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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本书,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应该好好读读。在网络上找到电子版,不紧不慢地看了一段时间,也有写下当时自己的想法。后面要会员才可以看,我心想,不如买本纸版的读读,在旧书网买了一本。
收到书后,发现非常旧。旧点本没有什么,书嘛,重要的是内容。可是封面看起来也不怎么正经:是一幅近乎色情的图片。我也没有在意。最近有空打开读了几页,糟糕,好多错别字!文章里的意象本来就跳跃难懂,再塞进这么多错别字,严重影响了我对文字的理解。
我想我还是买个电子书的会员,再来对着校正错别字,试着好好把书读完。
我跟朋友住在巴黎的一个别墅,房子干净整齐,朋友身上却长满了虱子。我没有钱,没有依靠,没有希望。但我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我是个艺术家。
这本书,不是书,是连续公然侮辱,是在艺术的老脸上吐上一口臭痰……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再加上翻译的问题,这些都是理解文章的障碍,但不难明白:作者的态度是反叛,不屑,是反传统的。
我总是想着吃:吃是少数几件我喜欢做的事情之一。我叫朋友买一点早点,他却总是吃过早点才回来,还说去餐厅吃完全是为了我,他不忍心看到我看着他吃那么好。
另一个“人妖”、“守财奴”朋友,有咖啡没糖没奶精,有面包没奶油,有肉没汁,再不然就连肉也没有……但是,“如果他会让我好好吃一顿早餐的话,什么我都可以原谅。”在板凳上坐下来,用力挤压肚子减轻饥饿的折磨……
虽然我们几分钟前才吃过早餐,但是“我”觉得饿的要命。
序言里介绍说,亨利.米勒,美国作家,以性的赤裸描述闻名于世。是的,文章里关于性的描述,我觉得跟中国农村妇女骂街,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善于夸张和想象。
我要把大家写书的时候刻意避开的东西毫不保留的写下来,现在只有这件事深深打动我。这个时代需要暴力,可是我们的爆破是那么微不足道。
这是米勒的心声,其他人不提性,他偏要大写特写,别人不提肮脏、阴暗的一面,他偏要写虱子,跳蚤,水沟里流着的浓稠的精液。塞纳河岸的老树滴下如泪的水珠,讨声如泣如诉。“我”怆然独树塞纳河,说不出心里的感受是什么,也没有人可以说……
我下定决心细细读一遍,写这些阴暗的东西可吓不到我,毕竟真实世界的阴暗可怕可是远超想象。
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这是我刚在网络上找到的解释。看来只要是人类,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本质都是一样的。
我老是在饿着肚子。“肚子饿得想把小朋友手里的鸡块抢过来”,但是我假装已经吃过了,这是虚假的礼貌。走在街上,街巷上都散发着食物的香味。这边走走,那边瞧瞧,食物,食物,食物。没有别的。肚子饿得像螃蟹在咬。
我看过很多描写肚子饿的,米勒的描写还是在众多“肚子饿”中别具一格,特别有趣,让人感同身受。如果是我饿着肚子在街上逛,肯定昏昏沉沉走不动路,看到吃的,闻到香味更饿,还不如坐下来省点力气,或者回家弄点吃的。我不能回家,家里也没有吃的,本来就是为了避开柏理士吃午饭才出门的。
我空着肚子坐在工作室,柏理士看了会难过。又不请我一起吃,因为他负担不起。这太糟糕了,只能饿着肚子了。
我在战斗广场附近的诺堤叶老社区停留了一会儿,想起了我跟婕敏的第一次相遇。
婕敏是一个妓女,她跟别的妓女不同,尽管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那是有什么不同呢?她一点也不赶时间,神色愉悦地跟我谈东谈西,她喜欢我穿的灯笼裤,觉得很帅——虽然屁股已经磨穿了,幸好夹克可以遮住屁股。
她要我请她吃饭,给她买烟,叫计程车给她坐,但是我不觉得不高兴,我实在太喜欢她了。当婕敏知道我的处境后,对我好得简直没话讲。甚至为了没有借我钱而跟我道歉。
婕敏是天生的妓女。她完全满意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甚至高兴自己能扮演这种角色。她的心冷漠而又松软,是一颗无所依附的心,自有主张,完全可以超然身内。
比起她,另一位妓女,克劳黛,她有一条灵魂和一颗良心,她有她的高尚,但是对于一个妓女而言,这是坏事。
她是法国中等家庭出身的一个好女子,受的教育也不错,可惜被命运作弄了。她本质无法承受生活上的重击,她没有那种韧性。她给人一种哀伤的感觉,让你觉得,你只是命中注定摧毁她的洪流中的一介浪头而已。
作者说:婕敏是对的。她无知,她好色,她把全副精神投注在工作上。
克劳黛不对吗?一个“中等家庭出身的好女子”“受的教育也不错”,命运作弄做了妓女,叫她怎么不哀伤呢?只要想想以前的日子,想想本来会过的日子,再看看现在现实的样子,估计眼泪都会落下来。
我们都是被命运摆弄的人,谁能真正扼住命运的喉咙呢?克劳黛是让人同情的,她有灵魂和良心。只是作为一个妓女,还是像婕敏那样更容易些,更开心些。
要在以前,我也是这样的想法。现在我觉得痛苦也是必要的,痛苦不一定都是坏事。电影《海边的曼彻斯特》里面,男主不就是靠着痛苦活下去的吗?如果克劳黛忘记了她本来的出身,忘记了痛苦,变成了跟婕敏一样,那克劳黛这个人也就被消解了,不是真正地存在了。
卡尔说:“我一讲到吃饭,你就变得容光焕发!”他说的是真的,我很健康。我和我的未来之间,只摆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吃饭。
卡尔一个礼拜休一天假,在休假日,带着我去大吃大喝,几乎把他身上的钱花光。
接着拉我去了圆庐,我想是酒吧之类的地方。在这里碰到了醉的差不多的马洛,描写马洛的句子有点绝:“看着像一具骷髅,上面挖了两个洞,洞里粘着两个死蛤蜊。”这个比喻真是随意而可怕。
马洛喝得很醉,唯一能说清楚的一句话是“你付账!”他神神秘秘地告诉卡尔他听来的一些闲言闲语,卡尔一次比一次绝望,不敢相信自己快要失业了。
马洛看到卡尔绝望的样子,似乎深深受了感动,建议卡尔接下来他的那份工,刊物。卡尔和我拖着马洛,他醉得太厉害了。
卡尔对我说:“我们就照他的话做,把他的那份烂刊物接下来,然后把他搞个鸡飞狗跳。”“把别人的稿子抽掉,全部换上我们自己的鸟东西……我们要把他搞得鸡飞狗跳,好好的搞它一期,然后让它就此完蛋大吉。”
两个人想到这个憋着气,不敢笑的太大声。到这里, 我才明确知道书里的“我”在巴黎唯一做的事就是写东西,像他自己说的,他是个艺术家。在香榭大道上,他思潮如泉涌,如果有钱,想请个秘书以便随时口述。
四个人挤在一起睡觉,马洛臭的像条熏鱼。喝醉酒的人的确臭不可闻,不用详细描述,大家都懂。“像条熏鱼”简练又精确。
只要你敢去开口,应该没有人会拒绝请你吃顿饭才对。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连着写了十几封信,“你愿意请我一个礼拜和你吃一顿饭吗?请通知我哪一天比较方便。”就这样,我饱饱地吃了很多顿。我需要做的是给主人我稿子的复本,或者隔天带他们家的小孩去公园。
席维斯特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他说的每句话都让“我”讨厌,但“我”存心奉承,刻意让他乐昏头,背地里已经骂了他两页纸。
“那感觉就像他把那只割过包皮的老二掏出来,对着大家撒尿。就像他的膀胱穿了孔,一股温热的尿源源不绝的流出来。”
把别人讲的废话比作“撒尿”,真的是前所未有,骂人也太脏了。
语言代表寂寞。说得太多,只说明他空虚寂寞,原来说话太多这么惹人烦,幸好我不喜欢说那么多。人总是有表达的欲望,看来要选择正确的方式。我更喜欢安静的表达,比如这本书,如果不是主动打开,你不会听到米勒骂人。比如一幅画,如果你不是主动去看,你不会注意里面的内容。果然温和一点的表达更容易被人接受。
我的脑子坏掉了,书上写的东西一点也看不懂了。但是我发现那其实是一种魔幻主义的场景,回过头来再来看,就变得可以理解了。
芬妮打开皮箱的场景:芬妮坐在长沙发上,腿悬在那儿,踩不到地板,像一个老化的蓄电池。摩多夫像一只大蛤蟆一样跳来跳去,他滑了一跤,四脚朝天。芬妮用大脚趾戳他,“芬妮,再戳,你戳得很舒服。”
这次她狠狠一戳,他的肚子凹进去,无法再凸起来。恢复力气后,他弹跳而起,在家具上跳来跳去。他坐在她的肩膀上,把她的耳朵咬下一小块,但是她依旧毫无生气,依旧像一个没有汁液的蓄电池。
他跳到她的大腿上,躺在她的怀里。他的眼凹上粘着两颗时髦的西装扣子。“芬妮,帮我解下眼睛的扣子,我想看你更清楚一点!”芬妮把他搬到床上,在他的眼睛上滴了几滴滚烫的烛蜡。她把戒指摆在他的肚脐的四周,在他的屁股里插了一支温度计。
她认出他,他突然缩小,缩到完全看不见(感觉像是气球被放了气)。她到处找他,连肠子都翻出来找。有个东西在挠她——她弄不清楚在哪里。床上全是蛤蟆和扣子,扣子一颗颗掉下床,蛤蟆一只只爬上墙。那东西在她身体里面一直挠她。如果不把它找出来,她会笑死掉。
“芬妮,皮箱里面有很多漂亮的东西。芬妮,你听到我在讲话吗?”
