陷上的问题,提前避免遗传病或者畸形儿出现。
第三,婚检会给大家提示未来的婚姻中存在的风险。现在的民法典中没有强行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结婚,但是考虑缔结婚姻关系会产生夫妻双方对对方的扶养义务。比如精神病人父母兄弟皆已不在,配偶是唯一的扶养人,在此中情况下即使起诉离婚也多数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夫妻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扶养义务。
方法:
第一:婚检
第二:已经领证发现对方有隐瞒的重大疾病,该怎么办?
领证前对方隐瞒了重大疾病的事实,领证后发现了,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注意,如果要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就无法撤销,只能以离婚形式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