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本身是因为教学而存在,如果离开了学生学习这一核心,课堂教学将会变得空洞。学生的知识体系建构,心理素质培养,学习能力的提升和训练,都是建立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的。正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完成多维度的教育教学目标。但在具体的课堂教学目标中,教师必须以学生学习作为课堂的核心目标,否则,课堂将会变得杂乱无章,同时也失去基本的结构性。
课堂以学习为中心,就是以学生学习活动作为整个课堂教学过程的中心或本体。
佐藤学指出:“'学习',就是跟客观世界的交往与对话,跟他人的交往与对话,跟自身的交往与对话。就是说,'学习'是建构客观世界意义的认知性、文化性实践,建构人际关系的社会性、政治性实践,实现自我修养的伦理性、存在性实践。”课堂教学的真正目标是指向学生的学习,课堂教学中一切教学行为和设计都是服务于学生的学习。课堂教学的中心任务是学习,课堂上教师的行为和学生的行为均指向学生的学习发展。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引起和促进学生能动、有效活动的条件或手段,而学生能动参与学习活动和有效完成学习过程是教师发挥作用所追求的本体或目的。
教师既是“为学而教”,也是“以学定教”。“为学而教”是教育目的,“以学定教”是教育艺术。课堂要求教师为了学生的学习发展而教,同时课堂也要求教师以学生的学习基础与可能作为教什么和如何教的依据。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依据自身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艺术,依据学生已有的学习基础和教学内容,设计课堂教学。教师依据学生的学习习惯,采取最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学设计。
课堂教学中环节复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等都涉及具体选择和执行,但这种具体选择和执行都注重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如,学生对学科内容的理解有着不同的起点和相异构想,所以,重要的不是从学科逻辑的角度理解学科内容,而是在学科理解中嵌入对学生的认识,即重点探讨“教材的学习的教法”。
“教”的存在是因为“学”的需要,在学生对学习内容产生强烈的需求情况下,让教融入到学习行为中,形成有效的教学互动,因学而教。
教学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在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地位都非常重要,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形成学习的共同体。好的教学要让教师和学生都主动,都成为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是引起学生能动并促进学生有效活动的手段,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调动起来,使学生从被动到主动,多给学生提供方法指导,对学生学习信息进行反馈,与学生交流,促进学生更有效地学习;而学生学习的功能在于,通过自身有效的活动落实自身身心发展或实现教学目的,因此,学生学习是教师教的目的。(18.12.5《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