芬妮在笑,笑得像一个肥胖的虫。“天哪,摩义(摩多夫),有一个东西在挠我……我快受不了了!”
第二个魔幻场景,我在电影院里合眼睛睡觉时:我站在天井里头,睁开我的玻璃眼,地上的石板又湿又滑,石板的缝隙都是黑色的蛤蟆。
我把我的人造眼睛拿下来,吐了一点口水,用手帕擦亮。一个女人坐在桌子后面,脖子上盘着一条蛇,彩色的金鱼缸里面游着奇奇怪怪的鱼,墙上挂着各种地图。房子的角落,铁床上躺着一具尸体。那个女人疲倦地离开桌子,把尸体移开,随手扔出窗外。然后又从鱼缸里抓了一条金鱼塞进嘴巴里面。
房子慢慢旋转,陆地一块一块滑进海洋,只剩下这个女人,但她的身体却变成一围土地,艾菲尔铁塔在冒香槟,铁塔是用数字建成的,还镶着黑色的蕾丝。下水道的水波涛汹涌,大地只剩下屋顶,屋顶上是奇奇怪怪的几何图形。
如果你还在清醒地用一般的逻辑来读这些,脑子里肯定变成一团浆糊。当我明白:这不过是魔幻,是想象,是梦境。就觉得这些描写是自然而然,也没有那么难懂了。
文中还有一些绝妙的比喻,我刚刚打开微信读书,看到有书友评论:“太损了!”这个词语很恰当。
把喋喋不休讲话比作:膀胱穿了孔,一股温热的尿源源不绝地流出来。
难喝的汤比作:像把抹布放到汤里面熬,吃起来酸酸的。味道简直像死人的脚趾头。抹布和死人的脚趾头我相信没有谁真的尝过,看到这个描述都忍不住“呃——”
爱默生说,人生的意义决定于一个人每天想的是什么。果其然,那我的人生简直就是一条巨大的肠子。我不但整天在想吃,连晚上做梦也梦到吃。这段对“我”的认识,的确是对书中的“我”绝妙的总结。
我在戏院门口认识了谢尔盖,他魁梧又温柔,十足的男子气概,可是有一副女人心肠。
他邀请我教他英文,他给我提供丰盛的俄国菜,让我住他那里。
糟糕的是,吃完饭之后,看到小狗的脚前有几条寄生虫,他用手抓了一只,放在桌子上,要我教他“寄生虫”的说法。
晚上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杀虫剂的味道令我窒息。我看到桌子上各式各样的寄生虫,戏院大厅每一条缝隙都挤满了蟑螂、跳蚤和臭虫。大家拼命地抓,直抓得皮破血流。成群的蠕虫在布景上爬,像蚂蚁兵团,看到什么吃掉什么。歌舞女郎把身上的白纱戏装脱掉,全身光溜溜地奔下走道;观众也脱掉衣服,彼此也脱掉衣服,彼此抓来抓去,像猴子一样。
这一段想象完全是因为谢尔盖捉一条虫子给“我”看引发的。专门喷杀虫剂的谢尔盖对付虫子应该很有办法才对,“我”真的讨厌虫子可以拿杀虫剂对它们大喷特喷,让它们全部死掉,就不会出现戏院里,想象中的可怕的一幕了。可是杀虫剂的味道也让“我”感到窒息,床垫浸防腐剂浸得湿漉漉的,像是虱子、臭虫、蟑螂和条虫住的停尸间。原来虫子的“尸体”“我”也怕,找了个借口,“我”逃离了谢尔盖的家。
我捡到一张演奏会的门票,饿着肚子听了一场音乐。
我什么都听进去,连针掉在地上的声音,我也听得清清楚楚。
好像我没有穿衣服,而身上的每一个毛细孔都是一扇窗子,所有的窗子全都开着,光线一下涌进我的五脏六腑。我可以感觉到光线沿着弧形的胸腔绕行,我的肋骨系在一具空荡的厅堂上,随着回音不住在颤动。
很久很久以后,我陷入一种半意识状态,人变得出奇的平静,身体里面好像有一个宽阔的湖泊,湖面漾着七彩光泽,冷冰冰的,像果冻一样。一群群候鸟像旋风一样自远处升起,掠过冰冷澄净的湖面,脚细而长,羽毛闪闪发亮。它们展翅飞过我的锁骨,消失在白茫茫的空中,然后,仿佛有一个戴白帽子的老太婆在我周身踽踽而行,那些窗子一扇一扇慢慢地关了起来,我体内的器官于是又恢复原状。我目光所及真的有一个头戴白帽的女士。
我不懂音乐,这两段音乐的描写不是在写音乐,是在写听音乐的感受。细致入微,而且很有美感。跟文章中其他可怕的意象,还有张嘴就来的粗俗骂人的话,完全不同。我想,这段音乐是舒缓的,温柔的,所以让“我”产生了这样的感受。
演奏西班牙乐曲的场景:整个场子像是充了电。每一个人都板凳坐三分之一,他们全被鼓声震醒了。整个乐园似乎都提高了警觉。曲子快得像在打陀螺。
演奏德步西的乐曲的场景:音乐实在太滑溜,只能想到一只花瓶慢慢在旋转,瓶子上的图案慢慢消逝在空中。最后只剩下光线在转。坐在我旁边的人已经睡死了。
拉威尔的曲子:鼓声开始响起的时候,我在想,鼓声应该会一直持续下去才对。这个曲子带有一种英雄气概,如果他要的话,他可以让我们全部发疯。但是他没有这么做,鼓声一下子消失掉。这就像,正当他在踏着狂乱的步伐时,他突然想到他身上穿着燕尾服,于是,他阻止了他自己。
“我”认为这是个很大的错误。艺术就是要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果你用鼓声开始,那你就应该用黄色炸药结束。
这想法很“米勒”,很疯狂。
我在微信公众号还有知乎里搜索,想找到米勒究竟听了什么音乐,如果我听又会是什么感觉呢?可惜什么也没有找到。打开QQ音乐搜索西班牙乐曲和德步西乐曲,的确有这样的乐曲,可不敢保证跟米勒听的是同一个东西。
西班牙乐曲像是有人在跳踢踏舞,同时伴随着鼓声,还有吉他声,还有好几种乐器,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总之很欢快。
德步西乐曲给我的感觉很空灵,有点像竹笛,一位隐世的高人,坐在远离远离俗世的山间吹奏的音乐,但他爱这个世界,乐声让人愉悦。的确有一种旋转的感觉。
我坐在房间里,打开手机听的音乐,外面还传来小区装修的声音,小鸟的叫声。跟米勒听到的音乐着实不能相比。如果可以听到他听的音乐,我的感受会是什么呢?我很好奇。
我曾经受雇于一个印度人——难塔提,每天帮他做菜打扫卫生。
他非常吝啬,账都是用珍珠付的,而他随身只携带脖子上那一串珍珠。他蹲马桶的时候总冲我大叫:给我倒一瓶水来,人要洗屁股。我要喝茶的时候,他走到我面前,大声放屁。
他从来没说过对不起三字。我根本就是这个奴才的奴才,我是一个没有贞洁,没有脾气的人。
难塔提每天都要祷告,按照一种规定的方式来洗澡,他靠祷告支撑下去,他跟神明的关系好得不得了,他知道怎么去巴结神明,怎么从神身上弄一点钱花。
他会把发霉的面包拿来请客,或者送给看门的老太婆。他有一个朋友盖皮——跟他一个德性,像寄生虫一样吸附在自己同胞的身上,再穷他也不放过你。
不管你去什么地方,盖皮都可以抄近路,他总会想办法帮你节省,然后和颜悦色地说:“买支小雪茄请我抽好不好。”
难塔提教我一句能带来好运的一句话:“奄哞尼叭咪牛”,可惜我无法学会。
后来我帮盖皮带一个印度青年去找小姐后,我脱离了难塔提的魔掌。发生了一件啼笑皆非的事:印度青年正准备嫖娼的时候,找不到厕所,把大便拉在了浴盆里,被那小姐大骂“猪”,他们仓皇离开了那里。后来他又让我带他去便宜点的地方,他拥着裸体女郎跳舞。
在这里,我体会到:已经完全没有什么可以期待的了。我期待外来的事件改变我的生活,突然,我对一切事情彻底绝望,我得到了解放。
精神上我是死了,肉体上我还活着,道德上我无牵无挂。我跟印度青年告别后,我离开了难塔提,“我离开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我下定决心,绝对不再依附任何东西,绝对不再期待任何东西。
这两个印度人的形象,跟我在电影里看到的有很多重叠的地方,跃然纸上。我不认识真正的印度人,看了米勒的描写,觉得很有趣。米勒身在其中,再也受不了了,声称“逃出了魔掌”。在我却有一点点遗憾,如果他继续跟这两个人相处,肯定还有更好的故事发生。
我跟印度青年分开后,来找范诺登,他一醒过来就开始诅咒自己,诅咒工作,或者诅咒人生。说什么话,前面务必加一个“鸟”字。
他说起他的那些女人,诺玛,拖拖拉拉,他不喜欢;一个结过婚的女人,他讨厌她;丹麦女人,屁股很大,像是跟一坐纪念碑上床一样;另一个有意思的婊子,冷漠的调调他喜欢;另一个女人还有她的“画家”妈妈,范诺登要我帮忙应付她妈妈,“要是有一个有钱的女人,那该多好!”
