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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孙星衍
原文:《燕丹子》三篇,世无传本,惟见《永乐大典》。纪相国昀既录入《四库书》子部小说类存目中,乃以抄本见付。阅十数年,检授家郎中冯翼,刊入《问经堂丛书》。及官安德,乃采唐宋传注所引此书之文,因故章孝廉旧稿,与洪明经颐煊校订讹舛,以篇为卷,得唐、宋志三卷之旧,重加刊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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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燕丹子》三篇,世上本无传本,只在《永乐大典》里见到。相国纪昀已将其录入《四库书》子部小说类存目之中,于是又将抄本交给我。我捧阅十几年,整理后授与自家时任郎中的冯翼,刊入《问经堂丛书》。到我任官安德镇,于是采录唐宋经传释注中所引此书的文字,依故友章孝廉旧稿,与明经科士人洪颐煊共同校订其间讹误,将篇改为卷,恢复唐、宋志记三卷的旧式,重加刊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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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燕丹子》之著录,始自《隋经籍志》,盖本阮氏《七录》。然裴骃注《史记》,引刘向《別录》云:“督亢,膏腴之地。”司马贞《索隐》引刘向云:“丹,燕王憙之太子。”则刘向《七略》有此书,不可以《艺文志》不载而疑其后出。《艺文志》法家有《燕十事》十篇,杂家有《荆轲论》五篇,据注言司马相如等论荆轲事,则俱非《燕丹子》也。古之爱士者,率有传书。由身没之后,宾客纪录遗事,报其知遇,如《管》、《晏》、《呂氏春秋》,皆不必其人自著。则此书题燕太子丹撰者,《旧唐书》之诬,亦不得以此疑其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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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对《燕丹子》的著录,始自《隋书·经籍志》,大概本依南朝梁阮孝绪的《七录》。然而南朝裴骃注释《史记》,引摘西汉刘向《別录》称:“督亢,为燕国膏腴肥沃之地。”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刘向的话称:“丹,为燕王憙之太子。”而刘向著《七略》时当有此书,不可仅凭《汉书·艺文志》无记载而疑此书后出。《艺文志》法家中收有《燕十事》十篇,杂家中收有《荆轲论》五篇,据各注所称司马相如等人论及荆轲之事迹,难道不全为《燕丹子》吗。古时的爱士之人,大都留有传书。自太子丹身没之后,宾客记录他遗存之事,回报主人知遇之情,如《管子》、《晏子春秋》、《呂氏春秋》,皆不必他本人自己写作。然而此书题记燕太子丹撰,为《旧唐书》的欺诬,也不能以此误差来疑猜它的讹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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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其书长于敘事,娴于词令,审是先秦古书,亦略与《左氏》、《国策》相似,学在从横、小说两家之间。且多古字古义,云“太子剑袂”,以“剑”为“敛”也。“毕事于前”,《国策》作“毕使”,“”古文“使”,亦“事”字,见《说文》、《汗简》也。“右手椹其胸”,盖借“椹”为“戡”,《说文》:“戡,刺也。”《史记》索隐引徐广云:“一作抗。”“抗”,又“抌”字之误,《说文》:“深击也。”《史记》及《玉篇》“椹”从手,误矣,“拔匕首擿之”,《说文》以“擿”为“投”,《玉篇》“掷”同“擿”,又作“捿”,古假借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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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此书长于敘事,词令运用娴熟,审此先秦古书,也略与《左氏春秋》、《战国策》相似,学类在纵横家、小说家之间。且多为古字古义,如“太子剑袂”,因“剑”当为“敛”。“毕事于前”,《战国策》作“毕使于前”,古文“使”,也应为“事”字,可参见《说文解字》、《汗简》。“右手椹其胸”,应借“椹”为“戡”,《说文解字》载:“戡字,意为刺。”《史记》索隐引晋朝徐广所称:“一作抗。”“抗”,又为“抌”字之误,《说文解字》:“深重出击之意。”《史记》及《玉篇》皆记“椹”从手部,误写了,“拔匕首擿之”,《说文解字》认为“擿”应为“投”,《玉篇》中称“掷”同“擿”,又写作“捿”,为古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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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国策》、《史记》取此为文,削其乌白头、马生角及乞听琴声之事,而增徐夫人匕首、夏无且药囊,足证此书作在史迁、刘向之前。或以为后人割裂诸书,杂缀成之,未必然矣。章孝廉所辑,未及马总《意林》,又为补证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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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战国策》、《史记》选取此事成文,删削其中乌鸦白头、马生角及秦王乞听琴声诸事,而增入丹购买徐夫人匕首、夏无且用药囊投击荆轲的情节,足证此书写作在司马迁、刘向之前。有人以为后人割裂各书,杂缀情节编成此书,未必如此。章孝廉所辑的文字,未及唐马总所撰《意林》详尽,又可为之补证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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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此书宋时多有其本,考《枫窗小录》云:“余家所藏《燕丹子》一序甚奇。”按其序亦空无故实,不知谁作,不复录入此卷。自明中叶后,遂以亡逸。故吴琯、程荣、胡文焕诸人刊丛书,俱未及此。
嘉庆十一年正月望后四日,阳湖孙星衍撰于安德使署之平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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