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平的概念及例子,我们在日常的对句练习中己多次讲过,想来大家都有认识了。现做一总结,自家之言,不代表权威。
孤平在诗界无一标准概念,按字面意思理解,在一句诗中,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称为孤平。其实这个概念并不全面,也不尽对,我们在此不做深入展开研究。现在比较认同的是王士祯的提法,在以上概念基础上,一句中,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字,就不叫孤平。反之则叫孤平。
我们知道,五言的平仄格式只有四个类型:
1,仄仄仄平平 2,仄仄平平仄
3,平平仄仄平 4,平平平仄仄
若1写成仄仄仄仄平,仄仄平仄平,则犯孤平。必救
若2写成仄仄仄平仄,平仄仄平仄,不属犯孤平,是拗,可救可不救
若3写成仄平仄仄平,则犯孤平。必救
若4写成仄平平仄仄,不属犯孤平,是拗,可救可不救
同理,推广至七言,也是如此。
七言的平仄格式也有四个类型:
1,平平仄仄仄平平 2,平平仄仄平平仄
3,仄仄平平仄仄平 4,仄仄平平平仄仄
若1写成,仄平仄仄仄仄平,则犯孤平,大拗必救。
若2写成仄平仄仄仄平仄,不属犯孤平。可救可不救
若3写成仄仄仄平仄仄平,则犯孤平。必救
若4写成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则不属犯孤平。是拗必救
下面,重点讲格律诗的三种拗救
拗,是指不合律。拗句,就是不依照一般平仄格律的句子。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有拗能救就不算病。
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这叫拗。然后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的仄声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这叫救。合起来叫做拗救。拗有大小之分。通俗理解,律句中一三五位置的拗称为小拗。二四六位置的拗称为大拗。
拗救分为本句自救和对句互救两种。
一,只要不犯孤平,一三五若有小拗,可救可不救。
如:仄仄平平仄写成平仄平平仄,第一字按一三不论可平可仄,可救可不救。
如:平平仄仄平写成平平平仄平,第三字按一三不论可平可仄,可救可不救。
如:平平仄仄平平仄,写成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第一三五字,按不论且不犯孤平,可救可不救。
二,本句自救
①一三五自救
如五言的平平仄仄平,写成:仄平平仄平。
李商隐《蝉》的“故园芜欲平”。一拗三救,否则孤平。
如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写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如苏轼《新城道中》的“溪柳自摇沙水清”;
陆游《夜泊水村》的“双鬓向人无再青”;
三拗五救,否则孤平
②大拗必救,四拗三救,六拗五救
大拗是指二四六平仄有拗。是必救的。
如五言的平平平仄仄写成:平平仄平仄。
第四字应仄而平,必救,将第三字用仄声字。叫四拗三救。
如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的“寒山转苍翠”;
李白《赠孟浩然》的“红颜弃轩冕”;
杜甫《天末怀李白》的“凉风起天末”,又《别房太尉墓》的“他乡复行役”;
如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写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第六字应仄用平,大拗必救,将第五字改用仄声字。叫六拗五救。
如杜甫《咏怀古迹》(其四)的“蜀主窥吴幸三峡”,又《咏怀古迹》(其五)的“伯仲之间见伊吕”。
也就是说五言的三四自救;七言的第五六自救。
例如: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王维观猎)
庾信平生最萧瑟,暮年诗赋动江关。(杜甫咏怀古迹其一)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杜甫咏怀古迹其三)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李商隐蝉)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陆游夜泊水村)
三、对句补救
1,五言的仄仄平平仄,第三个字用了仄声,诗人往往在对句第三字改用个平声来补救。
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写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不救犯孤平)
如李白《赠孟浩然》的“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杜甫《天末怀李白》的“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2,七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五个字用了仄声,诗人往往在对句第五字改用个平声来补救。
也就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写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如王维《辋川别业》的“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然”;
当然,若无孤平,也可不救。
3,大拗对句相救。
若五言的第四字或七言的第六字用了仄声(有时是三四或五六两字都用了仄声),那么就必须在对句相救。
如:仄仄平仄仄,第四字大拗。
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字大拗,对句“吹”字救。(四拗三救)
如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有万”大拗,“无”字来救。同时“无”字还救本句的“向”字。(六拗五救)
说明,诗应力戒孤平,若在诗中因词害意不得已孤平或成拗,则要想法补救。抛句不是练出来的,是不得已而为之。要区分可救可不救与必救。且只做掌握不做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