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结构,自从秦朝彻底实施郡县制度以来,较之罗马治下各地区,中国各区域并没有强大的政治独立性。秦亡,六国之后皆不能成事;汉兴以后,削平异姓诸侯王;经过七国之乱,刘氏诸王国也不再有实质的力量。王莽时代,中央失去控制,全国并未分裂,群雄起兵,也无分裂中国的企图。
秦汉郡县制,诸郡面积、人口有限,不足以自成格局。东汉的州,由监察单位演变为有实权的行政单位,其实力相当庞大。然而,州的首长仍是由中央委任的流官,再加上东汉实施相当严格的回避制,当地人士不得在本籍担任首长。是以,各州虽有足以自主的资源,其首长还是不能擅自割据。
汉代地方力量主要为地方大族,到汉末日益强大;儒家理念,在汉代以前,仁义为先,但在汉代则“孝”的价值跃升为伦理观念之首。这一转变实与宗族组织的发达有重大的相关性。宗族成为唯一可以约束帝国专制君权的社会力量。汉代文官制度与君权之间,本是政治权力中两项相辅相成的因素。但是,汉代文官又与儒生集团二位一体。儒家的理念,有其理想社会的成分,本质上并不甘于单纯为君主服务。于是,这样一个文官组织,以其理想的儒家理念,有时也有制衡君权的作用。
摘自许倬云《万古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