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不是个爱花的女子,相比起鲜花,我更喜欢狗尾巴草,虽然它也是花的一种,但是却不像花那么娇嫩,我可以拿着它逗逗我家狗狗,可以拿着它编个指环套在手上,毛茸茸的。而且,它随处可见,据说还有药用,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它的毛容易招虫子,不仔细看你还发现不出来。
那时候,走在路上,路的两旁总是有着许多的花,不起眼,却给四季添上了不少生机。每逢周末,邻家的小妹妹总来找我玩,然后时不时摘些小花送给我,我笑着问她:你怎么送我花啊?她笑笑的告诉我说:妈妈说了,女孩子都爱花。我又问:可是我不爱花怎么办?她想了想说:不行,女孩子都要爱的。于是,便拉着我开始了辣手摧花的旅程,一边摘一边说:你看,那花那么美,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姐姐你肯定没有认真看过。
也许是的,我是真的没有认真看过那些路旁的野花,哪怕它们就在狗尾巴花的身旁,我也不曾那么在意。就像青春里面对喜欢的人一样,除了他,谁也没有放在心里。那是我第一次那么仔细的看着那些小花,有白的,黄的,紫的,它们很小,倘若只有一朵两朵,是很难让人发现的,所以它们大都是群居,这儿一丛,那儿一簇,与其他的花融洽的生活在一起。不比花店里的任何花差。从那以后,就像打开了世界的另一扇门,我也开始注意起其他的花。
满天星,就像满世界都是星星。在我的印象里,好像看见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星星。每天晚上,趁着爸爸妈妈不注意,总要偷偷地跑到最顶层看它,好似怎么看都看不够。总是觉得它怎么那么美,要是能靠近一点就好了,这样就没有那么悲伤的遥远距离,也不用我一直抬头,它一直低头。不过貌似看了这么多年,一颗流星都没看过,好几次都在等待中路过。也许因为这样,就喜欢上了满天星,它不是耀眼的花朵,多数都用来陪衬,它有的是那种静静的美,它是白天的星星,不特别,可是就是让人喜欢。
玫瑰,一种耀眼的花,爱恋里显而易见的花朵。它与生俱来一种高贵,一种热烈,不似青春时期青涩的爱恋,却也足够表达。对于它,我有的只是短暂的喜欢,就像面对学校里那些长的好看的学长学姐们,欣赏他们的美,可是转身也容易忘却,可是某一刻又会突然想起,原来我也曾见识到那样的美。
除了这些,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花,像彼岸花,妖艳却让人心疼;像蓝色妖姬,一种冷到极致的美;像茉莉花,清纯的可爱;像牡丹,富贵的雍容;像水仙,亭亭玉立……每种花都有它的美,也许短暂,但终究是美过的,那些让人难以忘怀的瞬间,终将被人们所纪念。
做个像花的一样的女子吧,喜欢素颜也好,喜欢画个妆锦上添花也罢,在最美的时光里去遇见,去笑,去追求,把我不行抛在脑后,把我可以挂在嘴边,不想温柔的时候就放荡不羁爱自由,不想勤奋的时候给自己放个假,允许你有个睡懒觉的时间,做个美美的梦。
最后,借用网上的一句话:成长不是让你对这个世界越来越冷漠,而是让你更加温柔的对待他。愿我们都成为温柔的人,最起码,当你遇见一朵花时,请温柔对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