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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被一则《河南新郎新婚夜锤杀新娘:不能承受的天价彩礼之痛》的新闻刷了屏。
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1月11日凌晨,在一场激烈争吵后,新郎挥起锤子,砸向新娘,致其重伤而亡,经过事后的了解,双方争执的竟是已支付的11万元彩礼。
亲迎之夕,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本是一件美事,却因着一份彩礼,成了一件恶事,毁了两条性命跟两个家庭。新郎的父亲陈老汉为了让孩子娶亲,还在县城购置了一套婚房,再加上彩礼,家财耗尽不说,更背上了20多万元的债务。
“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一对新人若能和和美美走下去也便罢了,可现实确是如此响亮而惨烈的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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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自古以来,彩礼一直这么多么?
并不是。
早在周朝时,男方娶亲送的吉祥物是大雁,以大雁的气节来喻人。大雁若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同时,大雁飞行有序,以此寄望子女婚后遵循长幼之序,尊老爱幼。唐宋以来,彩礼多为现金,具体数额则视家庭情况而定。
古时候的彩礼,往往是出于两个考虑。一则,是对女方家庭丧失劳动力的经济补偿。古时交通不畅,一路上关山阻隔,女儿外嫁,如果是同村或邻村还好,倘若远了,可能往往数年都无法回到娘家,这时候,“嫁女儿”,实际已经形同“卖女儿”了。补偿些彩礼也便是无可厚非之事。
再则,是显示尊重之意。清末最后一位科举人钟毓龙先生认为,“夫妻”的“妻”字本同“齐”,意思是夫妻是平等的,是以男方需要先行聘礼,用尊敬的态度、诚恳的心思去请求女方来替自己主持家政,上奉祭祀,下育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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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之说,不唯厚娶,也有厚嫁。比如宋朝,就流行厚嫁,宋朝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嫁妆。
但凡小康之家以及士大夫之家,嫁妆上的钱通常总是比彩礼高的。
比如北宋名臣范仲淹为苏州范氏家族制定族规:族里男孩娶亲,彩礼统一按二十贯的标准;族里女孩出嫁,嫁妆统一按三十贯的标准。
很明显,给女孩办嫁妆会比给男孩办彩礼负担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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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不管厚娶也好,厚嫁也罢,本意上,都应该只是父母对子女的祝福,而不应是绑架。
毕竟现今,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况且交通便利,古时“卖女儿”的情况不应复现,更何况结婚,本就是夫妻双方结为一体,相濡以沫、相互帮扶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夫妻作为一个整体,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不管是现在也好将来也罢,婚姻不涉及双方父母,有多少就做多少,并无愧于心。
倘若如文初这样,苛求彩礼之厚,而令男方父母不得不负重一生,背上沉沉债务,难道女儿嫁过去就真能幸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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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娶妻之时,也在彩礼的“刀口”上走过一遭。女方的父母开口要十八万八,他当即无奈摊手:对不起,彩礼一分都没有,你们的女儿,爱嫁不嫁。
我问他,这么说,不嫌过分?
他猜他怎么答?他说:
我答应了,才是过分。18万,多不多?父母去东挪西借,未必凑不足,可是夫妻本该因爱而结合,我若是为了跟她结婚而忍心让自己父母背上如此债务,这样的人,将来对妻子,对妻族的父母能好到哪里去?
更何况,她如果因此而不嫁,那只是说明她爱的,她考量的,不仅仅是我这个人。好的感情是丰满的,是彼此滋养、共同成长的过程,而坏的感情,终究会耗尽大家的养分,最后两看生厌,难求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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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为,还是有道理的。
爱情,是两个人的相守;彩礼,则应是量力而行的祝福,而不是两个家庭间的等价交换。明白了个中深意,让我们共同向“天价彩礼”,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