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教学《猜字谜》那篇课文时,用到了“感动”这个词。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我举了个例子:“你们有过感动的时刻吗?”然后我说起那天黄子玉给了我一颗糖,我很感动;龚玉涵给了我两个橘子,我也很感动。
话音刚落,古雨桐第一个举起手:“奶奶给我洗鞋子的时候,我很感动。”接着又有同学说,妈妈每天很早起来做饭,她很感动。是啊,那么脏的鞋子让奶奶去洗,换作是我也会感动的;妈妈为了让家人吃上热乎的早饭,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忙碌,确实辛苦,也的确令人感动。
今天,讲台上又放着一盒糖。红彤彤的盒子,上面印着“家有喜事”和双喜字样,一看就是结婚的喜糖。起初我没在意,以为是谁放错了,或者孩子们捡到放到讲桌上的。后来一问才知道,是邵希彤送给我的。昨天也有同学送我一盒牛奶。
我有些左右为难。收下吧,怕让人觉得老师贪嘴;要是家长问起,又会怎么想呢?不收吧,又怕伤了孩子的心。最后还是收下了。
后来细想,上学期我几乎没收到过孩子们的东西,这学期怎么接二连三地送?仔细一琢磨,估计是前几天讲“感动”惹的“祸”。我就那么随口一说,孩子们就记在心里,开始给我送东西——这倒让我天天都真的感动起来。
由此我更感到,老师在课堂上的一言一行,都得格外谨慎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