卡尔认识了一个有钱的女人,爱琳。他跟她通信六个多月,我陪他到饭店门口去见爱琳,他太紧张了,凄凄惶惶地看了我一眼,像狗给套上链子的时候那种默默哀求状。
后来他跟我和范诺登讲了不同版本的故事。“他什么都讲,就是没有我想听的。”
后面终于讲到重点了,她的额头有一抹白头发,她的手又瘦又干——她太老了。“我”不嫌弃她老,叫卡尔介绍给“我”,我们三个可以一起去旅行。她七十岁我也都不在乎——总比现在这个样子强。
卡尔怕的是“如果你娶了她,然后你变阳痿——那种事不是不可能——那你要怎么办?到时候你只好看她的脸色过日子。”
卡尔跟范诺登讲的故事应该是另一个版本,他绘声绘色地讲了他和有钱女人是怎么做爱的,弄得范诺登恨得牙痒痒——他很想认识一个有钱女人。
这三个人,自称是艺术家,根本就没有把女人当作是人,女人在这里没有意识,也没有尊严。就像是他们的饭菜——好吃的或者不好吃的,书里的女人(我还没有看完)几乎全是妓女,她们只有一个功能,就是性。这是完全把女人物化了。
如果是现实生活中,我知道有这样的三个人存在,我肯定是鄙夷,视他们为流氓地痞,这只是一本书,就算作者这样写,我也可以看完,看看整本书他想表达什么?女人的胸怀可是很宽广的。
范诺登搬家到一个很破旧的地方,据说莫泊桑在那里住过,他觉得莫泊桑那几篇恐怖的成名小说就是在这个房间写的。“这是一间疯人院。”奇怪的邻居,屋子里凌乱的摆设,还有毫不客气的老板娘,让范诺登得出这个结论。
范诺登的痛苦像一个昏黄的灯笼在走廊上摇来晃去,他把痛苦挂在脸上,就像上路滑,骑脚踏车的人用牙齿把灯笼咬住一般。
这个比喻很妙,痛苦变成了一个具象的物品,而且这个比喻延续到下一句,不是单独存在的。
范诺登提到女人的作用,“最容易使我放松,使我遗忘自己。”但是女人对他要的太多,她们想要他的灵魂。他恐惧害怕自己一个人。
他希望他能够向一个女人投降,但她要比他优秀,必须要有脑筋,但是大多数女人“实在一个比一个蠢。”
每次只要谈到改天他要写的书,事情就会变得荒腔走板。
“荒腔走板”这个词语好像是四川话,我这个四川人都不知道怎么用。我读的这本书没有注明译者,大概是个四川人吧。
范诺登的书要绝对的原创,绝对的完美,结果他完全没有动笔。如果他有一个构想,他马上会怀疑是不是有人用过,他要跟别人不一样。他不是坐下来写书,而是一个作家的书看完接着看另外一个作家的书。结果发现没有半个人能达到他设定的完美的状态,他怀着优越感去讨论这些作家,完全忘记自己没写过半本书。
拿到现在来看,范诺登每天读那么多书,至少算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了,至于写不出东西,只有输入没有输出,还可以像我一样写读书笔记嘛。只是这样,就不符合他作家,艺术家的身份了。
范诺登瞧不起女人,总算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他制服,那就是贝琪。“我”觉得他们互相了解,如果他能和这个女人搞在一起的话,那他的问题应该就会化解。一个美满婚姻应该具备的条件他们差不多都有了。
他们两个的关系非常亲密,亲密到范诺登在搞女人的时候,会故意先让她藏在衣橱里面。事情结束之后,轻松地讨论“技巧”。
“我的技巧到底哪里不好?”范诺登问。
“你太粗鲁了,如果你指望和我搞的话,那你就得学会细腻一点。”
这样的场景真的从没在任何文学作品中见过,让人瞠目结舌。我记得看过一篇刘震云写的文章,说到写小说的内容,“要写别人从未写过的”,这可能是这本小说完全与众不同的一个因素吧。
“你只是一个荒淫无道的色情狂,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激情,当你勃起的时候,你就以为你很激情。”这是贝琪对范诺登的评价。我好像找到了书里的嘴替,骂得太妙了,我替所有女性读者谢谢贝琪。
范诺登报社做校对的培克福从电梯口摔下去死了,虽然他人已经陷入昏迷,但是他还是吵着要找假牙。提到这个插曲,报社的人眼泪立刻滚下来。
但是我和范诺登却没有这样的感受,他们谈到培克福不少事情,不管说的是什么,话题最后总是又回到假牙。
“这件事唯一的好处是,说不定你可以接他的工作。”范诺登说。
你一直觉得性那么神秘,可是最后你却发现它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个空洞。
我想这就是米勒真实的想法,所以他可以不厌其烦,像解剖一样去写这件事。
我和范诺登花了十五法郎找了一个妓女。“这就像一种战争状态:一旦开战之后,大家心里想的都是和平,想赶快把事情结束掉。”
我根本没有半点斗志,可是她心里念念不忘那十五法郎,我不战她也要逼我战。而范诺登的态度似乎正常多了,不管我们是赢还是输,十五法郎反正一定要给。这种情势不只需要男子气概,还需要意志。
少了那份激情,性交的场面就完全没有人的意味在。
像一对山羊在交配,又像疯狂的机器在印报纸。范诺登的姿势,还有他的态度,让“我”想起了我的梦:范诺登发现他的老二放在人行道上,一只像扫把那么长,他若无其事地把它捡起来,随手往腋下一夹。
读到这里我才感觉这本书中有我能读懂的东西,重复出现的人物,还有符合他们身份性格的故事,前面难懂的部分,也变得依稀可以理解了。
这是一群流浪在法国艺术家,或者说作家的故事,他们的生活还有他们的思想,如果看完这本书,应该可以了解其中的一面。
“我”接下培克福的工作,在报社做校对。“我”唯一需要做的,是看这些天灾人祸的标点符号有没有错。校对这些天灾人祸,好像处在一种绝对的免疫状态,好像有神明庇佑,在各种病毒中过一种绝对安全的生活,管他什么地震、爆炸、暴动、饥饿、车祸、战争、革命,全部都无动于衷。这感觉跟在医院里有点像,看到那么多人受伤,生了各种各样的病,自己好像也处于一种免疫状态。
校对者最大的灾难是,工作随时可能被辞掉。就像在牧场负责扫粪便的人,最害怕这个世界没有马。如果马粪关系到他的幸福,那他爱上马粪有何不可?
