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P备考--敏捷实践指南-1

敏捷实践指南--P22

2.2《敏捷宣言》及思维模式

敏捷宣言(四条)

我们正在通过亲自开发和帮助他人开发,发现开发软件的更好方法。通过这项工作,我们开始更重视:

个体以及互动而不是  过程和工具

可用的软件而不是 完整的文档

客户合作而不是 合同谈判

响应变化而不是 遵循计划

也就是说,尽管右栏中的项目固然有价值,但是我们更重视左栏中的项目。

敏捷十二大原则:

1.我们的最高目标是,通过今早持续交付有价值的软件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2.欢迎对需求提出变更,即使在项目开发后期也不例外。敏捷过程要善于利用需求变更,帮助客户获得竞争优势。

3.要经常交付可用的软件,周期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且越短越好。

4.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人员与开发人员必须通力协作。

5.要善于激励项目人员,给予他们所需的环境和支持,并相信他们能够完成任务。

6.无论是开发团队还是团队内部,信息传达最有效的办法都是面对面的交谈。

7.可用的软件是衡量进度的首要衡量标准。

8.敏捷过程提倡可持续的开发。项目发起人/开发人员和用户应该都能够始终保持步调稳定。

9.对技术的精益求精以及对设计的不断完善将提高敏捷性。

10.简洁,即尽量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这是一门艺术。

11.最佳的架构/需求和设计将出自于组织团队。

12.团队要定期反省怎样做才能更有效,并相应地调整团队的行为。

敏捷思维模式:

敏捷思维模式由价值观定义,以原则为指导,并在许多不同的实践中体现。

敏捷实践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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