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似乎平凡无奇名叫斯通纳的男人的一生,有些乏味、有些苦涩又有一些无奈。我想读这本书的人多少都会在主人公身上看到自己。
斯通纳诞生在西部乡村,他看到了农民身上一生无法改变的迹象。
“他们的生活在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中延续着,他们的意志崩溃了,他们的心智麻木了,他们最后都在给予自己生命的土地里安息了。年复一年,土地接纳他们,潮湿和腐烂将侵扰那副陈放着他们的尸体的松木棺材,最后将销蚀掉他们所有的物质痕迹。他们将变成执拗的土地毫无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把自己献给土地了。“这是斯通纳给父亲、母亲办完葬礼后,感悟到的一切。我要稍微辩解一下,他们老一辈不是毫无追求,而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让他们的心智就只能达到那样,学过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知道,人民的心智、认知要上去,是要跟随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你不能太苛求,不能让他们一下子就达到某种层次。他们其实已经在改变的过程中了,他们认识到知识可以改变现有的命运,他们送斯通纳去读大学。只是知识对于他们,太遥远且无法实现,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他们其实也是认清了自己的命运,谁能说没有挣扎过,只是制度、现实、时间就把他们定死在某个刻度上罢了。
斯通纳的人生充满了我们所有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幸福和悲伤。人生啊,充斥着了无聊的阴谋和无用的战斗,恼人的人际关系,最终都会以死亡结束,而我们这些人,要奋斗要抗争困难,但又要学着接受失败和平庸。人生终究是一场大戏,斯通纳只是以比较缓和可能还让你偶尔瞧不上眼的方式完成了他的演出,而看完他的戏,你会觉得某种程度上大家也就是殊途同归,这样略微有点悲观主义,可仔细想想确实没毛病。喜欢这种现代文学的平凡感,没有莎士比亚式的浮夸,人与人的差异从出生那天便已决定。在斯通纳的记忆中,埋藏深处的他是关于苦难、饥饿、忍耐和痛苦的印象。尽管他很少想到Booneville农场的早年,但始终有意识流淌着关于农业或者说父母辛苦劳作的鲜血印迹。
关于斯通纳的家庭,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过成那个样子,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但是在结婚后,伊迪斯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她反感斯通纳,甚至仇恨斯通纳,不停地跟斯通纳对着干。之前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态度,后面想想,也许是结婚的这件事让她觉得自己被束缚了吧。她想要的旅行不能兑现,她自己原有的追求也全部被放弃了。其实她也是当时社会下一个特别不幸的人,她向往自由,不喜欢一层不变的生活,但是她能想到的能做的就只有通过说生个孩子,说换个房子来改变。她有参加话剧,重新开始弹钢琴,她化妆,买美美的衣服,她想要改变,但是她都坚持不了,什么都半途而废。她没有真正的去爱过人,去感受生活,所以她一辈子都在不停的捣鼓,到头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以前多么美丽、优雅的一个人,到头来不仅变成一个无法沟通的怨妇,也祸害了自己的女儿。
生活还是继续滚动前进着,今天的我跟看这本书之前的我似乎也没有太大差异,这不是一本有醍醐灌顶鸡汤性质的小说,而是一本可以说有点点温暖和慰藉的陪伴读物,虽然平凡虽然普通虽然无聊,但启发我们的是,“你不是一个人!”也许在我们犯下每一个错误、踏进每一个泥潭,不知所措又苦于埋怨自己之时,斯通纳的存在会让我们知道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种去接受又能谅解的态度,适合自己也适合对待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