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孔子对臧武仲的评价说起
读《论语·宪问篇》的第13章和15章,开始迷惑了。
同样是臧武仲一个人,孔老夫子怎么一会儿表扬,一会儿批评?
先看13章: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文传君白话是:子路(向孔子)请教什么是成德之人。孔子说:“像臧武仲那样的智、孟公绰那样的不贪欲、卞庄子那样的勇、冉求那样的才艺,再增加上礼乐的修养,也可以算作是成德之人了。”
再看第15章: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文传君白话是:孔子说:“臧武仲用防地请求国君在鲁国为臧氏立后,虽说不是要挟君主,我却不敢相信。”
好迷惑哟。大圣人也出尔反尔?看了先贤精义,好像通了点。
范氏曰:“要君者无上”,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于君。得罪出奔,则立后在君,非己所得专也。
钱穆曰:臧武仲请立后之辞见于《左传》。其辞甚逊,时人盖未有言其非者,孔子则谓得罪出奔,不应仍据己邑以请立后,此即一种要挟,乃其人好知不好学之过。
杨氏曰:夫子之言,亦《春秋》诛意之法也。
郑汝谐曰:臧武仲以智称,作虚器、祀爰居,其智未能穷理而不惑也;孟公绰以不欲称,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其不欲未能推以及物也;卞庄子以勇称,观刺虎之事,非仁者之勇也;冉求以艺称,观聚敛之事,非有德之艺也。夫子乐于成人之善,不欲言其所不足也。
陈祥道曰:孔子论仲则以防求为要,论成人则以仲为智,如此则若无要君之事而不免于要君,何也?《礼》曰:道之不行,贤者过之。子曰:仲之智、绰之不欲,文之以礼乐,可以为成人。使仲贤而不至于过,智而济之以不欲,是能无要君之心矣。《礼》曰:“事君三违而不出境,则利禄也。人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钱穆曰:此章当与孔门四科之分合参。颜闵德行一科,决非自外于智勇材艺、事业干济之外而能空成其所谓德行者。所谓博学于文,亦非专指书籍文字,智勇材艺皆文也。学者当会通《论语》全书求之,则孔门理想中之所谓完人,与其教育精神,可以透切了解矣。
还是钱穆老先生说得对,原来是只言片语去理解,不能把《论语》全书会通的原因啊。
查查臧武仲到底是个什么人:臧武仲,即臧孙纥,又称臧孙、臧纥,谥“武”,臧文仲之孙,臧宣叔之子。鲁国大夫,封邑在防。矮小多知,号称“圣人”。辅佐鲁成公、鲁襄公,德才兼备,对季孙氏专权表示不满。曾任司寇,为孟孙氏所恶,虽然季孙爱之,但终不能见容于鲁国,先逃到邾国,后又逃到齐国。
看看《左传》的记载: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初,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生纥,长于公宫。姜氏爱之,故立之。臧贾、臧为出在铸。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贾,且致大蔡焉,曰:‘纥不佞,失守宗祧,敢告不吊。纥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纳请,其可。’贾曰:‘是家之祸也,非子之过也。贾闻命矣。’再拜受龟。使为以纳请,遂自为也。臧孙如防,使来告曰:‘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请!苟守先祀,无废二勋,敢不辟邑。’乃立臧为。”
大概意思是:当初,臧宣叔在铸国娶妻,她生了臧贾和臧为就死了。臧宣叔以妻子的侄女作为继室,就是穆姜妹妹的女儿,生了纥,长在鲁公的宫中。穆姜喜欢他,所以立为臧宣叔的继承人。臧贾、臧为离开家住在铸国。臧孙从邾国派人告诉臧贾,同时送去大龟说:“纥没有才能,不能祭祀宗庙,谨向您报告不善。纥的罪过不至于断绝后代,您把大龟进献而请求立为我家的继承人,看是否可行。”臧贾说:“这是家里的灾祸,不是您的过错,贾听到命令了。”再拜,接受了大龟,让臧为去代他进献大龟并请求,臧为却请求立自己为继承人。臧纥去到防地,派人来报告说:“纥并不能伤害别人,而是由于智谋不足的缘故。纥并不敢为个人请求。如果保存先人的祭祀,不废掉两位先人的勋劳,岂敢不离开防地?”于是就立了臧为。
呵呵,如此之人,也该算是英雄豪杰了。虽自称智慧不足,其实是智慧之人啊。但方法确实欠妥。
那么,本章是否还可以这样断句和解释: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把“为”解释臧武仲的同父异母哥哥“臧为”,是否可以呢?我看可以。
待看到《左传》本篇最后孔老夫子的话,恍然大悟。
【原文】仲尼曰:“知之难也。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于鲁国,抑有由也。作不顺而施不恕也。《夏书》曰:‘念兹在兹。’顺事、恕施也。”
意思是孔子说:“聪明是很难做到的啊。有了臧武仲的聪明,而不能为鲁国容纳,这是有原因的,因为他的所作不顺于事理而所施不合于恕道。《夏书》说:‘想着这个,一心在于这个’,这就是顺于事理,合于恕道啊。”
原来是臧武仲之知,不合乎老夫子那句“可以终身行之”的“恕”道啊。
夫子论人,客观公正,绝不以偏概全,真是如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