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2
觉察日记,事件,巴黎印象。广州
今天我和向容给卢经理提出辞职,说出了自己的原因,经理给到的解决方案是。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说的,按照正常离职流程走,那你们干到这个月底,工资全部结清。7-15天以后走是扣30%,若今天说,明天就走是扣50%。坚持到月底吧,可能这上办半个月生意也不会好。明天就走,要扣一千多块钱。我在觉察我给钱的关系,我的利益,我的劳动价值,我的争取,我如何捍卫自己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姐妹说我告劳动局,他不能扣我一分钱。我觉得是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制度,经理按流程执行,原则上好像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劳动局也不会凭你的一面之词,也会向公司了解情况,进行协商,他要非说是我们自己的原因,那不也搞不成。所以我觉得没那个必要。姐妹说我经历的少。 这件事又让我心里不舒服,我是好说话呢?还是我真的不能懂得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又让我想起,和前夫离婚,如果我找个律师起诉他,房子车子都可以归我。可是我不想继续承担房贷,决定把孩子抚养权给他,想着孩子有地方住,把房子也给他,更何况没装修。我要房子,既要交房贷还要装修费,所以我选择放弃。 今天这件事又触动了我想起了这些事。
我的心里模式是啥?是我允许别人这么对待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