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是在堂姐的婚礼上。
我是伴娘,你是伴郎。但那时我并没有太关注你,因为众多人之中我只认识堂姐一家,而我这个“伴娘”也只是半路被拉过来的而已。我在宴席上无多言语。只听你们在旁边交谈。堂姐要嫁去县城里,吃完午饭后我们便要快点出发,因为从我和堂姐一直居住的村庄到县城,坐车要一个多小时。我们分别选了座位。阴差阳错地我和你坐在同一辆车上,坐在车上的还有你的另一个朋友。路途平坦,我们都在车上睡着了。到了目的地才醒。
稍稍休息后,便要去晚上的宴席了。不过这次显然比上午的更加正式。我们到了饭店。期间,你忽然问起我有没有QQ,我当然没有,摇了摇头。饭局便又恢复原来的样子。当榴莲酥端上来时,我因好奇吃了一口,却是受不了那味道,吐了出来。你抬起头来问了句:不爱吃榴莲吗?我点点头。对于陌生人,我通常笨拙得只会用点头摇头。
饭后,大伙说去唱歌。那就去吧,反正也没有什么事。你唱的那几首歌,我如今还记得。不断转换的灯光,你特有的嗓音与你的背影。
我也因此成了Beyond的粉丝。
还记得我们因为K房里太吵闹出来后,你站在树下,背对着街灯,歉意的笑了笑,说里面太吵了。
那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美的微笑与画面。
那之后,我们短暂的见了几次。很抱歉的是,我再也回想不起你的样子,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就这么兀自欢喜地喜欢了你三年零两个月。但我没有勇气去打听关于你的一切,哪怕只有一点点,我会失去整个世界,这个父母为我精心打造的世界。我不能出半点差池。
我的陌生人,在与我擦肩后,你过得怎样?最近还好吗?我在曾经有你的城市里上学,逛街,走路。
很幸运遇见你。我喜欢你。
既然不能再见,就当做最好的回忆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