在这里,就是因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什么希望都没有,你的生活才会那么甜美。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但是也不绝望。这是一种麻木的满足,因为我还找不到“解法”。
我很想魔娜,特别是在熟悉的街道溜达晒太阳的时候。书中前面提到,魔娜是“我”的妻子,由于她我会想到另一种生活方式。可是那种生活只剩梦境一般的零碎片段,而且锈痕斑斑。
我,卡尔,还有范诺登,每天走四五十分钟回到蒙帕那斯,我们很热烈地谈起各种事情,我们的想法和现实生活永远牵扯不上,我们却一点也不会感觉苦恼或不安。我们已经被东方化,已经变成白领苦力,每天为了混一口饭吃而默默工作。
报社对面有一家保罗酒馆,报社的人可以到这里吃饭,混在一起吃饭的还有妓女和龟公。有时候报社一大堆人得性病,就像传染病突然侵袭报社一般,我想这绝对不是真的,只是米勒觉得这样写更有趣而已。
一起吃饭碰到一些有趣的人,金头发的高个子,还有他的婊子。还有一对,就像一对斑鸠,常常吵架,而弄到最后又恩恩爱爱地收场。
我在回蒙帕那斯的公车上,注意到坐我对面的法国女人,她坐得直挺挺,一动也不动,就像要梳理她的羽毛,如果她突然摇摇身体,然后屁股突然迸出一大扇丝绸般的长羽毛,那不知会有多奇妙。
我在林荫咖啡馆吃东西时,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一直想办法勾引我,她拉起我的手放在她的肚子上,我可以感觉到里面有东西在踢,这下子我兴致更低。
性粮食像巴黎这么多样化的城市,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任何会使女人的姿色大大打折扣的不幸遭遇,似乎都会被已经疲乏过度的男性口味当成一种刺激的调味品。
为什么全部都是性?可是看到作者写到河滩上的美人鱼也染了梅毒,也就觉得不足为怪了。
我来到画廊看马蒂斯的画。面对马蒂斯所创造的世界,我再次体验到那股让普鲁斯特可以如此扭曲人生面貌的启示力量。只有那些能够允许光进入身体的人,才能够把心里面的东西说清楚。
不管你用什么眼光来看他的画,都会感觉到航行的气味和声音。即使只看到一点点他的梦,你也不可能感觉不到波浪的翻涌以及水花油起的凉意。
马蒂斯为了找出血液的音律与声息,他可以牺牲部分线条的和谐。他手拿着在他身体内折射的光,把它倾注在调色盘上,用形而上的太空色彩来宣告他的发现。
马蒂斯世界的那种美,仍旧有一种老式卧房的调调。在彩笔纵横的世界里面,他往往只需要靠女性就可以把一些难以捉摸的冲动明确地表现出来。
即使这个世界整个瓦解掉,属于马蒂斯的巴黎还是照样会气喘呼呼,高潮迭起,空气里面照样弥漫着浓厚的精液味道,树像头发一样纠结在一起。
这样写对画作的感受很有米勒独特的风格,他说的不是具体的一幅画,而是所有画他产生的感受,这种感受是深刻的,特别的,也是细致的。就算我认真看了每一幅画,也不能得出他这样的感受。
柏理士信里说:“是你触动了我,触动了我的生命,我觉得你很接近我,经由你,我知道自己怎么死。”
柏理士说什么战况失利,部队撤离防线。我觉得他有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语言,好像是一种高等数学的语言,简直抽象得叫人摸不着边。只有讨论死亡的时候,感觉还稍微具体一点。
“我之所以希望你自杀,原因是我觉得当时我很接近你。我可能再也无法那么接近你,而我很害怕有一天你会回来找我,死在我身边。我死,但是我希望你一天比一天活得好。”
塔妮雅从俄国回来了,她希望我能和她回那边去,到那边去过新的生活。我,卡尔,和塔妮雅坐在计程车上兜风。我和卡尔爱巴黎,巴黎对他对我来说,并不是那么美好,可我们不想离开。
拉菲特街小教堂的后方浮着圣心殿,一种奇特而混杂的建筑物,一种明晰的法国式构想,它穿透你的醉意,让你在无助的过去里面漂流,就像漂在一个液态的梦中,你很清醒,可是你的神经不会被触动。
我每天下午五点左右和塔妮雅碰面,让她带我去一些我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跟她分开后,我又回到报社工作。
我到报社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厕所。进厕所之前,要先经过一排正在脱衣服准备洗澡的法国人,他们脱得赤条条。厕所的墙壁上涂着各式各样的句子,而且上面还署了姓名。
看来厕所文化源远流长。我最近记得的厕所文化只有无痛人流,还有代孕,包生男孩。
当你头脑不清楚的时候,你根本没有办法校对。说真的,干校对比写文章谈尼采的哲学还需要集中精神。
说到跟老板沟通,书里说到:“面对一个跟你没有半点共通点的人,你根本不知道怎么讲话,你会无意间泄露你自己的想法,即使你只用单音节的字眼。”深以为然,这个时候保持沉默也是不错的选择。
结果到后来,一走出报社,我会变得喋喋不休。我校对的东西最后会跑到我的舌头上来。在半夜,会无缘无故想哭,我常常想起魔娜,我已经安于这里没有她的生活,可是,只要一想到她,即使只是想她一分钟,我的满足感就会被彻底戳穿。
魔娜一定是对“我”特别重要的人,尽管书的前半本嬉笑怒骂,总是一种戏谑的语调,说到她,却认真起来。
米勒回忆魔娜的这一段,我总结为:失恋的痛苦。也许不算恰当,但也是类似的词语吧。
整整七年,我不分昼夜,心里只摆着一件事,就是魔娜。我总是在想她,即使在欺骗她的时候也是一样。
当我体会到她已经离开我,而且可能是永远离开我的时候,我突然有种踩空的感觉,觉得自己一直往下掉,掉进一个巨大、幽深而又黑暗的空洞里面,找不到往上爬的路。
我在马路上晃的时候,常常想:她还会不会回到我的身边。我曾经指着她脚下踩的那个点,告诉她:那个点永远不会消失,即使所有的大教堂全部拆除,整个拉丁文明被彻底消灭。
她问我说:“为什么不把你写的那个巴黎指出来给我看看呢?”要让她知道我所认识的巴黎根本就不可能。一个由我的寂寞,以及我对她的渴望所筑成的巴黎,如果再走它一圈,可能要花一辈子的时间,这个巴黎只有我有钥匙。
一天我兴冲冲地走进欧菲拉宿舍,要求他们让我们看史特林堡以前住的房子。因为她很喜欢看史特林堡的书,有一天她看到一个精彩的段落之后,对我说:“你和他一样疯狂……你想被惩罚!”
我离开欧菲拉宿舍之后,开始思考史特林堡那么赤裸去描述的炼狱,意义到底是什么。他和其他的人为什么要到巴黎朝圣,对我来说已经不是秘密。
巴黎为什么吸引这些苦难的心灵,在这里,一个人可以接受一些最荒谬,最匪夷所思的理论,在这里,所有的界限都消失了,世界露出它本来的面貌。巴黎是一个永恒的城市。
马路是我的避难所。如果你走投无路流落街头,像一片枯叶随风飘零,就会了解马路的魅力。
我的光明世界已经消失。我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街道是我的朋友。街道用悲苦的语言跟我讲话,告诉我人时间的悲惨渴望悔恨失败无奈。
不管我多虔诚祈祷,不管我多刻骨相思,我跟魔娜已经隔着重洋,此后她将在那边饿她的肚子,我在这里逛我的马路,一条逛过接一条,直逛得泪眼模糊。
大西洋彼岸的幕后大老板决定要缩减经费,所以一声令下,就裁掉好几个校对和可怜的小打字员。我失业了。
我只好再流落街头,这里走走,那里坐坐,把时间消磨。装着还在报社上班——这样要混一顿饭吃会容易得多。
我交了很多新朋友。一天在露天咖啡座耗十二个钟头,你不怕交不到朋友。
当你穷困潦倒的时候,你会先想到去投靠犹太人。其中一个皮草商建议我用他的名字在一份犹太报纸上写一系列文章。我不但要描述星体的运动,而且还要推翻爱因斯坦的想法。一篇才二十五法郎,文章登出来之后,我自己也看不懂。
那一阵子,我写了不少文章都没有用我的名字。一家豪华妓院新开张的时候,我帮他们写了一本小册子。最辛苦的是我答应帮一个老眼昏花的心理学家写一篇论文,有关智障儿童的论文。我断断续续写了一个半月,最难过的是,我还必须负责校对。可是它让我每天吃到一顿丰盛的早餐,这是我在巴黎唯一能这样享受早餐的一段日子,感谢全体智障儿童。
