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游记这件事,我放过好几年鸽子了。今年我远渡重洋,来到全球最发达的国家,呆上两月。私以为不能像以前那样懒了,于是打算每天都记点儿,积少成多。
万事开头难,第一篇永远是最难写的。以前我我的开题都太大,什么人文历史的,把自己逼的没兴趣写下去。这次我的第一篇就简单些,以美式吃食开头。民以食为天嘛,这事儿我天天干,驾轻就熟,花样也多,比较好写。
(一)
其实,我和“美食”的初遇不是很和谐。我刚来美国的两天连续跑肚。强悍如我也被整了次水土不服。由此观之,美国食品的威力实在不容小觑啊。我的美国第一餐就是大名鼎鼎的汉堡皇。这个开场实在微囧,但也是无奈之举,十个小时的舟车劳顿让我有些“饥不择食”。
汉堡皇作为一家连锁快餐店,全球遍布,光是杭州城站的那个BK我都吃过两次。高度统一的产品调味也不会让美国whopper和中国whopper的味道差出十万八千里去。但与中国和新加坡都不同的是,在美国店里的餐品展牌上每款套餐都表明了卡路里含量,十分详尽且显眼。
用过第一餐汉堡,晚饭就显得有些地方特色了。那是一家离住处四个街区远的披萨店。店面很小,只有靠橱窗的四个固定座位。大部分顾客都会选择打包带走,我们也不例外。直径大约在二十八英寸也就是七十厘米长的大披萨论角儿来卖,一角大约一斤,价格三至五美元不等,视配料多寡而定。当然,整张也是卖的,规格很多,但没有小于十二英寸的。我第一次买,有点紧张,看着在柜台后甩饼的老板愣了一下,点了一个名字我会念的“芝加哥特供”。等餐的间隙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店,同时在等餐一个黑人小弟打量着我,他应该觉得我比房顶上那台旧电视机里的劳根还要帅吧。
热饼出炉,我很想当场享用,怎奈同伴催促,只好压压馋虫。餐桌上有额外的芝士粉,干辣椒和迷迭香(我觉得)。我瞥了一眼,决定还是吃原味吧。回到客栈,饼已微凉,我微波回热了一下,芝士这种东西还是热热的比较好吃。芝加哥特供是厚饼杂馅儿。青红辣椒配蘑菇牛肉粒,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意大利香肠,香醇、好看、经典。我双手拿着,慢慢吃完,虽然芝士没有拉丝,但我依然满足。
虽然披萨听起来也不算什么独特名吃,但到了美国你就知道披萨这种食物的广泛程度了。就如同西安市里的夹馍店、成都城里的冒菜摊一样,披萨店在美国随处可见。在我上学的一条街上,一个街区内、四百多米的距离内就有三家披萨店。
其实提到披萨就必然要提到芝士。这个一般国人与臭划等号的食品,我觉得说成是西餐灵魂也不为过。我曾和好友讨论以芝士之于西餐的地位,在中餐中应该是那一款食品呢?这位曾经说只要给我酱油我就能吃饱的人说:酱油。其实这两没法类比,一个是食物一个是调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芝士挺像固态调料的。我觉得它比较像北方的豆腐,什么都能配,也有很多衍生产品。比如芝士圈,就是我十分喜爱一种小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