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餐吃太饱,九点多还在外面散步消食,社区边上的人行道上最近多了一个卖宵夜的摊子。之所以会留意到它,是因为旁边一个小音箱放着说书口吻似的推销广告,大概是这样“一口麦香醇厚的啤酒,配上一口香酥麻辣的烤串,简直是人间至味……”
大排档粗犷印象的宵夜因为这句解说顿时充满了诗意,感觉吃的不是美食,而是意境。音响里播放的介绍就是模仿说书人讲述美食的片段,画面感十足。虽然我撑得鼓鼓的肚子已经难以被唤起新的食欲,但还是被这样幽默的推销方式勾起了好奇心。
当时闪过一个念头,有没有人真的会将小说里头描写的美食一道道研究做出来品尝呢?感觉这将会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不过,既爱书又爱美食的人估计不多。
以前工作的时候是倒班制,不过因为常常加班,回家吃晚饭其实就等于吃宵夜。一个人吃比不上一群人吃得讲究,不会去光顾大排档,只在楼下的小摊打包一份炒米粉,回家慢慢享用。
相比于蛋炒饭,我更爱炒米粉。高中的时候,学校食堂也提供宵夜,一种是汤米粉,另一种是炒米粉,没有第三种。炒米粉总是最抢手,一般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就会卖光。
米粉不是那种粗软口感的,模样就是扇贝粉丝的那种,又细又硬的口感。泡发之后,一般都是跟鸡蛋一起炒,放酱油调味。其实跟做蛋炒饭很像,小摊上就是架起一口大铁锅,大火放油翻炒,粉丝被大火热油炒得微微生焦,香喷喷的,吃起来就很难停下筷子。
在冬天如果吃不上炒米粉的话,汤米粉也是不错的。可能是我偏爱米粉的口感,觉得细细的粉丝不管炒着吃还是泡汤吃都很够味。裹着肉骨汤的浓香和酱油的鲜味,滋溜溜地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汤米粉,既饱了肚子又暖了身子,夜里可以睡得很舒服。
上大学以后很少到食堂或者外面买宵夜吃,不过有时在休息天追剧到晚上九点多就会开始有饥饿感。那时我们最常做的事情是在周五上完最后一堂课就跑到校外的超市采购一些零食,最常买的就是一大包的红豆吐司,好像就七块钱的样子,算是性价比最高的零食了。
因为吐司比较大份,一般是晚上追剧吃掉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留到第二天作早餐以及第二天晚上的宵夜来吃。当然也有吃到停不下来,一个晚上跟室友分着吃完的情况,这种时候往往就会吃撑了肚子。
吃宵夜这件事是会上瘾的,人的身体是有记忆的,如果每天固定哪个时间会进食,到点了就会觉得饿,除非晚饭吃得已经非常撑。
记得有一年回家过春节,大姐吃了一次路边大排档的宵夜馄饨,接着好几天都缠着我陪她上街吃宵夜,每天都点一份同样的馄饨才能解馋。如果哪天没吃上就坐卧不安,有一次睡下了许久睡不着,于是又爬起来出门去吃宵夜。
我很赞同能吃是福这句老话,因为胃口好才渴望吃到更多美食,所以应该珍惜那些吃宵夜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