后来我碰到一个摄影师,他问我愿不愿意当他的模特,包括拍裸照。人离开家乡的时候,通常会比较放任自己,何况这为的是把肚子填饱,后来我就答应了。他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我们跑过的地方我大都很熟,可是由于他讲得实在饶有趣味,所以我又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去看。
透过他,我认识了一个追求心灵超脱的朋友,克鲁格。他对我一见如故,他似乎认为我的火候可以进入另一种境界,他说是进入一种“更高的境界”。我随时准备进入他指示的任何境界,只要那个境界有得吃有得喝。
碧丽叶舞厅后头有一个画室我也常去,画室主人名字叫史威福特,一个尖酸刻薄的爱尔兰人。他有一个模特儿是犹太女人,他们已经一起住了很多年。他的情妇人其实不错,只不过姿色变得比较差,而且没有能力再养他。她本身也是一个画家,听那些自称是懂画的人说,她的才气比他高得多。可是,她绝对不容许别人说他不是杰出的画家,在画室里面,你看不到她的画,墙上挂的全是他的画。可是你还是忍不住会喜欢史威福特,他不知疲倦,脑袋里除了画画,没有别的念头。
通过他,我认识了外交官费尔摩。他口水多过茶,而且谈的不是他自己,就是他所崇拜的作家。
后来我住在克鲁格画室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故。我常过半夜三、四点才回去,而且中午以前他很难把我叫起床,在他的心目中,我已经变成一条虫。有一天我病倒了,根本下不了床。克鲁格马上要在画室举行一个重要的画展,开展那天,他想尽办法哄我下床,可我说:“我不在乎死在哪里,只要不用下床就可以,真的。”听我这样讲,克鲁格傻住了。他气得七窍冒烟,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为我穿衣服,他叫来了柯林斯和费尔摩,他和费尔摩两个人架着我,把我给撑起来。柯斯林把我抱起来,摆平在计程车的椅座上,这让我觉得很舒服。
他们用车子把我送到柯斯林住的旅馆,柯斯林对我说:“来,振作一点!别让他以为你快翘辫子了!”上楼之后,他们脱掉我的衣服,然后把我塞进被窝。
他亲切地对我说:“我真他妈搞不懂你是怎么回事,过不了好日子是不是?振作一点!再过两天你就可以出去吃牛排了……”我人虽然非常虚弱,可是他讲的故事对我的情绪特别有平抚的作用,他的话让我完全忘记自己的病痛。 他讲到他去到中国汉口的经历:数以万计的人被饥荒折磨,被疾病蹂躏,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好像他受过的苦难已经把他的心灵涤净。
我和费尔摩搭上火车,准备去哈佛尔港和柯林斯共度周末,我们约在吉米酒吧见面。哈佛尔的港口到处都是船只,船上飘着各种鲜艳的旗子,广场都非常空旷,咖啡店的屋顶高高的,才一下子就给你留下美好的印象。
柯林斯对喝培尔诺的建议似乎有点犹豫他告诉我们他中了镖,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小淋病而已。他有药——“为你想”,水手治淋病都用这种药。
我去网络上搜索了一下,淋病是由淋球菌引起的性传播疾病,男性主要表现为尿痛和尿道流脓。治疗应该多饮水,忌饮酒和辛辣刺激的食物,再配合抗生素治疗,是能治愈的。
我们到了吉米酒吧,店里面的人都很热情的欢迎我们。我认识了一个船长的情妇,玛赛雅,我们俩用手在桌子下摸来摸去,我原指望和玛赛雅一起走,到她悬崖上那美丽的家共度良宵,可是柯林斯早就计划好要带我们到各处瞧瞧。
我们走出店门之后,费尔摩很严肃地抓住我们的手,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咿咿哦哦老半天才突然说:“是这样子,刚才上厕所的时候,我发觉有一点……”
“那你中镖了!”柯林斯很得意地说。他提出他的治疗经验:千万别去看医生,不要停止喝酒,用“为你想”药就好了,心情一定要放轻松。
我们进了扶尔泰码头的妓院,柯林斯谈到他如何喜欢上一个小男生,小男生的父母发觉之后,他如何为了避嫌惶惶不可终日。我们的房间内大概有半打女人,全都脱光光的,而且凭良心讲,每一个都长得不错。
我们大概逗留了一个钟头,因为只有我的身体状况能消受这个地方的乐趣,所以柯林斯和费尔摩就留在楼下和那些女人聊天,他们躺在床上,那些女人在床前围成了个半圆,用最甜美的声音合唱“皮卡第的玫瑰花”。
我们穿过红灯区,到处都是性,多得已经满出来,像潮水一样逐渐要淹没这个城市。我们打算礼拜一早上离开,因为费尔摩必须赶回去上班。
礼拜天半夜,窗外忽然风雨交加,在轰隆的雷声和狂风暴中,楼下的酒吧也卷起另外一场风暴,声音听得清清楚楚的,那么近,那么不祥,令人觉得有点害怕,女人尖声怪叫,酒瓶子砸来砸去,桌子被掀翻,而且不时夹着人体撞击在地板上那种熟悉而令人心惊的闷响声。
故事是吉米酒吧的老板娘伊薇和俄国女人打起来,一个块头很大的瑞典人打了俄国女人一巴掌,柯林斯说女人家吵架大男人不该插手,结果瑞典佬跟他大干一场。
伊薇自己跑去另一个酒吧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本来准备跳海自杀的,结果她太醉,一滚出计程车就放声大哭,边哭边撕身上衣服,司机载她回来后,她全身上下衣不蔽体。吉米一看,气得七窍冒烟,把她狠狠打了一顿。
我们最后离开的时候,我们讨论的是爱达荷,爱达荷的牛羊,空旷的原野,永远把它当做一种背景,像风景明信片上画的一幅画,脆弱的时候看它一眼。
踏上火车回巴黎时,柯林斯塞给我几百法郎,这钱够我租一个房间,而且好好吃一个礼拜了,结果什么都没做,钱就花光了。
我本来想租一个月才一百法郎的房间,可是每天要经过一个盲人的房间才能进入那个房间,这让我很泄气。在谢尔思街看了一栋很破旧的房子,我觉得有一点像大医院的公共病房,而且房东的样子似乎有一点问题。
吃晚饭的时候花了十五法郎,比我原计划多了一倍。为了省吃俭用,我的心已经开始悲苦起来,我不是这种性格的人。
后来雨越下越大,这让我有借口找个地方坐下来,现在睡觉还太早了。我加快脚步往喻斯贝勒路的方向奔去。突然有一个女人拦住了我,“我的好先生,你会讲英文吗?”
“亲爱的好心人,请我坐下喝杯咖啡,雨下这么大,但我没地方去,我身上没有半毛钱,你的样子真的很仁慈……”
她左一句“亲爱的先生”,右一句“仁慈的先生”我替她难过,可是我又觉得很好笑。我拉她进了一家酒馆,问她“你知道附近有比较像样的小旅馆吗?”我不想多讲其他客套话。
“啊,亲爱的先生,你一定不是真心的!我不是那种女孩子,你是在跟我开玩笑,我看得出来。……”
她一直这样讲个不停。我想要摆脱她,可她不愿意一个人,要我陪她走回她住的旅馆。也许我可以“借”她十五、二十法郎,省得旅馆老板一天到晚唠叨。
我陪她走到她说的旅馆,塞了五十法郎给她,她要不是聪明绝顶,就是天真无邪——她要我等她,她要去把钱换开。
我告诉她不用换,听我这么说,她抓着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差点想把我身上的东西全部给她,她让我深受感动。我心想:偶尔能有钱一次实在不错,光是这样感动一下就很值得。
她挥着小帽子向我作别,就像我们是小时候的玩伴。我人傻乎乎又昏陶陶的,“我亲爱的仁慈的先生,你的脸看起来那么温柔……你人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像个圣人。
我心里得意得睡不着觉,觉得自己应该为这善举得到一点补偿。
经过“业林”的时候,我看着舞池里面的女人对我猛扭屁股,我坐到吧台叫了一杯香槟。一个金发女郎邀我跳舞,跳了几只舞后,她开始哭起来。
我没有立刻闪,我被她吃定了。我问她喝一点酒是不是不那么难过,她喝了几杯之后,说她想要一包泼墨牌香烟。我心想:要抽什么你尽管抽,只要别再哭就成。
她说她是一个助产士,刚失去小孩子,家里还有个年迈的母亲卧病在床。她坚持要回家,当我告诉她我口袋有多少钱的时候,她差一点昏倒。“就凭那一点钱!”
但是她拉着我的袖子不放,挥手叫了一部计程车。我一直在盘算到底给他多少比较妥当,我仿佛有听到她说“老人家日子已经不多了”光是这句话就值一百法郎。
一进门以后,她又一副忧心忡忡,心乱如麻的调调。“天啊!天啊!我必须下楼看看我妈妈!”
