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每读完一个章节写一篇感想,不然每读完一本书还是肚子空空,感觉像读了可别人问起来啥也不知道,我老觉得读书嘛,还是要精读,一晃而过没什么深刻感触也不行。
第一章全书的几个重点人物就已经轮番登场了:埃利奥特,伊莎贝尔,拉里,索菲,格雷。
首先是埃利奥特,毛姆似乎真的很“喜欢”这个朋友,全书对他的笔墨描写甚至超过了男主角拉里。论外貌,埃利奥特丰神俊朗、仪表翩翩,举止优雅、穿着考究;论才华,他精通跳舞、射击、网球,法语纯正并且学识渊博;论口才,他上能把各个阶层的贵妇哄得喜笑颜开,让她们为自己大开方便之门,下能与卖家软磨硬泡、恩威并施,从而以极低的价格买下满意的物件。
埃利奥特是怎么起来的呢。他最初靠倒卖落魄贵族收藏的名画发家,也就是中间商人,等解决了衣食之虞后,他便开始钻营社交。怎么钻营呢,当然是靠着他受人青睐的外表和惊天地泣鬼神的口才一路逢迎贵妇,并且通过她们结识了不少权贵,这还不够,最后一把火是在大战爆发时他通过参加救护队和做慈善活动获取了很高的美誉度,这一系列举动终于奠定了他在法国的地位。
毛姆评价这个人,用了两个词最为精准:势力。我们来看看毛姆是怎么直接讽刺他的,真的读的超带感,原文如下:而他当然很势力,势力得彻头彻尾,势力得寡廉鲜耻。只要能受邀去一个他渴望的酒会或者能与某名头响亮、家底深厚的倔老太攀上关系,什么样的侮辱他都可以承受,什么样的回绝他都可以不顾,什么样的无礼他都能忍耐。他百折不挠。他锁定的猎物一定要捕捉到,就像一位坚毅的植物学家为了找到稀世兰花品种,可以置洪水、地震、高烧及心怀敌意的土著人而不顾。
其实吧虽然毛姆在全书对他极具讽刺意味,但我还是挺欣赏埃利奥特这个人的,至少印象不坏,因为他真的是个全能型人才,并且有时候他的自以为是、狂妄倨傲让我觉得还有些可爱,究其根本也因为他并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人的坏事。不过从他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个人拥有的能力品味技能才华是不能和他的思想道德划等号的,正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即便他多么有人格魅力,只要思想道德低下,我还是觉得这个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败类,至少我不会同这类人密切来往,还是敬而远之吧。
伊莎贝尔。一开始她出场我真的特别喜欢她,抛开丰腴的体态、讨人喜欢的外表不谈,她爱笑爱闹、单纯可爱、享受生活的性格,真的很讨喜,就是个活力四射的元气少女,只要和她呆上一呆都会被她的人格魅力吸引。对比她后面结了婚以后的状态,让我想起宝玉说的那番话:怨不得宝玉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子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是死鱼眼睛了。未出嫁的女孩是珍珠,出了嫁就变成了鱼目。
拉里。超喜欢的男主,每次他一出场我的心就开始雀跃。他性情平稳,举止文雅,态度温和,笑容和煦,并且特别爱看书。别人问拉里准备干什么,他总说没有想好,只想闲逛。我以前不懂,现在稍微有些感触了。我总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漫无目的地混过这些年,现在也是混,但好歹混出了一点与以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我不喜欢动脑筋,所以我总学不来很多知识,那就尝试去做一些不那么功利的事情吧,比如看书,比如写日记,比如做饭,比如跑步,在做的过程中我渐渐对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样的伴侣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虽然还不清晰。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暂,从出生开始就向着死亡狂奔,有人四平八稳却带着遗憾抵达终点,有人在中途就被淘汰出局,只有极少数人是心满意足离开的。因为人是社交性动物,我们都特别在意世俗的眼光,而世俗总用权利、地位、金钱评价一个人,人们不会因为这个人精神丰富、举止有礼而赞美他夸奖他,我们听到的大多数赞美都是:哎呀这家孩子真不错,一年能赚多少万,给家里买了多少套房巴拉巴拉。虽然可能大概也许我是在为自己的没出息开脱,但这样的借口确实挺能安慰到我脆弱敏感的心灵哈哈,就是世俗看待人的眼光并不完全正确。
索菲,一个性格敏感内向、不合群的少女。她出场时的默默无闻实在惹不起人的兴趣,正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谁能想到后面她变化之大竟带给了我怎样的震撼与痛心,再回头翻翻,初识那匆匆一瞥竟是那般宝贵与令人回味。哎,人生若只如初见啊。
格雷嘛,实在不出彩,后面有感想再写吧,我对他毫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