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10 是个妙人。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以前有没有看过她的书。在记忆里翻箱倒柜,好似痕迹全无。
《长安好》是个重生的古言女强文。京城胆小较弱的第一美人不幸落入人贩子手里,没想到美人一睁眼,换了芯子,反手将人贩子给卖了。回到京城,美人才发现已经是她死后十二年了,而且,昔日的下属如今成了她的一二三四,四个爹!
作为被前“太子殿下”捡回来的孩子,如今被大家宠着,还有两个异性兄长自小上演抢妹妹大战;前世呕心沥血为了孪生弟弟——正牌太子,和她的母亲,穿伤男装,和弟弟互换身份,上阵领兵杀敌,为国为民为家人,唯独没有为自己。如此,依然没有换来母亲的疼惜,她的母亲还是让她和亲北荻换权得势稳固。而她,则在大盛与北荻战中,斩杀了北荻首领后香消玉殒。
再次回来,她的母亲已然成为大盛江山的主人。这一世,她要以常岁宁之名,扬自己的威名,行自己的大道。
我对小说唯一的不满之处,就是——长。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267万字的小说,委实阅读时间太长了。
不得不说,非10 实在是个妙人。这么一盘硬菜上桌,朝廷勾心斗角争权夺势,战事风云诡谲瞬息万变,少年少女爱得热烈而纯粹,连一头驴和三匹马的戏份都让人忍俊不禁,这盘菜且不说味道如何,光是这般鲜艳夺目的色彩,便已经能吸引人眼球了。
小说尚未看完,暂且摘录几段忍不住嘴角上扬的文字:
1.经大家一致决定,最后将表达谢意的法子体现在了,于信的末尾添上三字——多谢了。 朴实无华且免费。
2.毕竟从前每日陪着女郎伤春悲秋,随时随地落泪哭泣罢,给女郎擦泪并给与安慰,一整套下来也是一个体力活来着——”总而言之,女郎需要婢子什么样,婢子便是什么样!婢子什么都能学!“小丫头眼睛里写满了真心二字。
从一旁背着柴经过的阿稚:”......"
倒是她竞争力单一,缺乏多样性了。
3.谨,慎也。
阿慎是明谨的小字。
而显而易见的是,名字和名字的主人各有各的想法,至今没能达成一致。
4.常岁安半信半疑——信的是妹妹,疑的是姚翼,半信半疑的很是泾渭分明。
5.她生动地诠释了何为嘴巴在前,脑子在后面追。
且脑子追得十分吃力。
6.写到此处,元祥字体渐小,彷佛字体也有声音,颇有暗中高密地气氛,甚是鬼祟。
7.若面对后宫争宠,她大约会在耍心眼和没心眼之间,选择缺心眼。在陷害和被陷害之间,选择现眼。
8.他来做殿下的阿爹,那先皇算什么?
抢名分抢到先皇头上……合适吗?
他家祖坟里埋着地老祖宗们,在下头还能安息吗?
诛九族这种事,在地府里不知是个什么说法?会祸及老祖宗吗?
如此思来,此等福气,似乎已不属于祖坟冒青烟的范畴之列了,这青烟已是青中带红,红到发紫……再这样下去,他怕祖坟会炸。
常阔很担心自家祖坟会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