等她回来是时,心情比刚才还坏,“她快死了……她快死了!”她一直哭哭啼啼说。有一阵子我几乎想走掉。她让我抱着,带着女人忧伤的语气轻声告诉我,她需要我答应给她的笔钱。一切都是为了“妈妈”。
他妈的,在那种情况下,百元大钞。我给她一百法郎她并不是很满意,但我看得出一百法郎也够了。
她关了灯,我的警觉性很高,伸手去摸确定裤子还在椅子上。我本来指望打一场硬仗,可是面对她的呻吟和娇喘,这种仗很不容易打。砰的一声,我射了出来。我听到天下的星星在歌唱,我看到我的一百法郎瞬时化为乌有,还有我已经忘掉的那五十法郎。
接着灯又亮起来,她轻快地蹦下床,“我要到楼下去看看妈妈,”她说,“亲爱的,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我一下子就会上来。”
过了十多分钟后,我开始觉得坐立不安。我一直希望她赶快上来,好让我把另外五十法郎的本也一并捞回来。可是却不见她的人影。我开始穿衣服,我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她把百元大钞塞进钱包,随手搁在了衣橱。我立刻把衣橱打开,用手去摸那个钱包,果然在。
我轻轻走到通往楼下的梯口仔细听,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迅速回到衣橱边,摸下钱包,把百元大钞和一些零钱放进我的口袋。轻轻把门带上,一到外面的马路立刻迈开大步,头也不回一直往前走。
这是真“白嫖”啊!还拿走别人的钱。“我”觉得被骗了,事实上也是“我”心甘情愿的啊。这个人物非常鲜活,我仿佛看到他偷偷拿走钱包里的钱,又偷偷溜走的样子了。
费尔摩邀我搬去和他同住。早上费尔摩曾用力把我摇醒,然后在枕头上留下十法郎。我总是一直窝到中午才起床,除了把书写完,我没什么事好做。
书的事我反而不急,因为我感觉没有人会接受它。反而费尔摩对这本书兴致更高,他进门第一件事是走到桌子前面,看我又写了几页。
刚开始他的热心颇令我感到欣慰,后来我觉得很烦,尤其是写得不顺的时候。他总是到处乱翻,一定要找出新写的东西。当我没有什么新东西可满足他的时候,我感觉我就像他曾经收留过的一些婊子。
我记得他曾经这么说贾姬——“如果她偶尔让我操操屁股的话,情况就不会搞得那么糟。”如果我是女人的话,我一定乐意给他操屁股:那比每天要喂他新稿子轻松多了。
米勒用他的方式描述了被催稿的烦躁,非常特别。昨天我刚学到:想得到读者的认同和共鸣,就必须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意见。向读者展现自己的“特色”,形成作者的“个人风格”。这一点上米勒是很成功的。
费尔摩希望来的女人把他当成艺术家,要给别人这种印象一点也不困难,因为租这房子给他的是个画家。可惜这些画都很超现实,并没有为他带来什么好印象。
后来史威福特常常来找我们,费尔摩很崇拜史威福特,他说他是天才。在史威福特的要求下我开始留胡子,他要我坐在窗子前面,背对着埃菲尔铁塔,因为他想把埃菲尔铁塔也画进去。此外,他希望打印机也出现在画里。
大概在这段时间,克鲁格也常常来找我们。他一直坚决表示史威福特根本不懂画。他一看到东西比例不对就觉得很生气。现在我的画像就摆在画架上,虽然画里面什么不成比例,可是即使是一个部长也看得出那是一个留胡子的男人。楼下看门的女人对这幅画感兴趣,她认为画得很像,而且她很欣赏把埃菲尔铁塔画在背景上。
这个区域的景观很吸引我,广场边有一堵高墙将营房隔开,下雨时候我常站在窗口看下面的活动,那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星球上的事情。所有的事情都要按照课程来进行,而且课程一定是疯子设计出来的。他们在泥泞中拼死拼活,号角一响就策马往前冲,完全在四堵围墙之中。
当太阳出来的时候,你会觉得他们是全世界最可爱的人。他们那么聪明,那么懒散,那么逍遥自在。把这些人关在营房里面,叫他们整天出操,把他们区分成士官兵,那简直罪大恶极。
这段话我理解成米勒是反对战争的。如果不是为了战争,操练这些士兵有什么用呢?
有一天晚上我散步回来,一个女人从卧房跳出来,“你一定是那个作家!”她是公主玛夏。费尔摩本来打算跟她出去喝醉后带她回来,结果半夜费尔摩一个人回来了。
事情是在香榭大道的喷泉广场旁开始的。费尔摩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醉了,她非常自然的说道:“要不要一起坐?”立刻开始跟他讲她的故事,讲她的电影导演,讲她怎么跳塞纳河自杀等等。
她突然想要离开那个地方,想去跳舞。她找开皮包,抽出一张百元大钞,问费尔摩:“你身上一毛钱也没有吗?”费尔摩说家里有支票簿,所以他们决定先回家拿支票。
回来拿支票的路上,他们又到“金鱼酒馆”吃了一点东西。她虽然已经很醉,可是还是一直要保持她的尊严。
当他带她回来的时候,她本来是打算把她留下来的。可是,看她样子那么聪明,脾气又那么古怪,他决定暂时忍受她的胡思乱想,把那个伟大的时刻延后。他们出去的时候,他心情很好,心理很有准备,如果必要的话,他可以在她身上花她几百法郎。
这次她带他去另外一个地方。跳舞跳到一半的时候,她突然离开舞池,眼眶噙着泪水。她解释说,“我看到一个人,如此而已。”
“你支票有没有带吗?”她说,“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把钱找好以后,她又对他说:“你在楼下的衣帽间等我一下,我必须先打个电话。”
费尔摩在衣帽间等了二十分钟,还是不见公主下来,服务员说她早就走了。一个穿着制服的黑人告诉说:“有没有听说沽颇乐?”
在沽颇乐的楼下,他找到了玛夏,“你有必要这样子溜掉吗?”他说,“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你跟我讲一声就好了嘛……”
她突然火冒三丈,好像在演戏一样,发泄完后,她开始哭哭啼啼。“我疯了,”她夹缠不清地一直说她有多疯狂,突然她想到一个主意:“我们去红砖房!”
“大概要花多少钱?”费尔摩很谨慎地问她。
她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可能要花不少钱。“可是,如果你带我去红砖房的话,我就答应和你一起回去……”
费尔摩的牛脾气当场发作,“我情愿花五十法郎在法国女人身上,她们至少会回报你一点什么……”
费尔摩疯狂地骂了玛夏一顿,但她似乎一点也不生气。“你只是一个孩子,”她说,“你不懂礼貌。如果你今天晚上不想跟我在一起,那没关系,我们明天下午五点到七点会在香榭大道的喷泉广场。”
“我明天不会去那里……我们之间到此为止……”
可是,过没几天,公主就搬进来了。她是货真价实的公主,但是她有淋病。费尔摩支气管有毛病,公主得了淋病,而我则长痔疮——这里的生活都不会无聊。
当我看到她搬进来的时候,我在想:我又完了,又要另外找地方住了。可是费尔摩马上告诉我,他只让她住到她情况稍微好转。
费尔摩觉得她很好玩。早上要出门上班的时候,他会在她的枕头上留十法郎,在我的枕头上留十法郎。玛夏找到一个可以赊账的地方,十法郎一天对一个公主来说,当然是太不够看了。
早上我赫了一大跳,我不小心用了她的毛巾。我们叫她毛巾要挂在定位,可是她一直讲不听。还有就是厕所,我试着用一种长辈的口吻告诉她厕所怎么用,结果她说:“狗屎!如果你那么怕的话,那我去咖啡馆上好了。”
她来了之后什么事都不对劲。首先是她不想和费尔摩上床,因为她月经来了。她的月经持续了八天。我们后来怀疑她是故意装的,可是她真的不是装的。我整理房间时在床底扫到一块沾着血污的月经带。她什么东西都塞在床下,只有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才整理床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看俄文报纸。
哪里找来这么一个妙人啊!我简直拍手称快。在这本把女人物化的小说里,这里简直看到了女人的胜利。
她的怪异是没有止境的。月经浪潮退去,休息也休息够了,腰也结实地长了一圈肉之后,她还是不肯和费尔摩上床。她说她只喜欢女人,要和男人上床,她必须先受很多刺激才行。
为了看她说的是真还是假,有一天晚上我们陪她去一个她讲的那种地方。到那里之后,隔壁的英国男人跟我们聊起来,他很中意一个妓女,是个黑妞,希望我们帮他讲价钱。
这个黑妞很有意思,她说英国人的价钱她可以将就凑和,不过她希望费尔摩也捧捧她的场,费尔摩答应了她。
公主在旁边全部听到了,老大不高兴,好像是受了很大的侮辱。费尔摩说:“你不是想要看点刺激的吗?到时候你就看我搞好了!”
她不想看他,她想看公鸭搞,“没问题,”他说,“我每天都跟公鸭一样……”他们两个你一句我一句,最后弄得没办法,只好给她叫了一个妓女,让她们互相搔痒逗乐……
这剧情,一般人都想不出来,让人瞠目结舌
费尔摩和黑妞出来的时候,我看得出她刚才一定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想到这里,我口水差一点流下来。我的感觉费尔摩一定有察觉到。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亮到我的面前,然后说:“我看你可能比任何人都更需要打一炮,拿去吧,去挑一个女人好好打一炮吧。”他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从来没像这一刻那么感激他。
隔天晚上,在她喝够了香槟,吃够了鱼子酱,在她又跟我们讲了她人生历史的另一章之后,费尔摩决定要搞她。他好像终于可以获得他应有的报酬了,她不再抗拒他,可是当他爬到她身上,准备把老二插进去的时候,她突然很平静地说她有淋病。
他像木头一样从她身上滚下来,我听到他跑进厨房到处找那块黑色香皂,那是在特殊状况用的。隔了一下子,他手拿着毛巾站在我的床边,对我说——“你能想象吗?那个狗屁公主有淋病!”
不管怎么说,隔天晚上他决定冒险一次。不过他要戴保险套,这样危险性比较小。可是,戴保险套他还是没搞成,她太紧了。“他妈的,这实在太离谱了,”他说,“我怎么想也想不懂,如果不插进去,别人怎么能给她淋病?莫非那人老二出奇得小?”
费尔摩屡战屡败,最后只好自动休兵。现在他们像兄妹一样躺在一起,在那里做乱伦的梦。
这场景简直叫人笑到绝倒。
现在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为她治病。费尔摩认为,如果把她的淋病治好,她就会变松一点。很奇怪的想法。在我们严格监督下,玛夏开始自我治疗。
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公主消失了。卧房冻得跟冰箱一样,只有火炉四周一小块地方真正感觉暖和。因此玛夏就自己找了一个被阉掉的雕刻家,搬过去和他一起住。
虽然整本书大部分都是性,公主玛夏却无比戏剧性地不提供性,她跟费尔摩是纯友谊,或者说是精神之恋。我不知道米勒这样写的意图,但我真的笑到肚子疼。
玛夏走了之后,我和费尔摩常常围在火炉边喝烧酒,谈一点美国的往事。我们常常整个晚上比较巴黎和纽约的各种特色。
后来我们总会谈起惠特曼。惠特曼,肉体和灵魂的诗人。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诗人。
欧洲博物馆填满了掠夺来的宝藏,可是欧洲一直缺乏一种自由健康的精神,一种人应该有的精神。歌德也许是最接近的,可是相形之下,歌德还是有一点僵硬。
歌德的宁静,那种冷静、奥林匹亚式的姿态,说穿了只是德国布尔乔亚神明的一种恍惚的昏睡状态。歌德是某种东西的结束,惠特曼是另一种东西的开始。
巴黎的冷,美国人根本无法了解,那是一种外在的冷,也是一种心理的、内在的冷。这里虽然冻不死人,可是这里也从不解冻。他们也学会保护和安全,为了让自己在舒适中腐烂。
睡在雨中这些褴褛乞丐,他们有什么用处呢?他们能带给我们什么好处呢?他们顶多让你心痛五分钟,如此而已。
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现身》里面也描述过天桥下面的乞丐,说他们只是一个时间的标记而已。
我还是无法不去想理念和生活之间的鸿沟。理念必须和行动结合在一起;如果没有性,如果理念里面没有活力,那就不会有行动。
费尔摩满脑子关于黄金的理念。他说,那是黄金的神话。法国人把黄金藏在离地面很深的防水地窖里面。我很喜欢这个设想。他说,黄金会越来越少见,它慢慢会变成一种神话,以后会很少拿来使用。好极了!我在想,如果我们舍弃理念、服装、道德等等的黄金标准,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扬弃文学的黄金标准一直是我的写作理念。我主要是要呈现一种感情的复活。也就是说,在一种精神错乱的状态下,人的行为是什么。
我要在肚脐的基础上创造一个世界,而不是在一个被钉死在十字架的抽象理念上。在这个世界里面,你可能会看到一些被忽视的雕像。
米勒终于站出来说明他写的是什么了。如果还被人误解,那我觉得是读书的人们故意跳过了这些内容,而只接受他们想接受的那些。
看到那没有缝合的黑暗伤口,我脑中有一道深缝突然裂开,过去我刻意或漫不经心加以封存的意象和记忆,一下子全部稀里哗啦地涌出来,就像蚂蚁从路边的缝隙涌出一般。
我再次看到毕加索笔下那些伸展着肢体的巨大母亲,她们的胸脯爬满了蜘蛛,她们的传奇深藏在迷宫里面。摩莉.布伦一直躺在肮脏的床铺上。厕所的门上有几只红色粉笔画的老二,呈母吟着悲歌。
人类伟大的妓女和母亲,血管里流着酒精。一切娼妓的母亲,在你的对数坟墓中,一只蜘蛛正在驱赶我们,一只蜘蛛,一个恶魔,她的笑声即将把我撕裂。
在那个没有缝合的黑暗伤口、那个令人厌恶的深渊、那个挤满人的城市的摇篮中,一个小丑诞生了。当他往下看的时候,他看见自己是撒旦,当他往上看的时候,他看见自己是纯洁的天使,一只长着翅膀的蜗牛。
当我看进那个裂缝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等号,世界处在一种平衡状态,一个变成零的世界,上面没有残留任何东西。
我想全身穿进那个裂缝,直穿到眼睛的部位,让我的眼睛猛烈地转动,让它们变成一双珍贵、疯狂、犀利的眼睛。当眼睛开始转动的时候,我就可以再次听到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语言。
当我注视着妓女被操翻的穴,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我的眼底下,一个逐渐倾颓崩塌的世界。一个使用过度,磨得像麻风病患者的头额一样光亮的世界,如果有人敢把他对这个世界的想法全部说出来,那这个世界一定没有他立足之地。
如果有人敢把他心里面想的东西全部翻译出来,把他真正的经验原原本本地写下来,我想,这个世界一定会被瓦解,会被炸得粉身碎骨,炸成一些无法再分解的碎片和原子。
如果有人对那些被贴上猥琐标记的现象愿意抱着一点神秘的感觉,那这个世界准会裂成两半。这种猥琐所引起的恐惧,这种事物被操翻的干枯现象,使得这疯狂的又看起来就像一个洞穴。创造人类的母亲两腿中间夹的,就是这个巨大而空洞的裂缝。
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一个开裂的伤口,那它就必须吐出一些东西来,哪怕吐出来的是蛤蟆、蝙蝠或侏儒。
地球不是一个健康舒服的荒秃高地,而是一个四肢伸展的女性,她柔软的躯干随着海洋的波浪起伏摆荡;她在汗水与痛苦的冠冕下蠕动。她赤裸而性感地在布满紫色星光的云气中运转。从丰满的胸部到光洁的大腿,她全身散发着愤怒的热情。
我是一个零,我看到周围的一切全都变成嘲讽。我有我狂乐的时刻,我冒着闪亮的火花唱歌,我歌唱赤道,歌唱她的红毛腿,歌唱正在沉没的岛屿。
一发炮弹从太平洋射过来,掉进太空。我听到炮架像猫脚一样轻轻地转过来,看着炮管一直呕吐:天空凹陷,星星全部变黑。
今天我从沉睡中醒过来,像在祈告一样重复对自己说——“做自己想做的事……做自己想做的事!”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它能制造快乐。
想到我过去崇拜的一些偶像,有些事情使我不禁掉下眼泪:中断、混乱、暴力,特别是他们所引起的憎恨。他们全部陷在自己的粪坑里面。都是一些唯美派。他们的唯美正是我的粮食:那代表一种挣扎,这种挣扎让全身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而这恰是一种精神不协调的表现。
在日常的骚扰和侵犯之后,在那些庸弱与怠惰者廉价动人的恶毒之后,我看到人生的巨大横逆,而一个想要创造秩序的人,一个因为充满意志而要播下冲突和争论的种子的人,这样的人势必一次一次地受火刑,一次一次地上绞刑台。
我曾经想,努力做一个人应该是人生最高的目标,可是现在我知道,那是死路一条。今天我要很骄傲的说,我不是人,我不属于人类和政府,我和信条与主义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和人类嘎嘎叫的机器无关——我属于地球!
我的言语背后是一切事情的前因后果,而我吐出来这些不伦不类、可有可无、酒气冲天的秽物,将会不断的流过在这个容器出现的每一代心灵。属于这个族类的人必须站在高处,口中念念有辞,然后把自己的内脏掏出来。这样对而且正当,因为他应当!
当我想起史塔夫洛金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一个神一般的怪物,他站在高处把自己的肚肠抛给我们。《附魔者》这本书让大地为之震动:因为在某一场灾难里面,大部分的人性已经被埋藏掉,永远被抹杀掉。
杜斯妥也夫斯基是所有那些矛盾的总和。一个人要不是被这些矛盾瘫痪掉,就是被送上高峰。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看到一个人把自己摆在神秘的核心,用他的闪电为我们照出黑暗有多广,又有多深。
今天我终于注意到我的血统。我知道我的祖先是人类神话的创造者。这些人全部融合在我身体里面,这些人造成我的混乱和我的狂欢。我说我不是人,那是因为我的世界充斥了太多人的枷锁,因为做一个人似乎是一件可怜、难过、悲惨的事情,要被那么多意识限定,要被那么多道德和规矩约束,要被那么多口号和注意界定。
我想要到陡峭荒脊的高山上遨游,我要去见识那一种“超时间”的历史,我要一个河流的世界,我要的是可以流成海洋的河流,像莎士比亚和但丁,一种不会在过去的空洞中干涸的河流。我希望我们有一个新的世界,一个会制造狂欢而不是放干屁的世界。
也许我们的命运已经注定,注定我们不会有什么希望,没有任何人例外。就让我们反抗而怒吼,为战争而呐喊吧!让我们围在火山口跳舞,这是最后一支舞,让我们跳到死!
我们这个时代伟大的盲眼弥尔顿说:“我喜欢一切会流动的东西。”是的,我也喜欢一切会流动的东西。我喜欢一切会流动的东西,包括把不会发育的种子冲走的月经浪潮。一切可以把我们带回永远没有终点的起点的东西。所有会流动、会融化、会交混、会分解的东西,在流动的过程中会得到净化,会忘身之所以,终至和死亡与消解的伟大旅程流的所有脓血和秽物。
经过圣多明尼克街的时候,我们看到广场边的圣克罢提尔教堂,人们正要进教堂望弥撒。费尔摩也想进去望望弥撒。
教堂里灯光昏暗,气温华氏五十五度或六十度(差不多13~15摄氏度)。这个教堂像一个巨大而阴森的坟墓,哀悼者进进出出,感觉就像通往冥界的会客室。
在地窖深处制造的难以言喻的换歌,像无数的花椰菜在黑暗中哭泣。裹着尸衣的人脸上露出沮丧无助的神色,口中念念有辞,就像乞丐要饭时那种恍恍惚惚、口齿不清的样子。
世界上一直存在这种事情,这我知道,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屠宰场、停尸间和解剖室那样的地方。本能上我们会避免去这些地方。
在马路上,你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痴呆症,神父的痴呆根本没有什么特别。他们已经白痴了两千年,对这种白痴我们早就习惯了。
可是,当你突然被放逐到他们的国度,看他们在那个小世界里面吵的像个闹钟,你的感受可能会完全不同。
有一阵子,我几乎开始感觉到,这些滔滔不绝的咿咿哦哦似乎有什么意义在。有一件事情正在进行,好像是一场默剧,在整个基督的王国里面,在某个规定的时刻,穿着黑衣服的人匍匐在神坛前,神坛上站着神父。他一手拿着一本小书,另一手拿着一只摇铃或喷雾器,嘴里对他们念念有辞,用的是一种已经完全失去意义的语音,即使你分辨得出他讲的是那些字。
神坛上一群穿得像天使的小男孩围着他,有的唱高音,有的唱低音。一群纯洁的羔羊。全部是穿裙子、没有性别的人,就像神父一样。
在昏暗的灯光中,我很专心地在看,我又着迷又困惑。几乎遍布整个文明的世界,真是不可思议。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出太阳,不管打雷下雪还是落冰雹,不管战争饥荒还是瘟疫,一切还是照样进行。同样的恶劣气温,同样的咿咿哦哦,同样的高筒鞋,同样的合音小天使。出口出放着一个小小的奉献箱——为了让神圣的工作维持下去。
我们到处走来走去,瞎走胡逛,翻着外衣的领子,除了偷偷讲两句笑话,嘴巴动也不动,而且又不跟人家书十字,样子一定特别引人注目。如果不是费尔摩坚持在仪式进行中从神坛前面走过去的话,我想大概也不会有人管我们。
我们安然通过神坛前面,慢慢走向一道光亮的缺口,这个时候,一个神父突然从昏暗的神坛走下来,把我们两个拦住。他想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我们想干什么。我们很有礼貌地告诉他,我们在找出口。他一句话没说,紧紧地抓住我们的手,打开一个边门,然后把我们推出去,我们跌跌撞撞地掉进白茫茫的天光中。
事情实在太突然,太出乎意料了。走在人行道上,我们还迷迷糊糊的,没有清醒过来。我们走了几步,然后本能地回过头去:神父还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脸白得像鬼一样,狰狞的表情看起来简直像魔鬼。他八成快气炸了。
可是看到他身上穿着长裙,头戴着那顶瓜皮帽,那模样实在太荒谬了,所以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们两个就当着这个神父的面一直笑。
他大概很困惑,不过隔了一下子,他突然冲下台阶,对我们挥着拳头,样子好像很当真。冲出教堂的墙围之后,他开始朝我们狂奔。我抓着费尔摩的衣服开始跑,他像白痴一样跟我说:不要,不要!我不要跑!”我对他大吼:“我们最好快一点闪,那家伙已经疯了。”然后我们一直跑到跑不动。
在佛罗里达,我曾经在那里逗留过一阵子。那时候正是佛罗里达的房地产大发利市的时候,可是当我去的时候,形势已经太坏。全世界的流浪汉和许多以前没有流浪过的人,似乎全都流浪到侠克逊维尔这个地方来了。所有的地方都挤满了人,到处疯狂爆满,到处挂着客满的牌子。
有一天晚上我们实在走投无路,所以我就拉着我的朋友去一家犹太教会堂。当时会堂正在做礼拜。礼拜一结束,我立刻走进教士的书房,说我想跟他聊一聊。他一直很热心地接待我——在我表明来意之前。
可是接下来他似乎吓呆了。其实我只不过是希望他能收留我们,但是从他看我们的表情,你会以为我们是要把他的会堂租下来开保龄球馆。
他突然直截了当地问我是不是犹太人。我说我不是,结果他更生气。他请问我那我为什么要找犹太教士帮忙。我很天真地告诉他,我一向对犹太人比较有信心。但是他一点也不领情,说不行就不行。
为了打发我们,他写了一张便条,叫我们去救世军试试看。救世军当然不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最后我们只好去公园,在板凳上躺下来。当时正在下雨,我们用报纸盖在身上。
我们躺了不到半个钟头,一个警察突然走过来,用手掌重重地打我们。事先一点警告也没有。我们立刻跳起来,边走边跳舞。我真觉得沮丧透顶,窝囊透顶,搞得我几乎想去把市政府炸掉。
隔天早上,我们一大早就去敲一个天主教神父的门。这次我让我的朋友发言,他的眼睛又柔又蓝,而且必要的时候他可以让它们掉出眼泪。修女叫我们在门廊等着,几分钟后神父出来,他喘呼呼的,像个火车头。
他请问我们这么早把他吵起来是为了什么。想找一点东西吃,找个地方睡。慈爱的神父立刻问我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从纽约来。纽约来的是吗?孩子,那你们最好赶快回纽约去。这句话一说完,他立刻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我们像两艘喝醉酒的破船无助地漂来漂去。大约一个钟头之后,我们碰巧又漂到这个神父住的地方。他正从巷子里把一辆大轿车倒出来,经过我们的时候,他还喷了我们一脸的烟。意思好像是说——“你们吃烟吧!”
那是一部很漂亮的大轿车,车屁股还有一对备胎,而那个慈爱的神父就坐在方向盘后面嘴里叼着一支大雪茄,那么粗,而且那么香,八成是柯罗那雪茄。我看不出他是不是穿裙子,只看到他嘴角流着肉汁,还有那支散发着五毛钱香味的雪茄。
我被安排了一个工作,去荻乡教小孩英文。这是一个有钱人儿子干的工作,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炼狱。
在荻乡我认识了驼子,走路一跛一跛的,他带我见领导。接着是训导主任,总务主任,校长,还有一群老师,他们是很乏味的一群人,既不会快乐,也不会悲哀。当我想找他们一起出去喝两杯的时候,个个面有难色,我再也不理他们了。
镇上的音乐不是像鬼叫,就像放屁。食物不是太淡就是太咸,只有卡路里,没有料理。只是让我们把命保住,如此而已。木头也不够,只能自己去街上捡柴烧。
教这些可怜虫英文,有什么用呢?我不知道他们希望我谈什么。我总是觉得悲哀,空洞而凄凉。才来一个礼拜,我就觉得好像已经在这里呆了一辈子。周围的景物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空洞,阴森的走廊漆黑一片,我觉得总是有一支手提着我的衣领,准备把我拉回去。我进门之后,立刻把门锁起来,才觉得安全。
有一天,卡尔来电报说有一个空缺。我立刻回电报给他,收到车费,我立刻奔到车站,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像俗话说的,一种法国式的告别。
卡尔跟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住在一起,她父母来把她带走,父亲看到卡尔看莎士比亚,感动得要死,母亲把屋子翻得乱糟糟,找女孩的手表,结果卡尔很喜欢她——女孩的妈妈。
日子又跟从前一样,我,卡尔,范诺登三个人一起上班。范诺登告诉我费尔摩住院了,神经好像出了点问题。她有个女友叫姬娜,怀孕了还得了淋病,费尔摩出院之后被连哄带骗跟姬娜订了婚。
一天我碰到费尔摩,他说:“现在我只剩下半个钟头,她管我管得很紧。”我问他究竟想做的是什么?他说:“我想回去,想跟大家一起,我希望听到大家讲英文。”
我建议他现在就走。取出他母亲寄来的钱,办好签证,马上就走。费尔摩决定给姬娜一笔钱,他最担心她会自杀。我让费尔摩给姬娜写一张明星片,我会带给她。
答应了费尔摩一大堆事,其实只是为了安抚他,把他送走之后,我把明星片看了几次,撕成几片,扔进水沟。钱我也不可能拿给姬娜,而是留给我自己。
我想到文中他趁女人走开,拿走钱包里面的钱,偷偷溜走的情形,没错,这是“我”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